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
【 數位網路記 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 2017,4,21 】 建構綠電身分證與履歷制度 標準局於今 (21 日 ) 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 備處」,現場重量級貴賓雲集,包含行政院、環保署 、能源局、台電公司 、日本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GreenPower) 、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 (I-REC) 、產業代表及國內外機構等,共同支持臺灣推動綠能產業發展與企業永續經營,並見證臺灣再生能 源發展進入自由交易與國際綠色供應鏈之新紀元。 國際企業為達永續發展及 因應國際再生能源發展趨勢 ,自願性承諾使用再生能源已蔚為潮流,如美國蘋果公司、 Google 公司等國際企業承諾營運設施及數據中心將使用 100% 再生能源,並要求其供應鏈廠商提升使用再生能源比例,帶動國際綠能產業發展,如何提供再生能源使用證明,以合乎歐美綠色貿易規範,以利打入國際綠色供應鏈,是各國當前重要課題,所以美國 、 德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已先後建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行政院將再生能源檢測驗證及憑證中心交由標準檢驗局推動,該局今日正式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建構公正且具公信力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統一管理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 ( 含設備及發電量 ) 查證與稽核,今天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領銜舉行揭牌儀式,正式宣告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建立,經濟部表示預計於今年第二季示範發行我國首張再生能源憑證。 標準局劉局長明忠表示因 再生能源憑證可視為一種綠電身分證或綠電履歷,藉由發電設備驗證與發電量查證,以及監控系統發電量與現場查核,可追溯業者購入綠電之電源,建立憑證之可信度,確保綠電交易市場的品質,建構一個公平健全的再生能源市場機制。 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表示我國 建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藉由憑證移轉環境效益之市場機制,可刺激自願性的再生能源市場建立,提高業者投資再生能源設備之意願,協助政府達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滿足綠色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需求。此外,亦將促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驗證服務、金融保險與能源服務等產業之生態體系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