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2017,4,21】
建構綠電身分證與履歷制度
標準局於今(21日)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現場重量級貴賓雲集,包含行政院、環保署、能源局、台電公司、日本再生能源憑證中心(GreenPower)、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I-REC)、產業代表及國內外機構等,共同支持臺灣推動綠能產業發展與企業永續經營,並見證臺灣再生能源發展進入自由交易與國際綠色供應鏈之新紀元。
國際企業為達永續發展及因應國際再生能源發展趨勢,自願性承諾使用再生能源已蔚為潮流,如美國蘋果公司、Google公司等國際企業承諾營運設施及數據中心將使用100%再生能源,並要求其供應鏈廠商提升使用再生能源比例,帶動國際綠能產業發展,如何提供再生能源使用證明,以合乎歐美綠色貿易規範,以利打入國際綠色供應鏈,是各國當前重要課題,所以美國、德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已先後建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行政院將再生能源檢測驗證及憑證中心交由標準檢驗局推動,該局今日正式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建構公正且具公信力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統一管理國內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含設備及發電量)查證與稽核,今天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領銜舉行揭牌儀式,正式宣告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建立,經濟部表示預計於今年第二季示範發行我國首張再生能源憑證。
標準局劉局長明忠表示因再生能源憑證可視為一種綠電身分證或綠電履歷,藉由發電設備驗證與發電量查證,以及監控系統發電量與現場查核,可追溯業者購入綠電之電源,建立憑證之可信度,確保綠電交易市場的品質,建構一個公平健全的再生能源市場機制。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我國建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藉由憑證移轉環境效益之市場機制,可刺激自願性的再生能源市場建立,提高業者投資再生能源設備之意願,協助政府達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滿足綠色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需求。此外,亦將促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驗證服務、金融保險與能源服務等產業之生態體系正向發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