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樂?玩命?遊客只能自求多福!
2017-02-27╱中華日報╱第A2版╱要聞 先說結論:「歷史都是重複的,人們很難真正從經驗中記取教訓!」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農場一日遊賞櫻團,乘載四十四人的遊覽車在回程時,於晚間九時許,不幸在國道五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發生嚴重翻覆意外,造成三十三人罹難,十一人受傷的慘劇。 從二月十三日事發至今,已逾半個月,這段時間各方檢討聲浪不斷,但真的有用嗎?我很懷疑!看了上至交通部主管機關對司機工時、過勞與否的認定,下至旅行社老闆背景起底、靠行司機的工作保障、後續賠償金額以及是否能拿到理賠等等的新聞之後,我悲觀地認為,以上種種,在在告訴陸客不來台灣、爭取一例一休小確幸的平凡老百姓們一個相當明確的訊息:「不多長點心眼的話,出去玩,就當命是丟掉的,能夠平安回家,就當命是撿到的吧!」 為什麼如此悲觀?一起來細數這幾年來的重大交通事故: 二○○六年十二月,台南縣楠西梅嶺風景區發生翻車,造成二十一人死亡、二十四人輕重傷的重大車禍。 二○○七年六月,隸屬台灣租車旅遊集團的遊覽車,於陽明山仰德大道下坡途經仰德大道與永公路口時煞車失靈,先追撞前車,再翻落一百公尺深山谷,總共造成八死二十五傷。 二○一○年十月,蘇花公路宜蘭蘇澳鎮和南澳路段受到梅姬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所產生共伴效應影響,降下超大豪雨,甚至有部分路段大量土石崩塌、路基沖毀,隸屬創意旅行社和弘泰旅行社的遊覽車,因此遭到落石擊中墜海,造成兩輛遊覽車的人全數失蹤、罹難。 二○一二年十二月,遊覽車在新竹尖石鄉轉司馬庫斯聯絡道九公里處發生意外,車上載有新北市泰山國小二十二名校友和眷屬,因駕駛換檔不當熄火,造成車輛墜谷,十三人罹難,十人輕重傷。 二○一六年七月,國道二號發生陸客遊覽車火燒車意外,因司機酒後縱火,造成二十六人死亡。 每次意外發生後,舉凡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到車輛發照、管理、檢驗及司機訓練管理和乘客要求、保險全套管理,統統被檢討過一輪,不過幾年之後,同樣戲碼再度上演! 重蹈覆轍的最大關鍵,在於坐在辦公室的官員與第一線從業人員對政策該怎樣執行的解讀不同,也在於消費者對於旅遊業的認知有很大偏差! 當然市場上也有奉公守法、嚴守紀律、注意細節的旅行社與車行,說到底,既然想要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遊客跟團就得多長點心眼! 首先,慎選奉公守法、嚴守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