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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保險30周年慶 ,大老齊聚共歡度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9,1,9】 國內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保險專業雜誌的《現代保險》雜誌, 7 日舉辦 30 週年感恩茶會,邀請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新任保險局局長施瓊華等來賓,及保險公司董總、高階主管到場一同慶祝。會中同時頒發產險組及壽險組「保險品質獎」,以及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首度舉辦的「保險保障印記」認證,保險業菁英齊聚一堂共享榮光。 1989 年成立的《現代保險》雜誌,今( 2019 )年迎來 30 週年, 7 日舉辦感恩茶會,邀請各界來賓共襄盛舉。一手創辦《現代保險》雜誌的現代保險健康理財媒體集團創辦人黃秀玲教授致詞時表示,《現代保險》雜誌見證台灣保險業的半甲子,看台灣產壽險公司從 29 家到如今超過 40 家,規模愈來愈大, 30 年來產險業總資產增加 8.6 倍、壽險業更高達 72.6 倍,保險滲透度從當年的 25 名到如今第 1 名,「是真正的『台灣之光』!」黃秀玲讚許。 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自擔任保險局局長後每年都參加信望愛獎,一同見證保險業的發展與成長,感恩茶會上致詞說到,自己不只是以監理機關的立場,更是以《現代保險》的老朋友身分來參加,「心裡很高興」。保險業最大的貢獻就在於,帶給社會溫暖與安定,黃天牧期許,金管會能帶領保險業貫徹保險架構社會安全網的責任,也要透過保險商品和知識教育,喚起民眾對高齡經濟生活的保障。對業界,則希望產險業因應氣候變遷設計新商品;如何在金融科技發展與保戶保障取得平衡,也是金管會未來目標。致詞最後,黃天牧引用「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回首向來蕭瑟路,也無風雨也無晴」兩首詩句比擬創辦人與發行人 30 年來的心境。 黃秀玲在感恩茶會上,細數《現代保險》的 30 年歷史,以「照片記錄我的成長,更見證我對保險的執著。」做開頭,一一回憶當時活躍在舞台上的保險人,許多如今退休或在公司擔任要職的董總們當年青澀的身影被留下,引來笑聲與鼓掌聲。 久未謀面的前南山人壽董事長郭文德,發表感言時大讚黃秀玲與現代保險雜誌發行人林麗銖是最佳拍檔「秀麗雙人組」,其創辦雜誌的毅力與執著讓人佩服,不僅舉辦信望愛獎活動鼓勵保險從業人員,更站在監督的角色,保障消費者權益、重視保險公司形象,讓保險業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能真正得到社會的認同。林麗銖也回憶台灣近 10 年歷史,面臨金融海嘯、莫...

我的車禍調解經驗--------林 順 松

記者註:林 順 松先生是優秀的保險專家             40 萬 與 48 萬 的中間 =  66 萬 ? 登輝大道的車禍   陳姓研究生騎機車,從三芝經過淡水,回台北的途中,在登輝大道上,被鄭姓駕駛人的轎車迴轉時,不慎撞倒了;陳姓研究生肋骨斷了三根,住進馬偕醫院淡水分院,住了三個星期,嗣後又需要長期休養,逐漸康復。   鄭姓駕駛人是家五六十人公司的中高階層主管,他持續與陳先生聯絡,並數度到醫院探視陳姓受害者,展現和解的高度誠意。陳母也希望得到合理賠償,但是不知道什麼數字叫做合理?   陳母到處詢問,希望找到能協助她的人!最後透過其妹來找到我,尋求最好的協助!   由於陳母的妹婿,也就是陳姓研究生的姨丈,與筆者是多年好友;筆者依其案情,覺得雙方都有誠意解決,應該是相對單純的案子;於是拿出渾身解數,教授陳媽媽如何說,以取得最佳金錢補償。 40 萬 VS 48 萬   經過三個月,陳媽媽告訴我,她出價 50 萬,他還價 40 萬元,最後她再降 2 萬元 – 48 萬;結果對方申請調解,希望我能出面;那天,本來有事,希望改期調解,而當事人雙方都不同意,我想好朋友的外甥的事,把原先的事喬開,準時赴約去了。   為了更了解當時景況,以利調解時更加有現場感,提早二小時與陳爸爸到登輝大道現場堪察一番,再到淡水區公所調解室。   調解時間到,我們被引導進入調解室,那是一個大約 25 坪大的會議室,偌大的空間,主席桌也是寬敞的辦公桌,面對主席桌,是二排桌子相對於兩邊,我與陳爸爸坐一邊,鄭先生與鄭太太坐對面,鄭太太手上還有一個帆布包(後來才知道裡面裝有新台幣四十萬元)。   調解委員林江女士,跟著就進調解室,並坐上主席位;她先核對身份,並確認我的代理身分無誤後,宣布會議開始;首先請我發言。 筆者: 「我方要求二百萬元補償金。」 鄭: 「不是 48 萬元,怎麼又變成二百萬?」 筆者: 「本來覺得你很有誠意解決,所以只要求 48 萬,既然你不同意,不願意付款,我們就從頭開始,原先的條件不成立。」 主席:「你為什麼會要求二百萬?」 筆者: 「因為我們重新計算,包括休養、復健,未來的可能後遺症,學業...

不能代客戶刷卡付保險費之我見--------- 林 順松

  數年前,主管機關曾下公函,昭告天下(大意如此): 「 保險業務員 不得幫客戶刷卡付保險費。」從那時起,保險公司即不收非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配偶的信用卡保件。   依據保險法 第 115 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所謂利害關係人,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依通說解釋,包括保單的受益人、受讓人及要保人的債權人、繼承人、家屬等,也就是指因保險契約存在而直接或間接可能受利益之人。   保險業務員依通說,似乎並非利害關係人,幫客戶繳付保險費,是否不合法?   筆者從事保險業務二十餘年,是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自營保險經紀人公司多年;當年主管機關一公告這個新措施 不久 ,我就到主管機關與一位高層反應,認為這個措施的不妥,我們的對話大略如下: 筆者: 「對於 業務員 不能代客戶刷卡付保險費的新措施,我有意見。 」 官員:「請說明。」 筆者: 「現金、支票、信用卡都是支付工具,代收現金、以信用卡代繳,應有其方便性及立即性。」 官員:「收現金不繳納現金,有挪用之嫌。」 筆者: 「那麼以後收取現金,要將鈔票編號記下?才不至挪用?否則收甲鈔票、繳乙鈔票即屬挪用?」 官員:「信用卡另有其他積點或優惠, 業務員有不當得利之嫌 。」 筆者: 「那是業務員與銀行間的關係,與客戶無關。」 官員:「如果業務員未繳付信用卡費呢?」 筆者: 「欠繳卡費,是銀行與持卡人間的關係,並不影響到保險公司!銀行並不會向保險公司索回卡費,保險公司也不會撤銷客戶保單,對客戶權益無損。」   筆者: 「其實,主管機關這樣的規定,有時候反而製造業務員侵吞保費的機會!」 官員:「喔?!」 筆者: 「假設一位客戶,在星期五下午五時後,交付現金五百元,購買為期二天千萬旅遊平安保險;由於保險公司已經打烊,業務員只好以報備方式處理。俟下個星期一完成手續前,先打電話給客戶,知道客戶已經回國時,業務員就此順勢侵吞了保費。」 官員:「我們再研究看看。」 研究結果該官員並未通知 筆者,但從業者口中得知,從那時起,金融檢查不再檢查信用卡非本人或關係人。壽險公司因為多為長期契約,所以維持原狀;產險公司則多為一年一期的保單,除了業務員本人的信用卡外,幾乎通通接受。 經歷數年較寬鬆的信用卡政策後,最近各保險公司又開始緊縮...

好險有你 微電影徵選開跑

圖片
(記者陳漢墀報導)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為推廣「長期照顧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觀念與重要性,特別規劃時下最熱門的微電影創作競賽,總獎金價值新臺幣66萬元的獎項,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31日止,歡迎社會各界與保險業者踴躍報名參加。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表示,長久以來為了提高民眾的風險意識,積極推動多項保險宣導方案,廣受民眾好評。這次藉由微電影的創作大賽,希望透過大家對於微電影的熱情以及發揮最大的創意,將「長期照顧保險」以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兩大主題的意義,用不同的思維呈現,讓大家對於完整退休規劃及進出各式場所的安全保障有更深入的了解與認識,進而及早規劃適當的保險保障,以建構健全的社會安全體制。    此次活動特別邀請到曾參與拍攝微電影《幸福計畫1》感動全台灣的小鼓手-呂岳駿,以及在拍攝過程中一路陪伴與教導他的四分衛樂團鼓手-緯緯老師一同為本次議題發聲。      呂岳駿小朋友現場帶來微電影中演出的歌曲「寶島曼波」,另外緯緯老師也分享樂團在活動的辦理跟公共意責任保險間的關係,也呼籲活動單位、社會大眾在辦理或參與任何活動,或是出外遊玩都要更加注意所進出的營業場所或活動是否有投保足夠的保險,以維護各自權益。      更值得一提的是,會中也邀請了去年與四分衛合作紀錄片《一首搖滾上月球》的導演黃嘉俊,透過鏡頭也讓社會了解長期照顧不是一個沉重的負擔,而是只要及早規劃,這些需要照顧的人們也能擁有完善、幸福人生。   活動資訊請上官網查詢:www.haoxianaction.com.tw     

許舒博洪燦楠: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4年 法登他 字       242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3058 收件日期 104/03/10 登記日期 104/03/10 公告日期 104/03/10 登記簿 126冊 65頁 任期判定 1 屆期判定 1 法人代表 許舒博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 設立登記日期 103/12/30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1樓之8(公會) 目的 本基金會之設立,係基於回饋社會之理念,以鼓勵國內優秀青年學子向學及培育保險菁英人才為設立宗旨。 捐助方法 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其會員公司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臺教社(三)字第1030184751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300000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4/03/10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04/03/18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屠仲生死亡,繼任董事 繼任董事印鑑。 董事長許舒博住所變更如下:董事長 許舒博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9巷48弄43號3樓。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2015,1,7太平洋9版公告 董監事姓名住所資料 董監事姓名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董事長 許舒博: 內湖路2段179巷48弄43號3樓 2 董 事 洪燦楠:新北市新莊路477巷1弄4號 3 董 事 林漢維: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6巷58號 4 董 事 許妙靜:台北松山區延吉街46巷8號7樓 5 董 事 龔志榮:新北市永和保安路276號16樓 6 董 事 郭瑜玲:成功路五段45巷12號2樓之1 7 董 事 孟嘉仁:台北市士東路2巷19號2樓 8 董 事 陳俊伴:新店北新路三段23號16樓 9 董 事 呂志堅:補屠仲生遺缺 10 董 事 林欽淼:台中市北區太原南街135號 11 董 事 呂弘毅: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3號 12 董 事 栗志中:台中南屯惠文路525號15樓之2 13 董 事 蕭圭華:民權東路六段280巷60號4樓 14 董 事 張志杰:羅東維揚路164號 15 董 事...

王玟心告三商,判賠88萬元

註:本報記者曾與三商美邦人員聯繫,公司也認為過去的保單條款落伍,所以本案不會上訴,公司將照判決理賠。 【裁判字號】 103,保險,4 【裁判日期】 1040226 【裁判案由】 給付保險金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保險字第4號 原   告 王玟心  訴訟代理人 陳慧文律師       王信凱律師 被   告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中興  訴訟代理人 曾建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1 月2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拾捌萬貳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 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 被告如以新臺幣捌拾捌萬貳仟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 實 及 理 由 一、原告主張:原告於民國89年4 月15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 與被告簽立保單號碼為000000000000號之「新防癌終身健康 保險」契約(下稱系爭保險契約),約定於原告自契約生效 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第31日以後初次接受醫院或醫師有關 癌症篩檢或病理檢查並經診斷確定為罹患癌症者,被告於契 約有效期間內即應依約給付各項保險金。嗣原告於102 年4 月在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健康檢查時發現大腸異物,經進一 步檢查轉至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附設醫院(下稱臺大醫院)醫 治,於102 年7 月27日住院,於同年月29日接受內視鏡黏膜 下剝離術,於同年月31日出院,所取下之大腸異物經切片判 定為直腸惡性腫瘤(ICD —9 —CM:1541),遂依系爭保險 契約,向被告申請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新臺幣(下同) 72萬元、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3 萬元、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10萬元、癌症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1 萬2,000 元及癌症出 院療養保險金2 萬元,共計88萬2,000 元,詎為被告所拒絕 。被告於保險事故發生竟拒付保險金,爰依系爭保險契約, 向被告請求給付上開保險金及約定之利息等語。並聲明:被 告應給付原告88萬2,000 元及自102...

第15屆「保德信青少年志工菁英獎」徵件起跑!

  快來分享勇氣故事! 恆春工商柯怡汝   發起海洋學運   莊敬高職羅光廷   用光影為視障記錄生命 黃子佼設計勇氣卡片   籲年輕朋友用力拼出勇氣   青春做志工 ! (本報訊)第 15 屆「保德信青少年志工菁英獎」報名活動於 9 月起跑,今 ( 9/5) 假台北國際藝術村舉辦徵件起跑記者會, 邀請恆春工商淨海志工柯怡汝及莊敬高職攝影志工羅光廷出席分享志 工故事,號召青少年朋友響應行動。同時迎接 SOC 15 周年,保德信青少年基金會也特別以「勇氣」為主題,舉辦「 謝謝你給我勇氣」活動,鼓勵青少年寫下感謝, 並勇敢行動發揮影響力。      藝人黃子佼今熱情相挺出席活動,鼓勵青少年從事志願服務行動, 更跨界設計「勇氣需要用力」及「拼出你的勇氣」 為主題的卡片響應活動,盼藉由校園推廣及網路力量, 鼓舞青少年志工們用力跨出自己的舒適圈, 為需要的人創造更多可能,並發揮創意整合資源, 拼出獨特的服務視野!佼佼也說如果能回到過去, 他要發揮表演專長,將歡笑帶給弱勢孩童!      恆春工商的柯怡汝同學,成立「恆商潛水趣」社團, 更發起海洋學運,帶領同儕在萬里桐進行淨海行動。 她特別北上分享過去不諳水性的她,如何克服障礙學習水肺潛水, 取得潛水證照,為保育墾丁海域魚類而努力的勇氣力量。 另就讀莊敬高職的羅光廷,剛完成人生第一場攝影展。 曾參與不同類型服務活動的光廷, 因機緣聆聽公益女孩陳慧潔的演講而深受感動。 他鼓起勇氣利用本身攝影專業, 拍攝一系列以視障孩童生活為主題的照片,並透過展覽的方式, 讓更多人認識視障者, 致力改變許多人對於視障者只能做按摩工作的刻板印象。活動中, 公益女孩陳慧潔意外現身給予光廷實質支持。同時,她也以第 13 屆 「保德信青少年志工菁英獎」親善大使的身份, 分享自己推廣公益的勇氣,鼓勵青少年朋友投入志願服務行列, 因為改變這個世界不是一個人做了很多,而是每個人都做了一點點。      保德信青少年基金會執行長張賢俊表示,「 保德信青少年志工菁英獎」在台灣邁向第 15 年,表揚超過 5 萬名青 少年志工。在每一個志工的背後都有著巨大的...

金管會:宏泰人壽重大違規罰600萬

(本報訊)金管會表示,於辦理 宏泰人壽 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之情事,依保險法核處罰鍰新臺幣(下同)600萬元整並予以3項糾正。 一、裁罰時間:  8月1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第168條第4項、第171條及第171條之1第2項、第4項、第5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及裁罰結果:經查該公司派員出席被投資金融機構股東會,有行使表決權支持公司利害關係人擔任被投資金融機構之監察人、買入利害關係人股票未於交易前提報董事會通過、董監事未確實申報利害關係人異動情形、關係人交易資訊有未充分揭露等4項缺失,且辦理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提存作業有計算曝險比率錯誤致少提列準備金、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有承保費率低於商品送審所訂最低保險費率、保險商品要保書有誤用情事、投資部位有非因增加投資因素逾法令限額未納入控管,且未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人員經授權變更後,有未將相關文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另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有多項缺失,包含:購買債券尚未建立交易文件資料歸檔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對個別股票停損有控管作業缺失,以及辦理擔保放款後管理作業有缺失。本案應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計600萬元整並予以3項糾正。 五、其他說明事項: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保險業務,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確保健全經營。

國寶葉佳瑛、幸福人壽鄧文聰 限制出境3個月並移送法辦

(本報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記者會強調:遭接管的國寶董事長 葉佳瑛 、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以及所有董監事 ,已 立遭限制出境3個月並移送法辦 。 目前市場上保險後段班的還有朝陽人壽、宏泰人壽RBC(資本適足率)淨值不到50%,保險局評估他們還有自救的機會,已請他們提出改善計劃。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97.html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98.html 經營團隊 董事長 鄧文聰  副董事長 卜運喜  總經理 郭明枝  總稽核 張天祥  資深協理 吳文龍  協理 陳弘宜  協理 于秉章  協理 魏廣勝  協理 安祥文  代協理 張元欽  代協理 楊世揆 幸福人壽 基準日期:103.6.24【1.8 、 關係人及關係企業名稱及其關係、關係企業相互持股比例、 股份及實際投資情形】 關係人 /關係企業名稱 與公司之關係 股份( 仟股) 持股比例 實際投資情形 富久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 本公司大股東/公司負責人張淑絹 102,486 17.08%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東 0.4 0.00007% 華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1,925 0.32% 軒景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大股東/公司負責人張淑絹 308,121 51.35% Golden Benchmark Holdings Ltd . 本公司大股東/公司負責人徐景星 159,259 26.54% 鄧文聰 本公司大股東 /  本公司董事長 27,973 4.66% 張淑絹 本公司董事長鄧文聰之配偶 佰威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 公司董事鄧文聰/公司董事張淑絹 億大投資有限公司(香港) 公司董事鄧文聰 億大實業公司(上海) 公司董事鄧文聰 哈佛進修學校(上海) 公司董事鄧文聰 國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 公司董事鄧文聰 偉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鄧文聰 君鴻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鄧文聰/公司董事張淑絹/公司董事鄧任鈞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