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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第三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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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anreporter.blogspot.tw/2017/10/blog-post_42.html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6年 法登他 字     1335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2924 收件日期 106/09/30 登記日期 106/10/03 公告日期 106/10/03 登記簿 120冊 9頁 任期判定 2 屆期判定 3 法人代表 李滿治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設立登記日期 100/11/23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4號17樓 目的 本中心以保障金融消費者之權益,公平、合理、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為目的。 捐助方法 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捐助成立。 許可機關日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10月26日金管法字第100007029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0000000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6/10/03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06/10/12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監察人 董事、監察人印鑑。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2017,10,7 董監事姓名住址資料 董監事姓名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董事長 李滿治 2 董 事 林志潔(交大 科法所 教授) 3 董 事 陳業寧(台大財金教授) 4 監察人 劉啟群(台大會計教授) 5 董 事 周惠美(証期局副局長) 6 董 事 施瓊華( 金管會主秘 ) 7 董 事 陳妍沂(銀行局主秘) 8 董 事 邵之雋(犯防中心董事長) 9 董 事 許政賢(政大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 10 監察人 徐萃文( 金管會 法律處長) 11 董 事 曾玉瓊(保險局前局長)

金管會與評議中心,簽署保護消費者

(本報訊)金管會為推動「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於今(16)日與評議中心共同舉辦「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研討會暨簽署儀式」,金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親自出席主持,與金融服務業者共同簽署宣示重視消費者保護之決心。 金管會表示,近年來國際上對於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益形重視,在2011年底,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公布了一系列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原則,其中一項重要原則即為「金融服務業於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整體交易過程,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對待金融消費者」。金管會也參考英國、香港、新加坡模式研擬「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草案,內容包含九項指標及五個層級作為金融服務業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指導原則。九項指標的內容為:1、訂約公平誠信原則;2、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3、廣告招攬真實原則;4、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5、告知與揭露原則;6、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原則;7、酬金與業績衡平原則;8、申訴保障原則及9、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五個層級則為:1、建立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之企業文化;2、制定公平待客原則之政策;3訂定公平待客原則之策略;4、公平待客原則之執行及5、納入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公平待客原則重視金融消費者在整個交易過程的主體性地位。金管會期許透過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促進金融服務業建立以「公平待客」為核心的企業文化,擬定政策及策略並落實執行,提升金融服務業員工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認知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的遵循,以降低違法成本,並增進金融消費者對於金融服務業的信任與信心,助益金融服務業的健全永續發展。 本次研討會共計有銀行業(含信合社)63家、證券期貨業38家及保險業43家業者代表共襄盛舉。金管會除說明公平待客原則草案的內容並蒐集與會人員的意見外,並透過簽署儀式,凝聚業者對於公平待客的共識及宣示金融服務業誠心推動公平待客原則與重視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一年有成

(本報訊)金管會 100% 捐助設立,專責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以下簡稱評議中心),於 2012 年 1 月 2 日正式營運後,已屆滿一年。評議中心之宗旨在於透過公平合理、迅速有效之方式解決爭議,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服務業健全發展。 根據評議中心業務執行統計資料顯示,去 年全年度評議中心共受理 4,861 件申訴案件。其中和解或金融服務業依申訴人意見處理等方式解決爭議者為 1,626 件,紛爭解決率約 35% 。可見經評議中心以公正第三方角色轉交之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亦獲得業者的高度重視。使爭議案件無須進入評議階段,即可獲得妥善解決。針對金融消費者向評議中心申訴並已解決之案件進行滿意度之電話調查,顯示金融消費者之滿意度高達 9 成以上。 另方面,截至去年底為止,申請評議案件總計 2,504 件。其中銀行類占 365 件(含連動債 197 件)、保險類占 2,099 件、證券期貨類占 40 件。已有處理結果之申請評議案件共計 1,843 件,佔總收案件數 73.6% 。如依終結方式區分,不受理佔 7% 、調處成立及撤回合計佔 35% ,作成實體評議決定者佔 58% 。在作成實體評議決定之案件中,金融服務業者應賠付者雖僅佔 30% ,看似比例偏低,但金融服務業者未在申訴、調處階段與金融消費者解決爭議而進入至最終評議決定之案件,多屬金融服務業自我評估無需承擔者。在這樣的案例中,仍有約三成的比 例作成金融服務業應賠付之評議決定,充分顯現評議中心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之功能。 經評議中心統計,作成實體評議決定中,銀行應賠付者佔銀行類評議決定 59% ,保險應賠付者佔保險類評議決定 26% 。受理的評議案件中高達 82% 的案件可於 3 個月內結案,每一案件平均處理天數為 64 天,相較於一般訴訟程序更為迅速有效,也為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節省不少時間。 展望未來,考量金融業者與金融消費者間的金融爭議若能透過調處方式,對於雙方意見撮合、解決皆有所幫助。故未來評議中心希望加強調處成功率,期望爭議雙方能夠互相溝通、協調,進而達到紛爭迅速有效解決之目標。

評議中心績效發表會,昨圓滿完成

(本報訊)評議中心首次舉辦「績效發表會」,於 4 日下午在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禮堂圓滿完成,現場共計超過 100 位貴賓及媒體記者參加。 金管會陳裕璋主任委員致詞表示,金融海嘯後,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是國際趨勢,也是主要金融監理政策之一,透過相關規定,可提昇金融業者服務品質,也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由於立法院的支持,「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很順利的在去年 6 月 29 日通過之後,並在金融服務業之配合協助下,評議中心於今年 1 月 2 日開始正式營運,並順利推動落實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機制,辦理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提供金融消費教育宣導、協助金融消費者辦理申訴事宜,對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及強化消費者對金融服務業的信心不遺餘力。 評議中心林國全董事長致詞表示,當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金融商品或服務產生爭議時,可依金保法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但在申請評議之前,金融消費者應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若金融服務業收受申訴之日起逾 30 日期限而未為處理,或處理結果無法為金融消費者接受,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到業者處理結果之日起或在 30 日期限屆滿後, 60 日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一直秉持「公平」、「公正」、「專業」的原則,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並不會一面倒的偏袒金融消費者,以建立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雙贏的局面,讓金融市場因為評議中心的努力而更加穩定健全。 評議中心何聰賢總經理就「評議中心業務執行及績效報告」進行簡報說明,本次績效發表會主要為使金融服務業瞭解評議中心於申訴及評議案件的處理情形,並透過宣導使社會大眾明瞭評議中心案件處理效率及客戶滿意度等績效。 截至 7 月底為止,評議中心總計受理 11,684 件金融消費爭議案,其中諮詢案件 7,181 件,申訴案件 3,183 件及評議案件 1,320 件。主要爭議案件類型中,以業務招攬及未遵循服務規範案件量最多。評議中心將申訴案件移交金融服務業已有處理結果者計有 3,139 件,達 99% ,其中金融服務業者與金融消費者達成和解及依申請人意見而解決紛爭的案件有 1,139 件,因此,經評議中心移交金融服務業處理後之紛爭解決率為 36% 。另經評議中心就前述紛爭已解決案件電訪抽樣 30% ,金融消費者對評議中心的協助與整體服務表現感到滿意的意見,回答為「非常滿意」及「滿意」的調查結果,合計有 92.7%...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加入INFO

【本報訊】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以下簡稱評議中心) (24) 日宣布,經積極申請加入國際金融服務評議機構組織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Financial Services Ombudsman Schemes ,INFO Network) ,該組織於24日通知本中心,已由委員會審核通過為正會員,成為第 32 個國家(第 50 位會員)。 中心表示,希望藉由參與此國際組織,可提升我國保護金融消費者之正面形象與國際能見度,並增進金融消費爭議處理之專業能力與國際經驗交流。   評議中心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積極保護金融消費者,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捐助設立,並在1/2開幕營運,期待於訴訟途徑外,建立一具有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相關爭議之解決機構,以提升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 關於 INFO Network INFO Network 為國際金融互動平台,此單位的會員為各國金融消費評議機構,提供訴訟外的金融爭議處理機制。此組織之目的為使各國會員藉由交流,分享金融爭議處理之經驗,以提升處理爭議相關之專業知識,其中包含金融消費評議之行為準則,評議機構的架構、功能和治理,資訊技術的應用和跨境轉介的申訴等介紹。同時,透過會員之間的合作關係,每年舉辦各種研討會、教育及實務訓練課程等,針對市場的變遷,議題的轉變來提升各國評議中心的執行力。自 2006 年起每年輪流在各會員國舉辦年會。如欲瞭解更多有關 INFO Network  的資訊,請訪問組織主頁: http://networkfso.org/index.html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提供資訊,請洽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0800-789-885 ( 免費服務電話 ) www.fo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