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拆了!舊嘉義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
將提活化再利用方案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年6月25日】去年經市府列為暫定古蹟的舊嘉義市公所,昨(24)日文資審議委員會再度邀請提報人陳世岸建築師與市府財政處雙方陳述,討論後認為,舊嘉義市公所見證了市政發展沿革,又曾是府會共同辦公處所,符合歷史建築登錄之審查基準,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市長涂醒哲知道這個消息後欣慰地表示,尊重文資委員會的專業審議。
涂市長表示,非常高興也非常欣慰舊市公所經過所有文資委員全數通過,登錄為歷史建築,舊市公所自1954年完工到1997年服務市民40幾年,是許多市民共同的回憶,但從1997年開始到今天的18年來都荒廢在原址,我們內心相當不捨。但新政府上任之後首先要面對的是,前任市長與議會決議5年內要標售,今年則是最後一年,因此市府據此展開作業,還好有很多文史工作者、文資愛好者積極提出不同的看法,讓全民知道之前的決定,可能在意見溝通上有所不足,標售不見得是市民唯一的期待。因此市府決定將舊市公所送文資委員會,讓全體市民朋友有更充分的溝通與討論,以找出最符合期待的方向。
涂市長說,自己與侯副市長都是學者出身,內心深處對於舊市公所的歷史、文化意義深表尊重與期待,雖然舊市公所不是歷史古蹟,卻是所有市民的共同記憶,但秉持民主的原則,必須暫時保留個人意見,而以大多數市民的看法為依歸。同時市府也不能驟然否定之前府會已決議的拆賣計畫,因此透過文資委員與全民來決定而有今天登錄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是非常開心且圓滿的。
針對舊市公所市府做了很多努力,舉辦多次公聽會、多次的跨局處考察,同時清理環境,讓更多市民朋友在審議期間有機會進入參觀,幫助市民朋友更有機會貼近舊市公所,一起來關心以決定這座市民共有財產的未來。
涂市長說,舊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市府將邀請全民一起來提供更多意見活化、保存舊市公所,一起把歷史建築變成嘉義市的共同回憶,市府將責成財政處,將不以賺錢為目的,而以維護歷史建築、共創市民集體回憶的方向,讓舊市公所煥然重生,請大家拭目以待。涂市長強調,舊市公所不會再荒廢,會有一個全新的開始。
救舊嘉義市公所推動聯盟鄭書勉表示,對於決議結果非常欣慰,也非常肯定市政府對於歷史建築的重視。以前大家都批評嘉義市是一個沒有古蹟、沒有歷史建築的地方,從現在開始我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保留了舊嘉義市公所、保存了市民共有的記憶。鄭書勉也呼籲,全體市民朋友要積極響應市府,提出更多有創意的方案,讓未來舊市公所的未來有更多想像空間、更符合多元期待。
財政處表示,建築內部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包括行政院前院長俞鴻鈞題字的「先之勞之」石碑在去年已移出保存,同時委請行政處新聞科用影像記錄空間,處理過程都以保留歷史的方式進行,未來這些文物和資料將運用在修復再利用方案上。
位於民生北路、垂楊路口,興建於民國43(1954)年的舊嘉義市公所,民國41(1952)年由市公所第1任市長賴淵平購地興建,二年後落成啟用,71(1982)年嘉義市由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歷經許世賢、張博雅、張文英等市長,見證升格發展歷程。去年因電影「風中家族」在此取景,呈現早期戶政事務所樣貌,受到地方文史團體矚目,加上多位市議員在議會表達保留意見,讓舊市公所留與不留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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