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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馨嬋指控大風劇團,連乙州則反控黃欠繳票款

(本報訊)黃馨嬋及陳慕義等多人今(21)日委託律師陳達成舉行記者會,控訴大風劇團吸金,大風負責人連乙州則反控黃未交付票款,誹謗。雙方各說各話,勢必對簿公堂。 陳達成律師首先指出記者會目的在公告社會大眾,大風劇團涉嫌有諸多吸金不當行為,期盼能制止該不當行為。 黃馨嬋老師說,她係基於發生在1969年的「金蕉案」,主人翁吳振瑞的兒子吳庭和,長年旅居國外學習聲樂,竟能將台灣歌謠唱得出神入化,即力邀擔任她所寫的劇本「金蕉歲月」擔綱演出,並出資730萬元委託大風劇團謝艾倫、連乙州製作演出。該劇於2010年6月間日至?日共計於台北國父紀念館演出五場,不料事後她發現: 1.謝艾倫、連乙州二人竟不肯將受委任事務之財務向黃馨嬋老師報告,且將演出收益據為己有。 2.票房依現場觀眾人數估計應有6、7成,惟謝、連二人堅稱僅2成,實際售票情形查證年代售票系統不難得知,唯其中謝、連二人早已動過手腳,據不止一人指證,謝、連二人屢以貴賓券抵付觀眾實際購票,除虛報票房,更嚴重涉及逃漏稅。 3.除帳目不清外,謝、連二人在未取得委託人黃馨嬋老師同意下,逕自對外宣佈將要在國家劇院、高雄文化中心加演事宜。 4.多位演、工作人員並未如約取得演出酬勞。 5.她將取回該劇本重新改編,與吳庭和合作演出。 綜合上述,律師陳達成稱,他將於記者會後向地方法院提侵占、詐欺告訴,對大風劇團提出假扣押、請求還款、禁止加演之假處分等法律行動。 至於金鐘影帝陳慕義,他寫了一個舞台劇劇本「請勿犧牲愛情」,得到2008年台灣文學獎,拿去請魏德聖幫忙資助演出,2009年魏德聖正在籌拍「賽德克巴萊」,資金不足,故而找上大風劇團,委託製作。該劇已於2010年1月19日假台北國父紀念館作過一場試演(try out)會,唯事後發現: 1.19日國父紀念館的試演會,謝、連二人事前未照會告之陳慕義,即逕向不特定大眾公開召集募資。 2.陳慕義請求給付前期酬勞,謝、連二人辯稱因為魏德聖遲未交付款項所以無法支付,唯魏德聖的會計已於2010農曆年前支付了120萬元。(這筆款項謝、連二人至今也未對魏德聖提出使用說明) 3.同樣,也有多位演、工作人員並未如約取得演出酬勞,其中包括前新寶島康樂樂團的黃連煜。 陳慕義另外指出,受連乙州之邀,除了「請勿犧牲愛情」,他同時也擔任了「金蕉歲月」一劇的導演。只是謝、連二人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