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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被提名人江 綺 雯 自 傳

記者註:1949,3,20生,剛屆滿退休年齡 本人,江綺雯,生長於教育世家,自幼庭訓甚嚴,家教首重:簡樸、守信、忠孝、誠實,及後,亦承教誨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育有三子皆學有專精。 家父母終生從事教育,在高雄市創辦立志中學,春風化雨 52 年;個人亦投入學校教育從未間斷,在文藻外語大學專任 20 年,秉持 「老師,是傳達生命喜訊的人」 教授西班牙語文,擔任西班牙文科主任及訓導主任,並獲教育部頒最佳訓導人員獎。此期間以 「 成人再學 」 前往美國愛荷華州德瑞克大學深造,研讀高等教育管理行政,專攻終身學習成人教育。返國後,力推成人繼續教育,協助高雄師範大學成立全國第一個成人教育研究所,並於第四屆立委任內提案推動我國的 「終身學習法」之立法,進而督促教育部因應世界趨勢成立「終身教育司」,迄今運作順暢。此外,因深感國軍捍衛疆土,其素質至為重要,遂將兼任海軍官校西班牙語教師 17 年之經驗,在立法院催生「軍事教育條例」,納入終身學習理念,提供在職進修之法源,以提升軍事專業及退伍後轉銜民間之管道,續為國家發展之人力資源。 民國 80 年參選二屆國代,以全國最高票當選,任內得與法界菁英如荊知仁、蘇永欽、法治斌及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總統等研修憲法,學到不少憲政知能,並推動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 「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護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 ,依此奠定我國提升婦女參政機會,積極增進兩性平權之母法法源。民國 83 年,承吳敦義市長延攬擔任高雄市研考會主委及社會局長,四年任內積極推動普及市民成長學習的成教體制 — 市民學苑、長青學苑、及照顧婦幼弱小的婦女學苑、志工學苑等,因勤政愛民忠誠服務, 87 年投入立委選舉,高票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 第四、五屆立委任內走遍基層匯集民意,全勤出席理性問政,六年內為造福人民提案通過 26 項優良法案,涉及領域有軍事、醫療、社福、救災、勞工、環保、教育、性別平等 … 等範疇。因了解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每項法案之立法過程皆考量民意需求及行政可行性,被政團及媒體評為 2004 年績優立委。直至目前為止,仍被各界肯定的法條計有亞洲第一部的 「 罕見疾病防治與藥物法 」 和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 ,世界第一部及第二部的 「 家庭教育法 」 和 「 志願服務法 」 ,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的 「特殊境遇...

康 照 洲 自 傳(監委被提名人)

陳漢墀評論 : 〒康照洲(1957,8,12新北市):曾焦頭爛額 堂堂台大教授也不會寫自傳,副總統吳敦義的審薦小組,看到這種「自傳」也不糾正,要他重寫,就這樣冒冒失失的提名,實在很不像話,寫了一大堆從事教學研究的經驗,避重就輕,寫的是什麼東西呢? 食品出了大問題,曾被監委程仁宏「約詢」,意外被提名監委,是極大的諷刺。 從事教學研究之經驗      毒理學是一門應用科學,利用各種生物原理探討化學物質對人類健康之影響,而這些化學物的來源可包含食品、藥物、環境、甚至於一般用品,因此我過去所研究的方向,即涵蓋食品藥物之安全性以及環境汙染物,如汽機車排放之懸浮微粒,對健康之影響。也因為如此,除了教學研究外,我也長期參與了政府在食品藥物安全和管理以及環境污染防治與管理之執行與政策之規劃,也由於這樣的關係,讓我有機會了解到政府運作之體系及其優缺點,更重要的是因為毒理學研究的對象,都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讓我雖身在學研界,也有許多參與公共政策之探討與制定的機會。 參與食品藥物管理之行政經驗 在 97 年底因為三聚氰胺食品衛生安全事件,除了代表臺灣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的專家會議外,也讓我直接參與了政府業務之執行,更於 98 年 5 月擔任籌備小組召集人催化下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 (TFDA) ,並在短短的半年期間,完成組織調整、員額移撥安置等繁重的籌備工作。對外,積極溝通協調行政院、考試院等相關單位,組織架構終能突破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維持 7 組 5 室 3 區管中心及研究員列等職等之設置,以利 FDA 業務推動。對內,面對來自四個單位之移撥成員,主動與員工多次座談溝通,積極處理員工權益問題、消弭同仁對未來的徬徨與不安,進而凝聚向心力,打造共同願景,強調建立以「消費者保護」為 FDA 的核心價值,以民眾感受的同理心來談「安心」。過程中歷經塑化劑、美牛等引起國際重視之食品安全事件,均能迅速因應,展現該局執行政策之決心。 除了原有之業務外, 積極籌辦輸入食品查驗業務之接辦業務,於北、中、南設置三個區管理中心,專責處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工作,完成 12 個辦公廳舍設置、資訊系統建置、查驗流程標準作業程序及管理規範之訂定、查驗人員教育訓練、檢驗業務委託辦理、業者說明與座談及實地演練等,於 100 年 1 月 1 日起順利由經濟部標...

劉 德 勳 自 傳(監委被提名人)

陳漢墀報導 : ◆劉德勳,周美青同班同學 1952,9,1記者節生於苗栗的劉某,與太太涂春金(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教授)是政大法律系班對,另一班對是高國洲、許玉台(江蘇江都人),1974年(政大34屆)畢業,同班同學有周美青(南京市人,本來讀政治,後轉到法律系,在學時很活潑,曾穿迷你裙)、王清峰(台南人,曾任法務部長,現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理事長)、王一方(浙江慈豁人,當年立委王新衡之子)、吳火川(雲林人,台中高分院庭長)、洪昌宏(彰化人、最高法院法官)、姜仁脩(花蓮人,司法院副秘書長)、陳春秋(廈門人,最高法院法官)、王昱之(前最高法院院長王甲乙長女,已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退休,吃素前往新竹)、徐祖安(浙江鄞縣人,曾任中央社記者,後轉往紅十字會服務,業已離開紅會)。 41 年 9 月 1 日 出生於苗栗縣苗栗市農家的大家庭,祖父從佃農轉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農,家境小康,父親服務於苗栗縣政府地政事務所,母親在家務農,上有二位姐姐,家庭和樂。 53 年縣立苗栗中學畢業後,唸臺北市成功高中, 59 年就讀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63 年畢業參加高等考試財稅人員法務組及格後,即服役於陸軍野戰師, 65 年退伍後,於 9 月 20 日 任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科員,開始了人生另一個旅程。 65 年 9 月任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科員起,歷經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科長到專門委員 ( 77 年全國公務人員簡任升等考試法制科及格)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副組長、行政院第一組副組長、陸委會法政處處長、政務副主任委員、兼海基會副董事長及秘書長、陸委會特任副主任委員等職務,長年從事行政法制、法務工作及兩岸事務等工作近 37 年。 任職大陸委員會共計 20 年,協助建制兩岸事務相關法制,及兩岸交流之機關處理平台,也襄助海基會辜董事長至林董事長等有關交流、服務及協商工作之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之過程中,亦協同相關機關推動大陸政策各項業務。 102 年請辭公職後,兼任政治、金門、銘傳及文化等大學教職,就公務生涯之經歷,貢獻於學術領域。並於 102 年 2 月任職於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協助公司處理相關法律問題完成後,即於 103 年 1 月請辭, 2 月 20 日就任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迄今。 102 年 4 月並兼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 (無給職) ,協助政府推動臺港間...

李月德自傳(監委被提名人)

我出生於屏東縣東港鎮農村,父母務農,在鄉下完成小學、初高中,出自農家,淳樸實在。逢甲大學財稅學系學士,就學時曾參與社團活動並擔任青年寫作協會會長;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具有財政金融、稅務理論及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學識。會計師、乙等特考財務金融人員及 簡任升等會計審計人員 等考試及格,現為 朝陽科技大學會計系兼任學門講座教授 。 62 年與雲林縣斗六人賴富美結婚,迄今已逾 40 年,育有二女二子,除最小兒子外,均已成家立業。目前有二個孫子, 103 年 6 月將再添一孫女,家庭生活和樂美滿。 62 年預官退伍後即進入華銀、臺北市銀行、中央信託局等金融機構服務,於中央信託局服務期間,因表現優異,二年即獲提升為三等專員。四年餘財金歷練,啟發對財務報表分析及查帳工作之興趣,時值審計部召募人員, 66 年 9 月考入審計部以迄退休。 服務審計部期間,基層歷練,從薦任審計員、薦任審計、薦任審計兼科長及至簡任審計兼科長。自 80 年 2 月起,奉派至地方審計機關服務,歷經花蓮縣、桃園縣、臺北縣審計室簡任審計官兼主任,高雄市、臺北市審計處簡任審計官兼處長等職,期間督導同仁多以議會議員問政相關內容,作為查核追蹤重點; 對地方政府施政作為,宜設身處地去探討缺失發生的原因,有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制度規章缺失抑或人員怠惰輕忽所致,不宜 一味呵責; 如屬效能不彰、浪費公帑、進度落後等案件,應查明效能不彰、浪費公帑、進度落後之原因及因果關係,究竟該由何機關負責?該機關要負責之理由?對公共利益之負面影響?事後是否已著手改善? 96 年 1 月調回審計部簡任審計官兼覆審室主任,負責陳報監察院重要審計案件之覆核, 為提升 陳報 案件 品質及時效,研訂「 提升陳報監察院審計案件品質及時效之處理方式 」及查核報告範例,從監察院第四屆監察委員行使糾正、彈劾案件中,屬於 審計 部陳報的構面分析,監察院於民國 97 年度至 99 年度成立糾正案件計 473 件、彈劾案件計 62 件,共計 535 件,其中由 審計 部依法陳報或提供資料或經監察院引據 審計 部審核報告資料者,糾正案件計 204 件占 43.13 %、彈劾案件計 10 件占 16.13 %,共計 214 件占 40 %,顯示 陳報 案件 品質已獲提升。 工作表現優異,升任副審計長。 期間獲頒 86 年及 ...

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 自傳 (監察院副院被長提名人)

                                                        我一九五三年生於臺東卑南鄉的 pinaski 部落,是卑南族人。一九七六年畢業於臺大中文系,一九八二年獲輔大哲學碩士。一九八四年秋因「南懷仁基金會」( Verbiest  Foundation )的資助,赴比利時魯汶大學( K.U.Leuven )留學;一九八八年獲漢學碩士學位,旋即歸國。同年八月入私立東吳大學哲學系任教,至二○○二年春。 做為一個人數極少(約一萬多人)的卑南族後裔,自幼便有歷史、文化消失的焦慮。年輕的時候總是一廂情願的想從對中國文化的探索,移花接木式地來填補自己的文化失落。這是我大學選擇中文系、後來又轉入哲學研究所的原因;中國文學給我暫時的歸屬感,而哲學則讓我有勇氣面對並思索自己民族的「存在」問題。 除了在輔大撰寫碩士論文期間,研究方向曾涉及魏晉玄學和語言哲學外,我長期的學術興趣,一直圍繞在先秦哲學及其文化探討上,出國前三、四年曾協助利氏學社之雷煥章神父(法國籍)撰寫有關甲骨文論文多篇,並合力完成《法國所藏甲骨錄》、《德瑞荷比所藏一些甲骨錄》二專書。商周文化之簡古、樸素,像極了我對部落的理解和想像。而對先秦諸子人性論的反省,使我在留學比利時期間的哲學興趣不斷擴及弗洛伊德( Freud )的心理分析、心靈哲學( Philosophy of Mind )、哲學人類學(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和以卡西勒( Ernst Cassirer )為核心的文化哲學之研究上。 然而這些學思歷程,終究無法真實化解自己民族「存在」問題的焦慮,某種行動和介入的驅迫,使我在一九八八年歸國後,毅然決然地投入臺灣原住民文化復振的工作。除了陪伴同胞和關心原住民議題的漢人朋友一起走上街頭、發展民族論述外,一九九三年創辦山海文化雜誌社,推動原住民文學;一九九六年更出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首任...

張 博 雅 自 傳(監察院長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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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總統諮文  簡 歷 一、 基本資料 性別:女 年齡: 71 歲 出生年月日:1942年民國 31 年 10 月 5 日      二、現 職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專 長     內政、預防醫學、公共衛生 四、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款資格:「清廉正直,富有政治經驗或主持新聞文化事業,聲譽卓著者。」 資格說明: 曾任嘉義市市長、立法委員、行政院衛生署署長、內政部部長兼臺灣省政府主席;現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歷練中央與地方機關重要職務。 五、學歷及考試 ( 一 ) 高雄醫學院醫學系醫學士 ( 二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公共衛生學碩士 ( 三 )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研究院公共衛生學碩士 ( 四 ) 日本杏林大學醫學博士 六、主要經歷 ( 一 ) 嘉義市市長 ( 第一屆 72.12.15 ─ 74.12.20 、第二屆 74.12.20 ─ 78.12.20 、第五屆 86.12.20 ─ 89.05.20) ( 二 ) 立法委員 (79.02.01 ─ 79.06.01) ( 三 )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79.06.02 ─ 86.08.31) ( 四 ) 內政部部長兼臺灣省政府主席 (89.05.20 ─ 91.02.01) ( 五 )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99.11.15 ─ 102.11.03 、 102.12.04 ─迄今 ) 七、具體優異事蹟 ( 一 ) 民國 99 年 11 月辦理 5 都直轄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圓滿完成。 ( 二 ) 民國 101 年 1 月 14 日辦理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暨第 8 屆立法委員合併選舉圓滿完成。 ( 三 ) 與內政部、臺灣省諮議會、行政院研考會、國家檔案局共同完成百年民主檔案展(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專題選輯)。 ( 四 ) 以亞洲選舉官署協會主席國地位 2010 年 12 月在臺北辦理不在籍投票國際論壇( 2010 AAEA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Absentee Voting )。 ...

仉 桂 美 自 傳(監委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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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有幸生於高雄愛河邊小康溫馨充滿父母疼愛之家庭,父親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基於國難投筆從戎,母親雖學音樂,但為賢良的家庭主婦。成長過程在自然的耳濡目染中,不知不覺社會公義已漸深入當時幼小的心靈,及長高雄女中畢業入大學時與實踐正義公權力有關的政治法律科系自然成為首選。入研究所後,公法受業於恩師吳庚、張劍寒、古登美教授之薰陶與潛移默化,有感於言諫針砭在憲政體系中之意義,碩士論文終以「 監察院在憲政體系中的防腐功能 」為文約 20 餘萬字,並經五南圖書公司出版。之後博士論文亦持續以此方向著眼於府際間之行政監督,題為「 我國各級政府間行政監督之研究 」,分別從組織、人事、財政等層面論述探討之。 民國 84 年、 85 年連續兩年獲政黨提名回南部臺南縣參選立委及國大,雖幾經思慮,仍感南北發展平衡、回饋鄉梓之考量,毅然投入選戰,對鄉土文化發展出血濃於水的感情應是選戰最大的收穫。民國 85 年底因緣際會成為新成立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一屆專任委員,為公務人員權益救濟發聲,行使準司法權,更深入體會由救濟之角度省思行政決定與處分的瑕疵所在,二屆近六年之歷練對公務人員權益保障與公務體系秩序維護間衡平之重要,益發體會良多。             民國 97 年後有幸受聘為 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委員 、臺北縣政府縣政顧問等職,從不同角色的歷練中更能深切體認政府政策運作在作為與救濟中的權力和責任之一體兩面的衡平關係,也更能從公權力作用對象之相對人立場思考權利及義務間的平衡點。復以多年來行政法與管理任教相關課程中不斷經由理論與實務的結合,自然沉潛建構出民主社會中可能的正義的圖像及未來追求的藍圖 。               監察委員職司風憲,糾彈文武百官,自古代御史大夫風聞言諫至西方政黨政治未見昌明前之國會監督政府,我兼容並蓄保留了少數委員言諫糾彈以免消息走漏並獨立於立法院之外的精神,且監察...

范 良 銹 自 傳(監委被提名人)

        我 來 臺祖先是 從 中 國 大 陸廣東 省 陸豐縣遷 臺, 歷 代以 務農為 生,躬耕於桃 園縣 一 帶 ,及至父 親為 求 發 展,乃 離開 故 鄕 經 商,臺 灣 光 復 後不幸因受臺 幣 大 貶 值之 衝擊 ,而 淪為 人以 長 工 為 生,所幸在父母 親帶領 我及弟妹 6 人,共同勤 奮 打拼下家境逐 漸轉 好,使我得以接受高等教育, 並 於大 學畢業當 年考上全 國 性高等考 試 ,而分 發 至臺北市政府服 務 ,且因一直秉持「 樂觀進 取」「敬 業樂 群」之理念,全心投入工作,蒙 獲 歴 任 長 官之裁培及鼓 勵 ,得以 發 揮專 才, 對國 家社 會 做出些微 貢獻 。      我出生於桃 園縣 新屋 鄕 , 現 年 67 歲 , 58 年於私立文化 學 院市政系 畢業 後,考上 58 年全 國 性高等考 試 建 設 人 員 都市 計畫 科及格, 59 年分 發 至臺北市政府服 務 ,在臺北市政府任 職 期 間 ,曾先後到 國 立臺 灣 大 學 土木研究所交通工程 組學 分班 進 修一年,以及考上交通大 學運輸 工程研究所 碩 士班在 職進 修, 69 年取得交通大 學運輸 工程研究所 碩 士 學 位, 72 年 獲 遴 薦 考上行政院公 費 出 國專題 研究,而於 73 年赴美 國專題 研究「都市捷 運 系 統 」半年,返 國 後先後奉派 參與籌備 臺北市政府捷 運 工程局及臺北都 會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股份有限公司, 陸續 投入臺北都 會區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12 年及捷 運 系 統經營 管理 7 年,在捷 運 建 設 及捷 運營運維護 工作 職場 共服 務 了 19 年;由於工作表 現獲 得 歴 任 長 官之肯定及臺北市 議會吳 碧珠 議長 及先後任副 議長 、 議員 的支持,得以在推 動 臺北都 會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之建 設 及 營運維護 工 作上,建立了好的口碑,非常感恩。      其後 擔 任臺北市政府副秘 書長 、桃 園縣 政府副 縣長 、行政院政 務 委 員 兼公共工程委 員會 主任委 員 , 從 事之工作 範疇 都涵 蓋 交通建 設 之 規劃 、 興 建、 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