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為幸福國寶人壽賠付303億 政府要用力追贜
不要因為刑重 就忘了追贓
台北地方法院今(6月29日)上午判處幸福人壽前、 後任董事長黃正一有期徒刑9年6月,併科罰金2億元、 鄧文聰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9億元。鄧文聰與黃正一掏空幸福 人壽逾132億台幣(4億286萬美元)。他們留下的爛攤子, 以及另一家國寶人壽,最後由全民在去年賠付303億元。 人民民主陣線剷土豪行動在法院外記者會呼籲,認為全民為此案賠付 303億元,司法單位應更進一步追回鄧、黃侵吞的贓物, 才符合人民期待的正義。
鄧文聰自前董座黃一正接下經營權後,涉嫌在2007至2008年 間,將海外資產抵押給其他國外銀行貸款, 原貸款所得應歸為幸福人壽所有支用,卻有逾百億金額, 輾轉流入鄧文聰的海外私人公司帳戶, 導致幸福人壽和保戶權益受損。
特偵組依違反保險法、證交法及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檢方控訴, 鄧文聰犯罪長達6年,犯罪所得約127億元,惡性重大, 向法官具體求刑21年;黃正一犯罪時間1年,與鄧共犯所得7億1 654萬元,對黃具體求刑8年。由於2人都否認犯行, 因此遭法官重判。
人民民主陣線剷土豪行動指出,經濟犯罪不僅破壞金融秩序, 更是腐蝕公民應以正當手段謀取財富的社會公平基礎。 他們遊走法律,恣無忌憚,無異鼓勵資本家不勞而獲。 而台灣經濟犯罪層出不窮,不僅是整個體制的因應失靈, 更反映司法成為人民對抗經濟犯罪的僅有一道防線。 人民民主陣線認為,法院對鄧文聰、黃正一判得再重, 都不符合人民期得的正義, 我們要求司法單位應更一歩追回遭鄧文聰、黃正一侵吞的贜物。 否則,只是贏了面子(有罪該罰),卻輸了裡子(追贜無功), 而且讓經濟犯罪心存僥倖,出獄之後,享受不法利益, 過著帝王般的生活,而人民還是惡質資本家的案魚俎肉。
根據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曾銘宗(現任立委) 的去年的談話和媒體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公司, 非法獲利的贓物從海外密帳乃至不動產都有,包括:
- 香港渣打銀行的新台幣43億元,金管會稱已完全追回。
- 在香港EFG銀行約80億元,金管會稱要追回的機會也很高。
- D1土地150坪,以信義計畫區一坪土地千萬計算,市值15億(
富創建設名下) - D3土地1552坪,以信義計畫區一坪土地千萬計算,市值155
.2億(精聯建設名下)
歷年來保險安定基金已經賠付了2500億, 但是追贜的紀錄並不光彩。去年, 曾銘宗以金管會主委在立院接受質詢時清楚表示, 至少前兩年標售國華人壽、史上賠付最多的883億案件, 至今沒有追回一毛錢。所以,政府與其繼續錯誤的賠付標售政策, 不如用力追贓,逼使貪得無厭的資本家們吐出人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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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聰購買信義計畫區D1、D3土地小歷史(取採自201504 10自由時報報導)
鄧文聰接手幸福後沒多久就看上D3, 民國九十八年以六十二億元標下,超限卅三倍買地, 遭金管會強制在一年內出售。 最後輾轉由宣稱台港澳資金合資的富創建設買下; 但富創登記地址就在幸福樓上, 且與鄧文聰轉投資的長鴻營造關係密切。
富創建設資本額八億元,董事長是香港商金皇置業負責人馮志明; 但市場盛傳,鄧文聰才是富創的實際負責人。
鄧文聰任內還有一筆信義計畫區D1土地也惹議,民國一○○ 年金管會認定幸福投資D1遲未開發而祭出重罰。 日前有媒體接獲爆料,指民國一○一年幸福將D1持分以遠低於市價 且非公開標售方式轉售量友全建設,量友全一個月內放棄合約, 同樣由鄧主導的精聯建設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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