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前總經理張有恆聲明,罷工是桃園市未交付仲裁所致
華航前總經理張有恆聲明全文:
此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職業工會)在6月23日約下午六點左右,宣布凌晨發動突襲式的罷工,造成華航隔天6月24日航班從早上6點到晚上10點航班全面停飛。
職業工會罷工的主要訴求是:(1)f要回復6月1日前到松山園區報到;(2)空服員外站津貼由每小時2美元,調高至5美元(比現行機師的3美元還高);(3)除越洋航線外,反對簽署勞基法84-1;(4)年休123天、季休假30天;(5)給予工會會員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6)實施考績雙向互評;(7)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雙倍工資等七項訴求。
由於華航在去年初曾發生空服員落髮抗爭的事件,且當年4月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亦取得罷工權。為解決勞資爭議及提升員工士氣,在去年的7月24日董事會除了給機師、空服員、地勤等人員加薪外,亦附帶決議空服組員持續推動實施桃園總部報到,並簽署勞基法84-1,則比照機師給予外站津貼由每小時2美元,調高至3美元獎勵;還有每年排休假由96天調整為116天。其實,客艙組員到桃園報到報離,以及簽訂勞基法84-1,乃是在2005年11月4日華航企業工會和華航所簽署的協議書(簡稱1104協議,視同團體協約的一部分)中,已經同意實施。
在今年四月中旬,根據空服處的報告,職業工會已經籌備自4/26日開始舉辦在台北/桃園/高雄多場「罷工說明會」,因為公司在5月6日就接到桃園市勞動局轉來的勞資爭議調解通知書,針對上述七項爭議,要求在5月27日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並於5月19日召開會前會(當天職業工會代表提出若不回松山報到,則一切免談,故雙方無交集)。至於5月27日的調解會也因為七項訴求均未有共識,調解不成立。華航要求再開第二次調解會,但勞方不同意;然由於罷工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資方建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交付仲裁,由公司發函交通部/桃園市政府,請求本案由桃園市政府依職權交付仲裁。 因為此時唯有仲裁一途,才能阻止罷工發生,惜最後桃園市政府並未同意。
一、積極研擬應變計畫,並未「擺爛」
在此次突襲式罷工之前,公司為因應職業工會的示威遊行,以及可能的罷工投票與罷工活動,從五月開始,就由董總主持,請人力處召集相關單位,召開多次「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來研擬應變方案;同時由董總主持,請董資深副總負責召集成立罷工之後「應變中心」會議,共開了三次會議,沙盤推演罷工可能的情境,並研擬「客艙組員罷工應變計畫」。因此,在6月23日當天晚上接到職業工會突襲式的罷工之後,所有一級主管立即依計畫,進駐「應變中心」來緊急應變。
在經過華航相關主管密集討論後的初步應變措施,由本人在當天晚上9點召開第一次記者會宣布,重點如下:華航已緊急啟動應變小組,秉持飛安第一、旅客優先的原則,全力調度可用航班及安排航班調整計畫,務求將影響層面降至最低。對於造成旅客不便,華航深感遺憾與抱歉,並將全力安排簽轉旅客給其他航空公司;針對受影響的航班,華航則對延誤航班的旅客,提供25美元至100美元不等的折價券,來補償旅客。
二、全面飛停的理由
由於職業工會不顧旅客權益,發動突襲式罷工,而且收取1,500名空服員的護照(職業工會會員據稱有2,500名),讓空服組員無法執行飛航勤務,也造成組員出勤人數受限;即使空服處極力「抓飛」,但組員人力仍嚴重不足(因組員人力一般約1/3在國外;1/3在正常情況下應值勤,1/3依法令規定休息;而當天晚上空服處所能掌握的人力,僅約15-20%左右),因此在「應變中心」的主管們審慎研判後,建議全面取消6月24日早上6點到晚上10點的航班,並及早通知旅客及旅行社,期將影響層面降至最低。因此,本人乃在6月23日晚上十一時,召開第二次記者會,在新聞稿中向社會大眾沉痛宣布上述從桃園、松山出發航班全面停飛的消息;再次呼籲政府部門介入協調,或因罷工影響大眾公共利益,請求依職權交付仲裁,來使勞資雙方進入冷卻期,使罷工行為立即停止。
三、所謂「辦趴」與「抗命」的說明
至於外界批評歡送董事長「辦趴」,由於孫董在華航服務多年,同仁知道孫董事長即將退休,故建議在6月23日舉辦歡送會(也就是股東會和臨時董事會前一天)。餐會剛開始不久,約6點多左右,有同仁告知職業工會發動不預警的罷工之後,孫董和本人立即率一級主管離開餐會現場,趕赴「應變中心」。
同時約6點半左右也接到內定接任華航董事長何煖軒的電話,要求本人前往罷工現場接受職業工會的部分條件(不久後亦接到何董傳來相同內容的簡訊),因其與公司原堅持之原則相違,對公司之永續經營會產生重大衝擊,且未得到董事會之正式授權。華航乃上市公司,除員工訴求外,經理人亦須考量股東及全民之權益,無法任意同意將來每年可能產生之巨額支出。當時內心非常的煎熬,僅簡短向他報告將開設「應變中心」應變。由於事出突然,一開始可說是手忙腳亂,在「應變中心」處理旅客轉機、決定航機安排、組員人力調度、告知外站主管使其了解國內航班狀況、隨時關注抗議組員在南京東路動態,以及舉行記者會說明公司處理情形,所要處理的事務非常龐雜,也是分秒必爭,因而錯過回覆相關長官或單位的電話。如果,因此說本人「抗命」,未免過於沉重!
四、計畫歸建成大,早向部次長報告
至於本人6月24日辭任總經理一事,係在6月初即向部次長表達辭意。而在6月23日當天中午,內定的何董事長約我在辦公室見會,本人即表達我是從成大借調至華航服務,本職在成大。因值政府改組,一年期滿即可歸建。只要他找到適當人選,本人即可交棒。而到了6月23日下午,晚報有報導謝世謙先生即將接任總經理,故本人在6月24日完成股東會任務後,於下午的臨時董事會辭任總經理一職,並由謝總經理接任。
五、心路歷程
由於本人當初從成大被借調到華航,就是希望能為公司健全發展與永續經營,並建立「華航人心文化」,盡一份心力。今天為了堅持做對的事情,未能和桃產總(職業工會)妥協,而被抹黑與打壓到遍體鱗傷。我相信大多數員工心中自有一把尺,公道自在人心,本不想多言。但心中非常痛苦與難過,主要是因為下面幾點,讓我不能理解:
(一) 職業工會所提出的訴求,只要是合理的,公司都有誠意接受或改善;但如果影響公司的永續經營,就不能讓步。因此,若全部接受職業工會提出的七項訴求,以現行空服員旅費津貼 2美元為例,水準已優於他航,若調為工會訴求的5美元;機師旅費津貼亦須比照相同水準調整,甚或會要求更高,如此每年公司成本將增加約8.5億元,此外,還有國定假日出勤給付雙倍工資約增加1.5億元等;況且一旦同意,其他如地勤、修護等員工勢將要求比照,如此每年公司人事成本的增加,將逾25億元左右。如此龐大的成本負擔,公司將如何永續經營?
(二) 在職業工會發動無預警式的罷工後,造成上萬人交通的不便,影響多數人的利益情節重大,桃園市政府應依職權交付仲裁,使罷工行為立即停止,這是華航一開始發現職業工會的強硬態度後,極力主張的作為;而且公司董事長和本人都親自拜訪鄭市長,一再建議桃園市政府交付仲裁,來使勞資雙方進入冷卻期,使罷工行為立即停止。而政府相關部門應作為而未作為,這對旅客公平嗎?
(三)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係屬華航的外部工會,雖然會員大多數是華航員工,但背後的主導者是桃產總的幹部,而華航的空服員工卻未能想到公司的福利已大多優於友航,且突襲罷工後對大多數無辜的旅客,以及對自己公司聲譽的負面影響,甚至使公司經營不善,失去大眾的信賴,最終的受害者,不就是自己?
以上是本人積極處理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罷工的扼要說明過程,從一開始依董事會決議與1104協議書,推動桃園總部報到,舉辦近80場內部空服組員的溝通會議,讓組員表示意見,並同意在實施桃園報到後組員的福利不受影響;並在職業工會準備罷工期間,積極進行溝通協調,研擬各項應變方案;無奈桃產總(職業工會)始終不願協商,並發動突襲式的罷工事件。本次罷工原可避免,惟因政府相關部門未能及時介入交付仲裁,導致罷工的發生,本人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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