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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券交易所更正自由張慧雯報導

2012-7-31自由時報 陽光能延遲獲利預警 拖累太陽能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陽光能(9157)上週五在香港交易所公告獲利預警,但陽光能遲至昨天早上8點多才在台灣證交所網站公告此項訊息,原本開高的太陽能族群,稍後在此項利空消息傳出後,整個族群氣勢瞬即住下滑,尾盤只剩下茂迪(6244)、中美晶(5483)、合晶(6182)、碩禾(3691)勉強收紅,成交量也明顯縮小。 資訊不對稱 TDR將成一攤死水 記者張慧雯/特稿 7月27日陽光能(9157)就已在香港交易所公告「預測上半年將大幅虧損」的訊息,不過,一直到7月30日早上8點多,陽光能才在台灣證交所網站公告「7月27日已在香港交易所公告『盈利警告』」的訊息,台灣存託憑證(TDR)資訊不對稱的老問題又來了! (本報訊)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關於陽光能源本(101)年7月27日下午7時5分於香港證券交易所公告獲利預警乙節,經查已同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尚無7月31日媒體所稱延遲獲利預警及資訊不對稱情事。   臺灣證券交易所向來注意TDR重大訊息及資訊揭露之即時性、透明度,暨TDR公司及存託機構之執行情形,並將持續致力於投資人權益之保障。

翁立民判刑定讞

【裁判字號】 99,台上,5780 【裁判日期】 990916 【裁判案由】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裁判全文】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五七八0號 上 訴 人 甲翁立民 選任辯護人 孫劍履律師       李之聖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 院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二審判決(九十六年度上訴 字第二五0號,起訴案號: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四年度 偵續字第二三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按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七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 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 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書狀並未依據卷內 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 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 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 本件原判決撤銷第一審之科刑判決,改判仍論處上訴人甲○○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罪刑〔累犯,處有期徒 刑六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下同)一百二十萬元,有期徒刑如易 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 之日數比例折算〕,已詳敘其調查證據之結果及證據取捨並認定 事實之理由;所為論斷,均有卷存證據資料可資覆按。從形式上 觀察,原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情形。上訴人之上訴意旨略稱:(一)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所稱之「證 券投資顧問事業」(下稱證券投顧業),係指為獲取報酬而提供 其本身所研究、撰擬之有價證券投資價值分析、投資判斷建議之 業務;不包括為獲取報酬而從事提供他人所研究、撰擬或已公開 之有價證券投資價值分析、投資判斷建議。否則,無異認為證券 投顧業者可任意以同業或其他人所研究、撰擬,或已為大眾所知 悉之證券投資分析資料及投資建議吸收會員,並收取高額費用。 此不僅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立法目的背道而馳,且與證券 投顧業係「專業且須經主管機關特許之行業」性質違背。上訴人 設立之「一六八理財網站(下稱系爭網站)」所張貼之文章,均 已註明消息來源...

吳東亮荷包滿滿 小員工前途堪憂?!

台証證員工挺身籌組工會 確保勞動權益 (本報訊)凱基併購台証(原董事長吳東亮、總經理林克孝)是國民黨重新執政後第1件大型合併案,但政府顯然未從二次金改問題學到教訓,依舊放任資方對無辜勞工予取予求,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不說,更造成政府與人民間的誠信關係莫大傷害! 8月23日下午,在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永豐銀工會等多家金融業工會支持相挺下,台証證員工將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強調資方對員工未來處置若有損勞動權益將力爭到底,以免淪為談判桌上的待宰羔羊。工會力爭重點有: 1、合併前全面結算年資,而不是設限待滿2年後才能領。 2、要求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或員工安置計畫,主張(1)工作權益的明文化;(2)防止勞動條件的不利益變更。 台証證工會籌備會表示,自從台新金將台証賣給凱基,從未與員工們對話,也無任何關於員工權益保障的承諾,僅在「合併契約書」提及只保障員工工作權至少到99.12.31,但規定留用員工必須任職屆滿2年、且10日「行使權利期間」內提出申請,申請後必須離職,才能領「特殊留任金」,超過10日以後就沒有了! 其次,同意留用之員工屆滿2年之前,若因非「可歸責於員工之事」,遭凱基終止契約時,可以領「特殊留任金」。但令人納悶的是,既然非「可歸責於員工之事」,為什麼會遭凱基終止契約?而讓員工生氣的是,什麼是「可歸責於員工之事」? 誰說了算?業績未達標準、銷售金融商品不力、股東大會委託書收不到…,屬「可歸責於員工之事」嗎?員工關心的,資方都講不清楚,挖陷阱給員工跳,完全視員工權益於無物,將多年來創造台証證價值的員工們棄如敝屣。 力挺台証證員工成立工會的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強調,每樁併購案最倒楣的莫過於創造公司最大價值的員工!因為沒有一個代表勞工的組織來表達員工訴求,難道只能完全信任資方善意,沒有任何質疑?沒有工會監督,導致合併時員工權益竟是老闆說了算,未諮詢任何員工意見,且未召開勞資會議,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要求工作條件變更時,「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規定;以及「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6條規定:擬合併之金融機構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時,應提出合併申請書,其中應載明「對受僱人之權益處理等重要事項」。因此台証證員工在短時間內籌組工會,將透過工會藉由召開勞資會議的方式與資方對話。 台証證工會籌備會進一步指出,新雇主若要惡整員工,1年時間綽綽有餘,台証高層簽下這種不公平契...

臺灣網路認證回饋憑證用戶 盛大推出為期一年「回饋證券憑證用戶活動」

TWCA憑證用戶可免費獲得投資理財Web 2.0概念之資訊智慧搜尋彙整軟體 不斷致力於臺灣網路金融安全環境建置與推動之憑證服務廠商臺灣網路認證公司今日宣布,為了感謝金融證券客戶以及臺灣網路認證TWCA憑證用戶的長久支持,臺灣網路認證將聯合券商夥伴以及贊助媒體共同推廣,針對所有證券憑證用戶推出為期一年的感謝回饋活動。每位TWCA憑證用戶將可以免費獲得Web 2.0概念資訊蒐集彙整軟體eSobi,幫助網路理財族主動掌握投資訊息,擁抱最佳投資良機。 臺灣網路認證董事長邱欽庭表示,全新調整的臺網經營管理團隊,在過去一年與全體同事共同努力下已有不錯的經營績效,基於「取之於客戶、回饋於客戶」觀念,特別推出此活動。今後臺網會持續與策略夥伴們共同努力,確保國內金融及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建立更便捷可信賴的安全網路交易環境。總經理李榮琳接著表示,我們了解券商網路用戶們的理財資訊需求,特別回饋此Web 2.0概念智慧搜尋管理工具eSobi,幫助網路下單族即時投資訊息蒐集彙整,達到聰明理財效益。同時也藉此活動開始,增加與券商夥伴間的更多互動,進一步推廣憑證使用概念,未來能提供更多元化的憑證應用,以及更佳的憑證服務。 臺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蘇松欽表示,臺網回饋券商憑證用戶活動可正面促進證券交易活絡, 並為投資理財族注入Web 2.0科技概念, 證交所過去也不斷致力於市場規模擴大,以及各式新觀念、新科技、新商品的引進,期許能共創造一個公平、效率、安全的交易環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林英哲亦表示,臺網回饋證券憑證用戶活動,與近五十家券商共同合作,將能進一步推廣證券交易電子化,降低券商營運成本,並能讓投資人更能聰明運用網絡理財訊息,促使網路交易下單的更多元化應用。 此次臺灣網路認證規劃的回饋憑證用戶活動符合「Trust、 Warranty、 Cooperation、Action」的企業經營理念,並能讓臺灣網路認證、TWCA憑證用戶、以及財經策略夥伴皆能達成三贏的合作局面;亦將能促使臺灣網路認證與外部財經策略夥伴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增加憑證用戶與臺灣網路認證間互動以及直接溝通管道,多一分瞭解券商客戶以及憑證用戶的需求,未來亦能有效增加憑證服務的整體滿意度。此次回饋活動將為期一年,憑證用戶可至活動網站www.twca.com.tw/esobievent中參與並免費下載eSobi軟體,活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