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部海洋基本法出爐,落實海洋國家目標
立法委員賴瑞隆提出我國首部統合海洋事務之「海洋基本法」草案, 於昨(28)日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廣納徵詢各界意見, 並和關心海洋議題的多位立法委員陳曼麗、Kolas Yotaka、陳學聖共同主辦,邀集了海巡署、農委會、交通部、 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教育部、原民會、 科技部等多個牽涉海洋文化、環境、生態、產業、科技的部會, 以及長期倡議海洋議題的專家學者及團體, 共同討論台灣海洋議題所遇到的瓶頸、法規政策管理的盤點, 以及如何透過制定基本法來宣示台灣海洋政策定位。
立委賴瑞隆參考國際聯合國海洋公約、諸多海洋國家的立法例, 例如:加拿大海洋法、日本海洋基本法; 以及近年由我國長期關注海洋議題的學者團體彙整提出的《2016 永續海洋行動呼籲》及《2014海洋臺灣行動綱領》, 擬具國內首部有關海洋事務之「海洋基本法草案」, 確立國家海洋發展之基本原則與方向, 帶動且處理台灣海洋事務長期分散各機關所面臨的瓶頸、衝突。
由於海洋議題牽涉的議題層面廣泛, 賴瑞隆因此邀請亦在不同海洋事務長期耕耘的立法委員陳曼麗、Ko las Yotaka、陳學聖,共同主持此次「海洋基本法草案」公聽會, 以吸納更為全方面的意見。
長期關注環境議題的陳曼麗表示台灣擁有佔全球海洋生物1/10的 生物種類,資源相當豐富, 然而過去政府投入海洋的研究及保護是相對少的, 足見台灣的海洋處境艱困。
草案共同提案人,同時也長期關注海洋、 愛海的陳學聖亦分享過去參與海洋活的親身經驗,我考了小船執照, 並環島4天3夜,「回來之後才發現我是違規的」, 並舉出相當多台灣海洋管理不合理、被忽視的現況。 賴瑞隆也回應海洋議題是跨黨派支持的議題, 希望行政體系跟上國會在海洋議題的關注。
今日公聽會亦邀請多名專家學者及代表:包括中研院邵廣昭博士、 成大陳璋玲教授、中山大學胡念祖教授、前漁業署長謝大文先生、 蘭恩文教基金會瑪拉歐斯執行長、 撒奇萊雅耆老李青福先生就不同背景專業講述針對海洋基本法草案的 意見。
長期關注海洋永續的邵廣昭強調台灣的海洋保護不能落入空談、 口號,並建言台灣若要落實有效管理海洋,應建立一套監測機制、 資料庫。陳璋玲教授則以整體海洋的面向, 肯定這部基本法草案將台灣目前海洋管理面向大致納入, 並建議關於涉外海域主張、水產品供應鏈機制的健全、 強化海事安全亦可納入海洋基本法的思考。 此概念也獲得與會許多團體的肯定。
而多年倡議台灣應有一主導機關海洋部來統籌海洋事務的胡念祖教授 ,以海洋法規及政策專家身分, 分析加拿大海洋法可供我國海洋基本法參考之處。他一再表示「 以基本法作為上位引導的母法,其他功能作用的修改、 調和才能被帶動」。 胡念祖更呼籲台灣唯有成立一主導海洋事務機關,才能「 自稱我們是海洋國家」。
謝大文前漁業署長則建議海洋基本法應以原則性的概念帶動其他海洋 相關的法律即可, 並建議我國海洋基本法的設計可以參考日本海洋基本法有一統籌政策 功能的單位。
而長期耕耘蘭嶼多元議題的蘭恩文教基金會的瑪拉歐斯執行長, 表示近期剛好是飛魚汛期,他自己也親身去捕撈飛魚。 他以自己身為原住民族的身分, 強調海洋基本法應思考如何納入原住民族的參與機制, 避免過去殖民者及政府對於原住民族的不尊重。
對於原住民族權益,立法委員Kolas Yotaka亦肯定海洋基本法的基本精神, 表示自己目前也在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而未來在推動海洋基本法上,一定會注重原住民族的權益, 納入原住民族的觀點,確保海洋基本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調和。 並呼籲現場與會官員應向實際與海相處的原住民族代表學習、傾聽。
除了部會、學者專家代表的具體建議外,與會的綠色和平、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永續鱻魚發展、台灣海洋事務策進會、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等亦表示相當肯定及諸多具體建議。
賴瑞隆感謝現場與會者的建議, 將會將建議納為法條文字的調整的依據。 並呼籲行政院在目前沒有海洋主責機關的前提下,應盡速在3個月內 提出海洋基本法的行政院版本,海洋議題不能只有立法院動起來, 需要行政體系一起參與。最後, 賴瑞隆也指示目前推動組織再造的人事行政總處, 應參考今日多方意見,作為推動海洋部的具體參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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