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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69委員:NCC「中嘉轉售案」應重審,並做出不予通過之決議。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8日台北報導)民進黨團今天發出 共同聲明書 如下: 針對存有重大爭議之「中嘉轉售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貿然於 27 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 682 次委員會議審議「荷蘭商 NHPEA Chrome Holding B.V. 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 12 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續行討論案」並做成決議乙案;陳其邁、蔡其昌、鄭麗君、林淑芬、葉宜津、 何欣純、高志鵬、吳秉叡、李俊俋、蘇震清、李昆澤、姚文智、劉建國、 段宜康、李應元、邱議瑩、蔡培慧、 Kolas Yotaka 、 林靜儀 、徐國勇、 周春米、鍾孔炤、林俊憲、莊瑞雄、黃偉哲、邱志偉、陳亭妃、尤美女、 陳素月、劉櫂豪、管碧玲、王定宇、趙天麟、許智傑、黃國書、羅致政、 張宏陸、蘇巧慧、呂孫綾、陳賴素美、顧立雄、張廖萬堅、柯建銘、蔡易餘、林岱樺 、吳玉琴、余宛如、吳思瑤、陳明文、王榮璋、吳焜裕、吳琪銘、楊   曜、洪宗熠、鄭運鵬、蕭美琴、鄭寶清、黃秀芳、劉世芳、陳歐珀、 賴瑞隆、江永昌、鍾佳濱、陳曼麗、陳   瑩、蘇嘉全、蘇治芬、趙正宇、 蔡適應等人發表共同聲明書,嚴正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本案應重新審議,並應做出不予通過之決議。 共同聲明如下:   對於 NCC 於上週五舉辦公聽會,在還沒有建立各方共識的情況下, NCC 卻火速隨即通過遠傳以認購公司債之規避「黨政軍條款」、遊走法律,入主中嘉案,馬政府無視新民意產生,在立法院尚未開議的時刻通過此案,明顯護航偷渡!聲明委員嚴正要求 NCC 重新審議本案,面對國會及人民監督,撤回通過的決議。    NCC 於上週五才舉辦本案的公聽會,而且大多數相關立法委員、專家學者皆未獲邀請,亦不知有此公聽會,因此公聽會的舉辦無法代表社會多元意見。而且就算如此,該場公聽會,反方亦多有強烈質疑,顯見本案正反意見尚無各方共識。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遠傳集團係屬政府間接投資之公司,依法不得投資任何有線系統經營。雖然本案遠傳公司係以認購公司債方式,規避投資股權之規定,然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在於形式上不得有任何直接、間接持股,於實質上亦不得掌有或得干涉媒體之可能。因此遠傳公司透過公司債方式,而得實質掌控或干涉中嘉公司,完全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 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