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首次舉辦銀行TMU主管業務聯繫會議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今(22)日邀請各家銀行金融(財務)行銷部門(Treasury Marketing Unit, TMU) 主管召開業務聯繫會議,會中介紹期交所人民幣匯率期貨及即將於 6月27日上市之人民幣匯率選擇權。銀行業者參加踴躍,共計有 28家國內及外商銀行,50餘位主管參加,其衍生性商品交易量市占率超過 5成,席間銀行業者就國內衍生性商品市場交易現況與期交所進行交流。
期交所劉連煜董事長於致詞時表示,臺灣期貨市場104年成交量高達 2億6千多萬口,較103年交易量大幅成長逾3成,總交易量及日均量續創歷史新高,顯示期貨及選擇權充分發揮「價格發現」及「避險增益」的功能。另外,隨著人民幣匯率國際化與市場化腳步加快,波動成為常態,運用人民幣匯率避險,是各方須面對之重要課題。期交所於會中向銀行 TMU主管介紹即將在6月27日上市首檔匯率選擇權商品 —人民幣匯率選擇權,使銀行業者能了解並積極運用此商品避險及交易。
依中央銀行統計資料,2015年銀行店頭匯率衍生性商品純外幣交易(含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名目本金交易量達新臺幣 94兆元,其中店頭選擇權之交易量則達新臺幣 29.6兆,占整體店頭市場32% 。顯示市場對於匯率衍生性商品並不陌生。期交所除去(2015)年7月20日推出之人民幣匯率期貨外,將於6月27日同時推出以臺灣離岸人民幣定盤匯率 (CNT定盤價)及美元兌人民幣( 香港)即期匯率定盤價(CNH定盤價)為最後結算價之2檔人民幣匯率選擇權商品,並將契約規模設計為一小一大,分別為 2萬美元及 10萬美元,透過提供市場多元交易工具,交易人可依自有資金及標的偏好選擇交易契約。
依銀行資本適足率之要求,銀行於店頭市場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依信用風險之規定計算「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並計入「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倘店頭市場從事人民幣遠期外匯交易金額愈大或交易對手信用評等愈低,將降低其資本適足率。但因期交所為集中市場,銀行交易期交所人民幣匯率期貨或選擇權,無「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故無需將該風險計入「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不會降低其資本適足率。
期交所之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為標準化契約,於集中市場交易,價格公開透明,並採一致性的保證金制度,保證金約占契約價值 2%,資金成本低,並可組合成各式策略且隨時於市場反向沖銷,非常符合外匯市場交易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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