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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飛安不妥協,紀律不打折

【 數位 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攝影 報導 / 2017,12,14 】 自去年空服員罷工以來,華航 (2610) 員工待遇佳已經是社會所共知,但從去年六月到現在一年半,即使待遇改善,特定團體操作下,抹黑動作從未罷手,公司說明如下 : 懲處 ? 解雇 ? 沒有就是沒有。 工會上週以來一直宣傳員工林馨怡、張書元及朱良駿被公司解雇、調職,公司已三度說明,此事仍在人事評議流程,公司並未公告任何懲處,仍在人事評議流程,沒有的事情,卻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刻意操作,我們強調「沒有就是沒有」,我們質疑工會誤導外界之餘,是刻意利用謠言,升高華航的勞資對立,對於一個營運良好,績效表現突出的公司非常不公平,對全體華航員工及廣大的投資人更不公平。 工會應該謀員工福利卻要自己特權。 工會幹部應該替員工謀福利,不應該替自己的特權謀福利。某機師擔任工會最重要幹部,飛機起飛前,被公司自主查驗出喝酒,但到現在還在擔任工會幹部,從未為自己影響航安,危及乘客的行為道歉,還在罵公司,但是,日前有名日籍機師,先前也一樣被查出執勤前喝酒,不但寫信跟公司道歉,承認自己失職影響飛安,被解雇心甘情願,完全不戀棧。 另外,一名陳姓空服員,航安檢查時擅離職守被公司解雇,提起不當勞裁也被勞動部駁回,卻依然被工會留任。這些工會都避而不談,根本是兩套標準,工會是公司所有人的,不是特定團體的,不是少數人鬥爭公司的工具。 工會人士造謠,華航沒公告懲處黃絲帶 昨天一名具有法律背景的外部人士,在個人臉書貼出華航要懲處配戴黃絲帶的空服員,煞有其事的秀出懲處規定,然本公司根本從未公告要這麼做。這名人士,知道本公司可能要針對此案提告後,就匆匆刪掉臉書文章,刻意栽贓又心虛躲避,根本不夠光明正大,我們已經留下證據,社會要有是非公理,華航一定追究到底。 勞方不願意坐下來談,打壓優秀表現的華航 華航去年在罷工後大幅讓步,該給的都給了,換來工會從去年起蛋洗華航招牌,工會幹部罵公司是詐騙集團、罵「這樣的飛機你敢搭嗎 ? 」,還用紅色染料潑在華航制服上。華航這麼優秀的一家公司,我們這麼用心,讓這家公司今年表現出色,跟空中巴士簽維修合作,跟 NORDAM 合開公司,大部分同仁都看好公司,都很團結,但華航想問 ? 少數人這樣的抗爭是不是太過頭了 ? 這個叫做「勞資坐下來談」...

華航前總經理張有恆聲明,罷工是桃園市未交付仲裁所致

華航前總經理張有恆聲明全文: 此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職業工會)在6月23日約下午六點左右,宣布凌晨發動突襲式的罷工,造成華航隔天6月24日航班從早上6點到晚上10點航班全面停飛。 職業工會罷工的主要訴求是:(1)f要回復6月1日前到松山園區報到;(2)空服員外站津貼由每小時2美元,調高至5美元(比現行機師的3美元還高);(3)除越洋航線外,反對簽署勞基法84-1;(4)年休123天、季休假30天;(5)給予工會會員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6)實施考績雙向互評;(7)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雙倍工資等七項訴求。 由於華航在去年初曾發生空服員落髮抗爭的事件,且當年4月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亦取得罷工權。為解決勞資爭議及提升員工士氣,在去年的7月24日董事會除了給機師、空服員、地勤等人員加薪外,亦附帶決議空服組員持續推動實施桃園總部報到,並簽署勞基法84-1,則比照機師給予外站津貼由每小時2美元,調高至3美元獎勵;還有每年排休假由96天調整為116天。其實,客艙組員到桃園報到報離,以及簽訂勞基法84-1,乃是在2005年11月4日華航企業工會和華航所簽署的協議書(簡稱1104協議,視同團體協約的一部分)中,已經同意實施。 在今年四月中旬,根據空服處的報告,職業工會已經籌備自4/26日開始舉辦在台北/桃園/高雄多場「罷工說明會」,因為公司在5月6日就接到桃園市勞動局轉來的勞資爭議調解通知書,針對上述七項爭議,要求在5月27日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並於5月19日召開會前會(當天職業工會代表提出若不回松山報到,則一切免談,故雙方無交集)。至於5月27日的調解會也因為七項訴求均未有共識,調解不成立。華航要求再開第二次調解會,但勞方不同意;然由於罷工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資方建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交付仲裁,由公司發函交通部/桃園市政府,請求本案由桃園市政府依職權交付仲裁。 因為此時唯有仲裁一途,才能阻止罷工發生,惜最後桃園市政府並未同意。 一、積極研擬應變計畫,並未「擺爛」 在此次突襲式罷工之前,公司為因應職業工會的示威遊行,以及可能的罷工投票與罷工活動,從五月開始,就由董總主持,請人力處召集相關單位,召開多次「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來研擬應變方案;同時由董總主持,請董資深副總負責召集成立罷工之後「應變中心」會議,共開了三次會議,沙盤推演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