議員李文英質疑環保局圍標

環保局資源回收標案,五標廢四標!
公開招標徒具形式,議員質疑圍標!

(台北訊)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本年度的資源回收公開招標的發包業務,一共五標廢四標,疑似發生市府圖利特定廠商情事。台北市議員李文英今天就招標過程衍生的流弊,以及相關廠商對於市府黑箱作業的質疑,要求市府政風處進行調查。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表示,九十四年度環保局的資源回收變賣執行結束的標案中,一共有五次公開招標,但是其中就有四次廢標,給予環保局可以單獨找特定廠商議價的機會。由於環保局老是找相同一批人,掛上不同公司名稱來進行議價,在業界形成壟斷,在公開招標案過程中相對出了次高價,卻在得標者廢標後絲毫沒有議價機會的業者心生不滿,於是在日前向她投訴。

李文英指出,綜觀環保局自九十年至今南北兩區的資源回收物標案,除了南區在九十年,北區在九十一年各有一次標案外,所有的標案都發生在今年。(附件一)李文英說,根據廠商爆料,儘管由不同廠商得標,但基本上在資源回收現場從頭到尾幾乎都是同一批工人,這一點在她12月13號所召開的協調會上,環保局出席人員並未否認﹔另外,從各家投標公司的資源回收物下游處理地點皆為相同看來(附件二),幾乎可以確定這些廢標之後再行議價得標的公司,疑似同一家公司。倘若環保局標案都由同一廠商化名圍標,除了嚴重形成壟斷,還可以合理推論公務員恐有不法之行為。

李文英表示,在12月5日本年度最後一個標案進行決標前,廠商向她投訴招標須知未規定所謂雜質篩選機能否使用時,難以進行成本計算。她曾以發文與口頭詢問的方式,建議環保局在合約中載明可否使用雜質篩選機,然而環保局的回文說明「環保局同意使用篩選機係為解決某些廠商留下雜質難題之權宜措施」,五科蘇科長並且口頭表示「沒規定不能使用,也沒規定可以使用,必須視情況而定」這樣模稜兩可的話。直到開標後,環保局卻在協調會上爽快同意未來招標文件載明可使用篩選機。由於篩選機的使用可否,關係到一百萬以上的成本,李文英認為環保局在之前的標案中一直不肯公諸業界,以所謂「權宜」掌握100萬成本的彈性空間,徒然給人上下其手的聯想。

李文英表示,公開招標的方式和議價的價差通常會在數百萬,以北區於今年七月一日公開招標的決標價格每公斤3.16元,和廢標後議價0每公斤0.9元來算的話,由於每次標案期間的資源回收物都超過1000公噸以上,廠商議得低價購買市府的資源回收貨物,因此市府在一次的標案中就損失至少216萬。而這一部分都可以視為廠商的「間接獲利」。

針對業者及議員的指控,環保局楊股長則表示,廢標後依採購法22條採取限制性招標,只找一家廠商議價的過程完全合法,在廢標後的緊急狀況下,他們當然找信得過的廠商;另外,科長也不會知道篩選機使用等相關細節。至於廢標率過高,他則認為是業界競價,卻無力承擔高成本的結果。針對議員質疑現場工人都是同一批人,環保局表示是各家廠商所屬,不願提供現場工人名單。

李文英則強烈抨擊環保局,公開招標後不斷放任廠商廢標議價,議價廢標又議價,這樣的重複循環根本就糟蹋了採購法的精神﹔他認為採購法22條同時也有「兩家廠商比價」的機制,環保局選擇以單一廠商議價方式,以合作愉快為藉口,實在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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