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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親悼鍾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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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 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5/ 22 台 北 報 導 】

扁准保外就醫延長三個月

 (本報訊) 陳前總統於1月5日獲准保外醫治,一個月期限即將屆滿,臺中監獄為瞭解其目前健康狀況,1月29日派員前往其住處訪視,並聽取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醫療團隊之評估報告後,製作受刑人保外醫治展延申請報告表報署。   矯正署綜合前述訪視結果與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醫療計畫書等,認其病況未明顯改善,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與矯正署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第5點「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狀況,核准陳前總統展延保外醫治期間三個月,至今年5月4日為止。展延期間臺中監獄仍將派員查看陳前總統病情變化,以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之準據。   陳前總統獲准保外醫治,係矯正署依監獄行刑法等規定以醫療為目的之暫時性釋放,病況穩定後,仍須回監服刑。按陳前總統係因龍潭購地收賄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案部分等4案判決有罪確定,入監服刑。相關被告應繳之罰金及不法所得共約合新臺幣11億4,502萬9,387.94元。目前執行情形為: 一、 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及美林銀行帳戶內約美金2,261萬餘元(約合新臺幣7億1百萬元,即所謂海角七億),已匯入檢察官指定之帳戶。 二、 瑞士威格林銀行帳戶內二次金改案犯罪所得約美金1,700餘萬元,瑞士司法部已依檢察官請求,核准返還部分不法所得約合新臺幣2 億元,因陳致中提出異議,尚未匯回國內。 三、 美國司法部查扣拍賣位於紐約州及維吉尼亞州2 處不動產,得款美金189 萬元,檢察官已向美國請求分享其所得價款。 四、 查扣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銀行存款共約新臺幣4,815 萬元(其中吳淑珍、吳景茂存款2,276 萬3,150 元已執行完畢、463 萬2,000 元業經法院裁定發還)。 五、 查扣陳致中名下股票37 檔(市值約新臺幣1,930 萬元)及寶徠等國內不動產共8 處,其中寶徠房產1 處,合意變價完成交易,稅捐金額待核算,故尚未執行完畢。   由上可知,陳前總統不僅其犯罪事證確鑿,經法院三審定讞,其被查扣之鉅額資產,亦證明其貪瀆程度。其保外醫治並非無罪釋放,更非其案件有冤獲得平反。少數人士對此大量證據視若無睹,猶稱陳前總統係遭司法追殺政治迫害,並將其帛琉洗錢案經特偵組以查無實據簽結,扭曲為所謂「海角七億」不存在。實則依其有罪確定判決已執行之金額已遠超過此數,為...

法務部:核准扁保外就醫

(本報訊)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案經擴大醫療鑑定小組於去年12月30日提出鑑定報告,其結果為「依據上述多種臨床症狀顯示,陳前總統目前正處於進行性神經功能退化之狀態,而這種退化現象同時發生於數個不同的腦區。在臺中榮總醫療團隊積極的治療及臺中監獄的細心照護下,除了睡眠呼吸暫止症外,其他症狀無明顯進步,顯示目前的醫療模式仍然效果有限。 在經過鑑定專家委員們討論後,這個現象最有可能的因素仍在於目前之環境無法適當的改善陳前總統之壓力因而造成其身體疾病持續退化,對於一位過去曾貴為國家元首的患者,目前的監禁生活環境確實對他造成極大的影響以及身心調適上的嚴重困難。」因此該小組建議: 一、 陳前總統需要進一步增加家人互動的頻率與支持的強度,居家療養,並且需離開目前居住之環境,始能有效的改善其目前之病況。且其身心已具有嚴重障礙,目前無法自理日常生活,需全日由看護協助照顧,因此本小組認為在監獄內接受治療無法達到療效。 二、 依據陳前總統過去三年中的治療史,其中包括了在監就醫以及戒護就醫(在臺北榮總及臺中榮總)等方式,對於其疾病的療效均不理想。依其病況嚴重程度,認為以在監外治療,才能有效保障其生命健康,避免其多重退化病情,控制不好而有隨時致死危險。因此本次鑑定結果建議應以保外就醫為宜。  三、 基於對於卸任元首以及法律的尊重,本小組建議未來陳前總統若能保外就醫時仍應有醫療小組之設置,一方面可以提供陳前總統醫療上必須之協助以及資訊,另可即時提供法務部矯正署對於陳前總統居家治療病況之掌握。    臺中監獄依據上開資料,完成初步審查,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函報矯正署。矯正署於1月5日上午9召開10人審查小組會議,會中電詢相關醫師意見,綜合比較陳前總統前後病情差異,認其病況確有惡化,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事由,核准陳前總統保外醫治一個月,以利其接受更妥適治療照顧。相關交保手續將由臺中地檢署、臺中監獄接續完成。    前述保外醫治係屬以醫療為前提的暫時性釋放,病況穩定後,仍須回監服刑,其在外日數不計入刑期。其間矯正署將請臺中監獄派員切實察看,作成文字與照片紀錄,以為日後准駁展延保外醫治期間之參考。   法務部為消彌外界於人道及公平性之爭議,於去年12月初責成矯正署研訂在監不能為適當之醫治之一致性基準如附件,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 。

扁跌倒,請保外就醫

(本報訊)陳水扁總統本次開刀住院,最後一週跌倒六次,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從台中榮總醫院送回台中監獄後,連續六天又跌倒六次, 導致右側足踝骨折。陳總統因有腦部病變,除了有手抖、 結巴性語言障礙、尿失禁、智能衰退等症狀外,也有小腦症狀, 無法一腳離地稍久。最近他經常尿失禁,一天可達十多次。 只要他站著換褲子時抬起一腳,就會摔倒。 今年一月四日凌晨陳總統又摔倒,右腳踝腫大如麵龜,傷勢不輕。 從 摔倒後所照右腳的 X 光片看來,陳總統的腓骨 (Fibula) 下端 外側有數公分長的裂痕,腓骨下端有一小塊骨頭已經脫離母體, 整個看來是一個撕裂性骨折  (avulsion fracture) 。這種骨折通常是因多次跌倒、 反覆用力拉扯造成的。 目前以充氣式護踝( ankle brace ) 保護,約須兩個月,可下床走路但須嚴防跌倒。 陳總統右腳踝四日骨折後,法務部遲未將其送往醫院緊急處置, 只以冰敷處理,家屬係六日傍晚方被告知, 七日探視後只好選擇申請陳總統女婿趙建銘骨科醫師入監診治, 我們認為陳總統在第一時間就應該儘速送往醫學中心, 由骨科醫師進行治療,法務部的處理完全違反 SOP 程序, 罔顧病患權益,甚至意圖粉飾真實病情,本小組強烈譴責。 陳總統因腦神經退化性疾病所引發的種種症狀已非在病監或戒護就醫 能夠改善。再繼續監禁下去,只有讓其病情快速惡化而已。 我們嚴正呼籲馬政府儘速核准陳總統保外醫治, 以維護其個人基本人權及台灣的文明國家形象。

尊重專業鑑定、保障醫療人權

陳水扁總統依法應予停止執行 (本報訊) 台北地院委託醫療專業鑑定:陳總統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 1.        根據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 1 年度矚訴字第 2 號)就繫屬中陳總統機密公文案裁定停止審判, 合議庭所依據為高雄長庚醫院名譽副院長、 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順勝教授   所率同之鑑定團隊於 2013 年 11 月 20 日向北院提出之鑑定報 告。 2.         觀諸鑑定報告內容, 陳總統身心狀態需全天候之照護, 法律上屬於符合監護宣告之狀態, 而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附件一裁定書) ,目前罹患: ( 1 ) 中等度額、顳葉為主的腦神經退化症 , 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候 群、中度語言障礙、中度動作失用症 / 小腦症候、輕度失智症、 嚴重尿失禁、重度器質性憂鬱症(屬腦病變範            疇、非心理問題) 、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 嚴重型憂鬱症合併焦慮及多重身體症狀,且已呈現慢性化等疾病; ( 2 )有步態不穩,隨時跌倒之危險,日常生活許多動作無法執行, 需要他人照護; ( 3 )白天也會呼吸中止或低下,造成低血氧之發作, 曾發生皮血氧由正常之「 98 」突降到「 74 」; ( 4 ) 整體認知功能表現上,依簡式智能量表 MMSE 正常總分為 3 0 分,陳總統之得分為 19 分,較一般成年人表現差 ,顯示專注力、 語文表達能力、長短期記憶均出現缺損,有口吃、命             名困難等現象。 台中榮總診斷:腦神經退化性疾病、重鬱症治療後改善有限 3.     根據台中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 ( 附件二證明書 ) , 陳總統診斷略以:重度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 腦神經退化性疾病以額顳葉為表現、重度憂鬱症、 疑似器質性憂鬱症;症狀略以:長期漏尿、手不自主抖動、口吃、 容易跌倒、思考能力減退、白天血氧濃度下降; 處置意見特別指出, 重度憂鬱症經給藥治療後,症狀改善有限。 移監中監後病情呈現惡化,依法符合...

台北地院:陳水扁狀況奇差,停止審判

(本報訊)台北地院說,被告陳水扁於本院審理期間,前依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      第 2 項規定向本院聲請停止審判,惟經本院綜合當時事證,     認被告所患疾病情狀,尚非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所明定之「     不能到庭」事由,而於 102 年 5 月 16 日以裁定駁回其「停止審     判」之聲請。 、鑒於停止審判程序本為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項,而被告之身      心狀況是否足以勝任審判程序,為公平法院之前提。故本院     為期慎重及保障被告權益與審判之公平,爰於徵得公訴人、     被告、辯護人之同意後,於 102 年 10 月 1 日指定高雄長庚醫院     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順勝醫師擔任鑑定人,就被告身心狀況     本其醫療專業進行司法鑑定。 、案經鑑定人 陳順勝 醫師率同其所組織之鑑定團隊(成員如鑑     定報告所載)於 102 年 11 月 20 日向本院提出鑑定報告,內容     略以:「被告患有中等度額、顳葉為主的腦神經退化症,     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候群、中度語言障礙、中度動作失用症     / 小腦症候、輕度失智症、嚴重尿失禁、重度器質性憂鬱症     ;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嚴重型憂鬱症合併焦慮及多重     身體症狀,且已呈現慢性化等疾病。另依心理醫師之判斷,     則已落入重度憂鬱、焦慮範圍,疑有妄想症狀,出現自殺意     念,不排除有自殺嘗試或自殺行為出現之可能性。整體認知     功能表現上,則依簡式智能量表 MMSE 顯示認知功能缺損,包     括專注力、語文表達能力...

扁呼吸中止症開刀,但腦病變持續惡化,唯有居家療養才有效

(本報訊)陳水扁辦公室今日發佈新聞說, 1. 由於陳水扁總統罹患「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導致長期缺氧,恐傷害腦部、心臟等重要功能,檢查數據顯示每小時呼吸停止高達 37 次,每天晚上幾乎只能入眠 1-2 小時,因此明( 14 )日上午將於台中榮總進行手術,本辦公室感謝社會各界關心陳總統健康,並代表陳總統向大家表示由衷謝意。 2. 該手術原本規劃於台北榮總住院治療時實施,惟本年 4 月 19 日陳總統被移往台中監獄,遂重新提出申請,歷經八個月終能順利進行,本辦公室感謝法務部、台中監獄及台中榮總的協助,並要特別感謝北榮陳記得醫師主刀。 3. 除了呼吸中止症,陳總統病情中最為關鍵的的腦部病變則未因移到台中監獄而有所改善(此與處遇無關,這不是獄方的問題,而是疾病的進程),反而呈現「階梯式」的惡化,繼口吃、手抖、走路不穩後,尿失禁情形也日益嚴重,一天平均要換十幾條褲子,更令人憂心的是,我們完全不知道下個階段會輪到腦部那一個系統遭受侵犯而失能。海內外醫療專家均有共識並提出建議,陳總統的腦部病變並非單純藥物或手術可改善,為了減緩惡化、控制損害,唯有徹底改變環境、變更情境,讓他居家療養其實是唯一有效的治療方式。 4. 基於上述理由,本辦公室認為執政當局應當儘速採取「尊重醫療專業、重視多數民意、保障基本人權、化解對立並符合國際慣例」之作法,釋放陳水扁總統讓其返家療養,才能增進台灣社會之最大利益。

回應「扁案兩種錢 與馬宋比較」◎ 法務部檢察司

◎ 法務部檢察司 2013-6-12 有關陳致中先生於一○二年六月十一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投書「 扁案兩種錢 與馬宋比較 」一文,法務部檢察司說明如下: 一、馬英九總統前經起訴之特別費案無罪理由,主要是法院認定其請領相關「領據特別費」時,都是信賴並依照公務機關既有支領程序之行政慣例,並沒有以不法手段去欺騙會計人員;且其領取方式,是依會計常規而直接匯入私人帳戶。又因為馬總統所領取的領據特別費,已經和其私人存款混同;經法院調查,馬總統個人財產用在公務用途的金額,大於其所領取得領據特別費金額,所以法院認定馬總統根本沒有將款項非法納為己有,也沒有使用欺騙他人的方法,因此判決無罪。然而,陳前總統經起訴之侵占國務機要費案,地院原判決有罪,雖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銷,其理由強調國務機要費並未和陳前總統個人帳戶混同,而仍是與其私人帳戶分別獨立管理;且法院調查發現,該獨立管理且依法須用在和總統職務有關的國務機要費款項,卻有相當部分供作私人開銷(如私人稅金、寵物診療費等),而與總統公務執行全然無關,因此將該判決發回,現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由此可知,兩案事實,截然不同,不容作錯誤的比附援引。 二、另外,洗錢罪之成立,須以行為人確有藏匿洗錢防制法所列舉之特定重大犯罪(如貪污犯罪等)所生犯罪所得為前提要件,並非單純將款項匯往海外帳戶即構成洗錢罪。陳前總統之所以會被起訴洗錢罪並判刑確定,是因其將已經被證明為特定重大犯罪(即貪污犯罪等)的犯罪所得,匯至外國人頭帳戶藏匿,此與一般單純將款項匯至海外帳戶行為並不相同,並予說明。(自由廣場)

大水庫 馬英九有 陳水扁沒有(轉貼)

◎ 郭正典 2013-6-13 扁子陳致中寫了一篇「扁案兩種錢 與馬宋比較」,隔天就有法務部檢察司出面說明馬英九前經起訴之特別費為何無罪,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為何有罪;也說明宋楚瑜的海外匯款為何未被起訴,而陳水扁總統的海外匯款為何被起訴且判刑確定。 馬英九市長被市議員顏聖冠質詢時曾答說那些特支費都用在公務跟公益上,且與私人生活費分得很清楚,表示他知道特支費不能用於私務上。但馬市長還是把特別費領出後直接匯入其私人帳戶,再轉匯給家人並用於家中日常開銷。事情被揭發後馬才趕快把錢捐給公益團體。這種偷錢被發覺後才趕快還錢的戲碼,法官竟然說馬個人財產用在公務用途的金額大於其所領取的特別費金額,所以認定馬沒有將款項非法納為己有,好像真的一樣。 馬英九的特別費中,報帳時也用了不實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這部分當年檢方放水沒起訴,馬也害怕下台後繼續被法辦,故藍營主導的立法院於二○一一年將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最近的會計法修法回到原點,馬英九卻已在數年前就享受成果,合理嗎?之後綠營想要修法讓「國務機要費」也適用除罪,卻被藍委阻擋迄今。陳水扁公私帳分明,雖然用於公務的金額遠大於國務機要費的金額,但因報帳時也用了一些不實發票,就被法官認定為公款私用,合理嗎? 宋楚瑜將鉅款匯往美國置產,雖然金錢來源交代不清,檢察官竟不認為有貪污洗錢嫌疑。阿扁將選舉結餘款及政治獻金匯往海外,檢察官卻根據找人作偽證的證詞認定那是貪污所得,馬政府再以換法官、司法院長摸摸頭等方式讓法官以自創的「實質影響力說」判阿扁重罪。這種嚴重違反程序正義的判決竟然能夠成立至今,法務部檢察司竟然還有臉說阿扁的錢「已被證明為特定重大犯罪的犯罪所得」,其臉皮之厚及勇氣之大實非常人可比! (作者為台灣醫社社長)(自由廣場)

柯文哲:保外就醫宜明訂規則(轉貼)

2013-03-10╱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     柯文哲:保外就醫宜明訂規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台大醫師柯文哲今天出席台灣教授協會的「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座談會指出,保外就醫應有明確規則,以減少爭議。    柯文哲、法官洪英花、前總統 陳水扁 之子陳致中等都出席座談會。陳致中說,讓人害怕的,不是惡人的吶喊,而是善良人的沉默,很欣慰看到法律人站出來。    柯文哲說,保外就醫標準應明文化,現在保外就醫沒有規則,造成大家吵架,「獨裁國家都沒什麼規則,不然怎麼上下其手」,他說,國民黨故意講不清,而他等著看「 顏清標 案要怎麼處理」。    柯文哲指出,檢察官濫訴卻無罪,檢察官應以起訴成功的案子算績效,而不是以起訴多少案當績效;程序正義也有問題,包括先押後審、押人取供、一再延押,甚至傳訊扁3歲孫女,這都讓扁不服氣。    柯文哲說,扁案辦到此、辦不下去了,前面過失太多,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不應成政治工具、政黨惡鬥工具。    洪英花質疑,法務部去年9月被監院糾正至今,沒有對保外就醫訂出完備程序和標準。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 陳唐山 說,扁已被關了4年4個月,如果一個政黨不敢出來講話,對這政黨還有何期望?    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陳耀祥認為,扁案是司法工具化的結果,他並不意外,中國古代歷史,司法本身就是鎮壓人民、鎮壓異己的統治工具,扁案是對待戰犯的審判過程,而不是對待人民的審判過程,「戰犯審判過程,主觀上把他(扁)當成敵人在處理」。    律師鄭文龍說,對扁的司法迫害是現在進行式,台灣人要出聲,「不然你就變成共犯之一」。1020310

法務部:北監對扁續戒護住院觀察治療

(本報訊)臺北監獄基於對陳水扁先生審慎醫療之原則,於(12)日晚上戒護其至衛生署桃園醫院門診,經該院醫師診療,認為其膀胱排尿功能障礙,建議住院治療進一步檢查,目前陳員於該院內之戒護病房住院治療。 衛生署桃園醫院為瞭解陳水扁先生腎臟功能及泌尿系統發炎狀況,業於(13)日上午採集其血液及尿液檢體化驗,目前已確認攝護腺發炎之細菌種類,服用抗生素藥物及注射點滴治療,解尿困難症狀已漸改善。另因陳員反應有頭痛、口語不清之症狀,衛生署桃園醫院亦安排於今(14)日上午進行頭部核磁共振成像檢查並視病況再安排「錄影尿路動態機能」等檢查。陳水扁先生昨日三餐食用衛生署桃園醫院提供之伙食,飲食正常,經衛生署桃園醫院醫護人員觀察其導出尿液量,亦無異狀。 法務部矯正署理解陳水扁家屬及親友對於其身體狀況的擔心與關切。因此,臺北監獄對於陳水扁先生每次戒護外醫檢查均尊重醫療團隊專業建議,其醫療團隊秉持醫療專業安排專科醫師為陳員進行診療及精密儀器檢查。惟因陳水扁先生之前即經衛生署桃園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醫療團隊診斷罹有攝護腺肥大疾病,此次其解尿困難,仍需進一步檢查釐清病因,並非衛生署桃園醫院外醫回診檢查未予治療所致,更無所謂「戒而不醫,醫而不癒」。 法務部請外界尊重衛生署桃園醫院醫療團隊盡心盡力本諸醫療專業之診治與處置,勿擅自批判該院之醫療水準。

世事難料---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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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589期陳前總統專欄 六月二十五日自由談《讓天龍國自己玩》的論點:「天龍國人既然喜歡讓他們受淹水之苦的馬英九之流的市長,那就隨他們去吧,綠營不能讓最優秀的人才成為天龍國人羞辱的玩偶。放棄台北市,全力經營大台灣,然後包圍首都,還是可以贏得政權。」著實讓我嚇了一跳! 而放棄台北市的理由竟然是:「台北成為直轄市之後,除了阿扁在藍營分裂下漁翁得利外,綠營參選皆以大敗收場,即使阿扁本人在高滿意度下競選連任,也照樣落選。因此連勝文與江宜樺,或其他藍營參賽者之爭,都是藍營的茶壺裡風暴,綠營似乎只能『別人吃麵,自己喊燒』。」台北市長選舉對綠營而言,固有其艱困之處,亦不必太過悲觀。 台北市於一九六七年改制為院轄市,市長官派,就是國民黨選不贏非國民黨籍的高玉樹。後來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也是當時王玉雲市長連任時差點輸給無黨籍的洪昭男。選舉有輸贏,但沒有穩贏或必輸的。非國民黨籍的楊金虎在謝長廷之前就當選過高雄市長。 桃園是有二百萬人口的大縣,違紀參選的許信良與民進黨籍的呂秀蓮都先後選上縣長;二○○九年準備才二個月的民進黨籍候選人鄭文燦只輸給吳志揚當選人五萬票。原台北縣是全國第一大縣,人口將近四百萬人,尤清、蘇貞昌都當選過縣長,蘇貞昌的第二任更贏過王建煊五萬票。目前執政的藍營縣市基隆、新竹縣市、大台中、彰化、南投,民進黨都曾綠色執政過,顯然都不是國民黨的禁臠。 一九九四年台北市長選前民調,顯示我領先趙少康與黃大洲,也是民調專家的趙少康私下告訴我,輸贏不大,最多三、五%,三、五萬票,投票結果我大贏趙少康一三%,十九萬票。四年後的連任之戰,馬英九、王建煊和我的選前民調,我並不亞於馬英九,最後「棄王保馬」,我才輸掉選戰。選後《聯合報》民調,我的施政滿意度七六%,比馬的八年市長都高,但得票率僅四六%。我說投票結果是「偉大城市對進步團隊的無情」,不是「天龍國人」對我的羞辱,而是個人努力不足。 民主選舉充滿挑戰和不可測的變數,套用馬英九的說法,就是「世事難料」。選舉過程的運動家風範也很重要,不能畏戰,挑戰對手也挑戰自己,不能有失敗主義的悲觀論調,更不可以未選先認輸,要讓對手自己玩,甚至說出「不能讓自己最優秀的人才成為天龍國人羞辱的玩偶」。 「天龍國」指的是台北城,有人形容為「中國城」。台北市只是人口結構比較特殊的城市,二戰後,來自中國移民的市民不會超過三成。...

一位前總統之死---陳水扁

                                  《壹週刊》 58​8期陳前總統專欄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覺醒來,全國各大媒體如果出現〈扁猝死獄中〉的斗大標題,並不會教人太意外! 如果有關方面仍然淡定以扁病情穩定,不符保外就醫條件,繼續輕忽扁醫療小組柯文哲、郭正典、陳喬琪醫師的診斷與呼籲,扁身心症嚴重,隨時可能有意外或生命危險,絕非危言聳聽。 一位前總統猝死獄中,一定會促使法務部矯正部門不得不面對有關受刑人保外就醫的不合理規定。按《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法務部另以行政命令對保外就醫限縮必須達到癌末瀕死條件,始克當之,以致保外就醫的良法美意形同具文,變成病入膏肓,已經無藥可醫的受刑人才獲准保外醫治。這種「保外」不是為了「就醫」,而是「等死」。其實保外就醫不是提早出獄,也不是漫無限制,法律就規定,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之內,保外醫治受刑人違反應遵守事項,監督機關得隨時廢止保外醫治之許可。 《監獄行刑法》第五十七條也規定,「罹疾病之受刑人請求自費延醫診治時,監獄長官應予許可」。但將近七十年的獄政實務,不准受刑人「延醫」,而是由獄方指定醫師,只是由受刑人自負醫療費用,充作「自費延醫」的實施。直到今年七月十二日扁申請自費延醫獲准,骨科醫師趙建銘入監看診並打針,據說是獄政史上自費延醫的第一人。自費延醫不是法無明文,卻是受刑人的健康醫療人權長期以來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一般受刑人都要下工場作業,有桌子有椅子可以使用,作業之餘,有桌椅可以用餐,也不必趴在地上寫字。只有極少數必須「加強戒護」的受刑人不得下工場,變相剝奪使用桌椅,連放封運動也被禁止群體生活,永遠受到孤立。等到關出一身病來,才提供桌椅限時使用,反而變成必須感恩戴德的無上恩惠。 馬偕醫院精神科資深醫師陳喬琪表示,過去四年,因為擔心特殊身分引起不必要的困擾,必須加強戒護,只能留在牢房,不能到工場活動,形同禁閉,是所謂「知覺剝奪」。由於知覺剝奪產生意識的變化,合併出現幻覺與妄想,綜合診察結果,顯示扁罹患有...

盧俊義牧師瑞士修女立委,明牽扁手祈禱(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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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基督教長老會東門教會牧師盧俊義、兩名一生奉獻台灣的瑞士年長修女,將與立委趙天麟,明天要到桃園監獄探扁,眾人將牽扁的手,為他祈福,希望他早日出獄! 盧俊義等人要見扁,本來是要找立委田秋堇幫忙,田委員也幫了不少忙,後來因故無法去,才改由立委趙天麟接手。 兩名修女:馬惠仁(77歲)、饒培德(76歲),她們都是瑞士的愛台修女,在台東為山胞和弱勢族群服務一輩子,因為年老體衰,要回國終老,在離台的有限時間裡,特別請盧俊義牧師載她們探扁並為他祈福,希望他身體健康、早日出獄!

陳水扁真的敢貪污嗎?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1980年2月23日,也是在發生「美麗島事件」的75天之後,張德銘律師來電邀請陳水扁先生,參與美麗島軍法審判辯護律師團,為黃信介先生辯護,阿扁在那時侯,也有一點遲疑,因為國民黨的「白色恐怖」政策,讓臺灣人民心驚動魄,但是他的妻子吳淑珍女士,卻鼓勵阿扁勇敢的接下來,就從這一天開始,阿扁夫婦選擇了「公義」,卻從此成為了「中國國民黨」的眼中釘和肉中刺,從1980年到2008年這28年以來,國民黨一直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全心全意的監視阿扁夫婦,有沒收取任何一塊錢不當貪污及賄款,只要阿扁夫婦的銀行戶頭裡,有出現任何異常的資金往來,或者是家裡多了什麼東西或不動產的話,國民黨一定會傾盡全力,追查到底,如果是不合法的話,乘機就給阿扁安上一個貪污的「罪名」,再把他打入大牢,讓阿扁從此永不翻身!  大家可以想一想,阿扁夫婦真的「敢」貪污任何一塊錢嗎?他們夫婦也知道「國民黨」就在門外虎視眈眈,只要被牠們一逮到機會,隨時都可能會被牠們吞食下肚。如果換成是你,如果知道,執政的「國民黨」一天24個小時,不眠不休的正全面監控著你,是否有任何不法的行為,如果有人拿一大筆錢要賄賂於你,請問你還敢不敢拿?也許\\\說不定這是國民黨所設下的陷阱?只要一收下,你就死定了!如果連你這麼聰明的人,都不敢拿了,阿扁夫婦難道就會比你笨嗎,他們眞的敢拿嗎!這28年以來,國民黨早就佈下天羅地網般的「陷阱」,正等著陳水扁不自覺的踏入「死亡陷阱」裡!  在多年以前,「國民黨」突然收到一樁監控不利阿扁的情資報告,說阿扁夫婦的銀行存款,突然多出了一千萬元臺幣,而且在不動產方面是多了一幢房屋出來,「國民黨」得到這份情報,如獲至寶般的激動萬分,而且是見獵心喜的不得了,立即下令調查局全體總動員,多方面去偵查這一千萬元和這幢房屋,到底是從何而來?是貪污還是賄賂所得呢?不但又是調查局的秘密偵查,又是監察院的公開的調查,「國民黨」這一次是鐵了心,一定要阿扁的命!結果「國民黨」又是調動調查局近千名精銳幹員,又是監察院多名「御史」公開調查,在反反覆覆的查了又查,查到最後,「國民黨」不得不忍痛的放棄,這也是筆者第一次看到「國民黨」高層,這麼萬分般的痛苦,不過大家也別替牠難過,這是牠自找的!  阿扁是「三級貧戶」之子,這大家都知道,他的夫人吳淑珍女士,是來自醫生世家的家庭,雖然說不上「家財萬貫」,但是也離此不很遠了...

「特赦扁」的蝴蝶效應與寒蟬效應

 溫紳  「蝴蝶效應」(Butterfly Effect)一詞,源自於美國氣象家在六零年代之發現,最初是以「海鷗效應」取名,後來才在「美國科學促進會中定名為『蝴蝶效應』,亦即大膽預言:一隻蝴蝶在巴西搧動翅膀會引發德州龍捲風」,以此比喻因為一丁點輕微因素,都會釀成難以預估的嚴重後果,如同成語所形容的「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一著輸、全盤皆輸」。而「寒蟬效應」則係新聞學名詞,在有關言論、出版或集會自由方面,指民眾因害怕言論遭罰或鉅額賠償時,表現出如同蟬在寒冬時噤聲不語,意味著公共事務乏人關心,故被視同壓制言論或集會自由,這種氛圍在戒嚴體制才較為明顯。  「特赦扁」的現象,最新發展頗有蝴蝶與寒蟬效應色彩,由一邊一國連線所發動的「政治和解、終止對抗」連署,明顯希望營造成「蝴蝶效應」,不但盼望綠營響應,也期待對手能盡釋前嫌!故特別強調:特赦絕非個人情感、或政治信仰的問題,而是政治良知與道德勇氣的大是大非考驗。為台灣政局和諧安定、終止朝野對抗、以及營造政治和解氛圍,才會建請層峰依據赦免法特赦扁,表現文明國家對卸任元首所應有的尊重,「特赦扁」非屬法律問題而純係政治問題,是民主國家對卸任元首的處理慣例,也是文明法治的檢驗指標,因此呼籲不該再因「扁案」激化對立,唯其終止對抗、營造和解,才能同舟共濟、共渡難關,讓「扁案」歷史共業走進歷史,惟有藍綠都放下、方能有嶄新開始!  結果,民進黨的第一時間反應是由中常會通過決議,擺明在黨團與中常會沒進一步決議前,下令要求「避免個人行動」,導致首波連署活動僅有數位立委響應,不啻顯示綠營內部尚有諸多自我設限。所幸海外台灣人團體比較積極運作,已有美國眾議員夏波在國會正式發言聲援,設若其餘自由民主國家也有政要接踵跟進,特別是鄰國的日韓、或歐洲教廷等友邦也表態!則所謂「蝴蝶效應」中的一隻隻蝴蝶在各地掀起此起彼落之效應,勢必會讓馬英九與國民黨執政當局不得不正視此一事態發展!  所以,正當「特赦扁」的台灣內部問題提高層級為海內外聚焦關切之問題時,則民進黨派系縱有「寒蟬效應」錯覺而要求自我約束,儼然也將抵擋不住大勢所趨,特別是連署行動如在基層支持聲浪高漲,甚且連藍營具有威望者也予以支持,譬如:南方朔繼指出「把扁案當提款機,當錯估選民智慧」之評論後,也已公開說出「特赦是可討論的議題、可避免政治清算」之嫌,徵諸國民黨團書記長徐耀昌反批推動「特赦扁」是在內耗、搗蛋,...

立委暨台灣社團:法務部應讓扁保外就醫!

(本報訊)數十名立委暨台灣社團,今天到法務部前呼籲說,陳前總統早因身體不適向北監申請戒護就醫,法務部及北監推拖近月,才在民意壓力之下讓他前往署立桃園醫院戒護就醫。經過專科醫師的詳細檢查,尚未完全排除罹癌的可能性,更且診斷出陳前總統左側冠狀動脈堵塞,必須儘速進行心導管手術。然而,這次戒護就醫檢查過程中,最令人詫異的發現,就是北監竟然在陳前總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讓他長期服用副作用極大的第四級管制用藥Ativan。 陳前總統在署桃醫院順利完成心導管手術,休息數日後隨即還押北監。儘管北監表示,經過醫師診斷評估,陳前總統的病情並未惡化到需保外就醫的程度。然而,根據轉述,自從陳前總統返回北監之後,因為頭痛及食慾不振幾乎無法正常服藥,並且發生記憶衰退、注意力無法集中及精神狀況不佳,而這些症狀恰是Ativan最常引起的副作用。 任何剛經歷過重大手術的病人,對於術後的醫療照護必然多求慎重。重病的受刑人在獄中的醫療照護品質,當然更加令家屬感到擔憂。鑑於陳前總統健康惡化之速、之劇,實有保外就醫與移監之需要,若任其繼續惡化,法務部又要如何能讓陳前總統的家人及社會大眾信服,北監能確實擔負起陳前總統的醫療照護工作!? 我們在此強烈呼籲,基於人道考量,法務部應儘速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確保其身、心恢復正常狀態。再者,鑒於陳前總統向北監提出身心狀況的疑慮時,獄方所採取的作為與措施,已然難以令人信服北監有能力保障陳前總統的醫療人權,是以,法務部亦應對陳前總統家屬依法提出的移監申請,審慎再議! 連署團體: 台灣客社、台灣北社、台灣社、台灣教授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國辦公室、陳水扁辦公室、凱達格蘭基金會、凱達格蘭學校、台灣青社、908台灣國台中分會、台灣之友會、台北市玉蘭花婦女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台灣21世紀婦女協會、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台灣醫社、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東社(台東)、國際文化基金會、台灣守護聯盟、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南社、教育台灣化聯盟、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全國台南旅外同鄉總會 連署立委: 尤美女、田秋堇、邱議瑩、邱志偉、何欣純、吳宜臻、吳秉叡、李俊俋、李昆澤、李應元、林世嘉、林佳龍、林淑芬、林岱樺、柯建銘、姚文智、段宜康、高志鵬、黃文玲、黃偉哲、陳亭妃、陳節如、陳唐山、陳其邁、陳明文、陳歐珀、許添財、許智傑、許忠信、葉宜津、楊...

阿扁砲打聯合報

(本報訊)阿扁在8/18第534期壹周刊中,對於聯合報6/2社論「解讀蔡英文的世代交替」極不認同,另撰「台灣人不欠美麗島世代」因應,認為「蔡英文的世代」悄然來臨。

扁看好蔡英文會當選

(本報訊)獨立總統參選人黃越綏於6月14日(二)上午至台北監獄探望陳前總統水扁先生,轉述陳前總統表示看好蔡英文會嬴得大選,希望大家支持蔡英文。 但在看了黃越綏「住民自決 公投建國」的主張後,認為黃越綏的主張與其長期理念一致,將會為黃越綏連署,並表示不論連署是否能達30萬,但必定是外圍最好的支持力量。黃越綏更表示,前陣子阿扁因為心臟不好,放風時跑不到2圈,今天已經可以跑完20圈,氣色也比之前好,並全力為自己的司法案平反而努力,感謝大家的關心!

阿扁札記 你不知道的真相

(一) 敢死的拿去吃    陳水扁    明知道沒有的事,卻敢胡說八道,而且大言不慚,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自甘為政治打手,已是悲哀;如果出賣靈魂,是為了混口飯吃,一點都不值得。    邱毅利用立委的言論免責權,竟然胡扯亂爆我在總統初選,發表﹁看好蔡英文選總統的十點理由﹂乙文,是我和蔡主席的條件交換。說什麼三月陳致中與黃越綏前國策顧問來看我,我先提特赦事;四月鄭文燦來看我,轉達蔡主席的回應,只要她當總統就會特赦我,我才表態力挺蔡英文,完全是一派胡言。    我看好蔡英文選總統又不是最近的事。去年九月十九日我寫《蘇蔡是透過五都選舉在爭二○一二的門票》,就分析不管五都選舉結果如何,蔡英文代表民進黨參選二○一二總統的機會還是比較大。今年四月六日我又寫《看好蔡英文選總統的十點理由》,經過獄方的檢查再郵寄,收到、打字、再發表已是四月十五日。鄭文燦經翁金珠立委安排特見是四月七日,我已經寫好並交出文稿,都有記錄可稽。邱毅不明就裡,隨便編造故事,欺世盜名,委無足取。    鄭文燦來特見是以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的身分前來,因為北監就在桃園龜山,他早就要來,直到四月七日才安排妥當。他說他跟蘇蔡都有關係,曾任蘇院長的新聞局長,現任蔡主席的黨中央發言人,他認同我的說法,蘇蔡二人不可能成為正副總統的搭檔。我則分享我看好蔡英文選總統的十點理由,三十分鐘的會面就很快結束了。沒有人提到特赦之事,鄭文燦也沒有為蔡主席傳話。難怪鄭文燦會笑說邱毅是「異想天開」。    三月十五日黃越綏在陳瑩立委安排下來特見,由於和一邊一國連線總召職務有關,事先要求陳致中一定要在場。大部分時間都是黃老師在講話,主要是報告連線的業務,同時向我報告她要請辭一邊一國連線總召,根本未提到請蔡主席特赦事宜。    民進黨總統初選政見會,也只有許信良前主席提到,如果他選上總統,在就職前,他會建議馬總統特赦我,以消弭族群與藍綠的對立。有關許信良的特赦倡議,蔡英文被記者問到時,表示她將「嚴肅面對」,我是在看了報紙才知道,怎麼會是蔡主席與我的「通關密語」?    邱毅又辯說四月二十九日下午陳致中原本要來看我盡孝心,為了怕蔡主席難堪而臨時取消,他願意跟致中道歉。事實上,致中是專程到雲林虎尾,代表我去關心及聲援蘇治芬縣長璟美案的一審宣判,和蔡主席一點都沒關係。邱毅的爆料不到兩小時馬上破功,只能說「敢死的拿去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