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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工會告王如玄採訪通知

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分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採訪通知暨新聞稿 2012/04/11 狀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等瀆職圖利 中華電信工會自肥延長任期, 偽造修改章程文書,取消理事長直選 勞委會假工會會務自主之名,行圖利綁樁之實。 時間:2012年4月12日10時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人員:趙天麟立委、鄧為元律師、 張緒中理事長、柯震榮理事長暨理監事 時間:2012年4月12日14時 地點:台北地檢署 人員:鄧為元律師、張緒中理事長、 柯震榮理事長暨理監事、 針對勞委會公務員明知中華電信工會有偽造文書、違法扣取會費、 幹部延任自肥等情事,卻一再以函請中華電信工會說明、 建議循工會內部程序解決等方式回應告發人等檢舉, 片面聽取中華電信工會方面之說詞, 未深入追查究竟有無不法之情事( 尤其中華電信工會函復均係該會理事長朱傳炳以該會名義發出, 然朱傳炳本身即為偽造文書部分之行為人, 幹部延任自肥部分伊亦係贊成、主導自肥並因此得利之人, 被告等勞委會公務員為何竟僅形式上一再要求中華電信工會函復說明 或約談朱傳炳,且對中華電信工會函復或朱傳炳陳述內容不加質疑? ),不僅不依工會法第 43 條規定對中華電信工會施以處分, 甚且自始至終對於中華電信工會前揭所作所為究竟是否適法, 未有任何明確之判斷,遑論盡其理由說明之義務。 勞委會未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6、37、43條,及工會法第32、 34條及43條規定,針對陳情利害關係人檢舉查明事實, 依法處理,一再以「循內部程序處理」推諉不作為,製造工會紛爭, 嚴重破壞法制信賴原則,明顯違法瀆職、 圖利中華電信工會第五屆工會幹部,假工會會務自主之名, 行介入工會政治綁樁之實。 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分會理事長柯震榮指出: 一、查工會章程修正程序與法定議決人數為工會法第26、 27條明文規定。 二、工會法第32條明定:工會章程之修改或理事、監事、 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之變更, 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查工會章程第11條理事長兼任勞工董事由會員直接選舉案, 經97年9月18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唱名表決通過, 且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0月24日正式備查(證1), 並於第四屆工會選舉委員會正式決議通過, 依據勞委會備查之章程修正案,進行工會第五屆幹部改選。 三、本屆工會(第5屆)理事長與勞工董事分別選任,即根據、97 年...

勞委會嚴正譴責未有新聞倫理之電視台

(本報訊)勞委會在五一勞動節這天,於新北市新店馬公公園為大臺北地區的勞工朋友們舉辦一場『職訓精彩就業滿百-2011勞動節大臺北地區職訓暨就業博覽會』,希望在景氣回溫之際,提供媒合平臺,協助勞工朋友掌握求職的黃金時期,並且深切期盼勞工朋友都能找到好工作,企業都能找到好人才。 然,有某電視台當天於馬總統、吳院長及王如玄主委至徵才廠商攤位致意前,要求廠商扮演求職民眾,並取得政府官員與民眾互動活絡之畫面;雖在該新聞後段口述馬總統、吳院長及王主委並不知情該應徵者是由廠商所扮演等字眼,然新聞處理卻又以「獨家」及「20110501 囧!馬英九幫人找工作 不知是員工假扮」等進行新聞露出及報導。 查證整件事為廠商在該電視台記者請求下配合演出,之後該電視台卻又以此諷刺政府官員不知情,該廠商事後向勞委會表示,對媒體此種處理方式非常錯愕及無法理解。就「新聞報導及處理」而論,該電視台記者實有違新聞倫理與職業道德。 新聞工作者身上肩負著光榮而艱巨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且新聞媒體更是社會及監督政府之公器,勞委會對此件事情除深表遺憾外,更嚴正譴責未善盡社會公益之媒體。勞委會重申,舉辦就博會主要是提供求職求才媒合平臺,不必要也不可能作不實之安排。 為了協助勞工朋友就業,所有政府相關部門皆盡心盡力為勞工創造就業機會並媒合就業,值此需全民共同攜手努力之際,也呼籲媒體秉持新聞倫理與職業道德共同努力。

籌獻金涉貪 盧天麟緩刑2年、王幼玲2年

【裁判字號】 97,訴,3902 【裁判日期】 990122 【裁判案由】 貪污治罪條例等 【裁判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390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壬○○ 選任辯護人 林志忠律師       陳文靜律師 被   告 辰○○ 選任辯護人 許家瑜律師 被   告 癸○○ 選任辯護人 陳武璋律師 被   告 未盧天麟 選任辯護人 廖志堯律師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林光彥律師       趙建興律師 被   告 午○○ 被   告 巳○○ 前列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陳建勛律師 被   告 子○○ 選任辯護人 陳光龍律師 被   告 己○○ 選任辯護人 王仁聰律師 被   告 丑○○ 選任辯護人 游琦俊律師 被   告 辛○○ 選任辯護人 嚴庚辰律師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黃錦郎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 偵字第504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壬○○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 壹年;又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 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肆年,褫奪公權貳 年。 辰○○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 拾壹月;又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 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肆年,褫奪公權 貳年。 癸○○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壹年。緩刑參年,褫奪公權壹年。 未○○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壹年拾月。緩刑肆年,褫奪公權貳年。 甲○○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 貳年。褫奪公權貳年。 午○○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壹拾月。緩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 巳○○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拾壹月。緩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 子○○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壹年。緩刑...

勞委會發表,身障者值機

(本報訊)「早安,職災諮詢服務中心您好,敝姓謝,很高興為您服務」 「是,請問小姐貴姓,我該如何稱呼您?」 「林小姐,請問有什麼,需要我為您服務的?」 看起來和一般電話服務一樣,但這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首開國內客服中心的先例,此專線的8位客服人員是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透過電信科技、電腦網路以及軟硬體設施的結合,讓他們不出門,也可以在家值機工作。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儘管今年7月11日開始施行「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新制,明訂各級單位及民營企業所須進用的人數,但部份企業雇主擔心身心障礙者的體能無法適應職場環境與工作要求,缺乏僱用意願,以致仍有許多企業僱用不足額。其實身心障礙員工透過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工作設備或機具、工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或提供就業輔具等職務再設計,是可以展現不輸於一般員工的工作能力。 職訓局表示,本項計畫自98年3月上線,至10月底止電話總服務量達22,057通,不論是撥通率或是15秒內應答率皆達100%,顯示身心障礙者透過專業訓練、輔導及實際值機經驗,也能呈現良好的服務績效。經過一年的實驗,也規劃出適合本方案的作業模式,例如外包式總機服務、綜合型行政業務、外撥電話調查、活動邀請及跟催、外撥關懷服務、產品報修業務等,均相當適合採用居家值機模式進行,達到企業與身心障礙者雙贏的局面。 臺灣客服發展協會理事黃士軍則表示,隨著e化及M化時代的來臨,集中式的工作型態已不再是就業的唯一選擇,居家值機由於只需口齒清楚,應對表達流利即能勝任,藉由網路、電腦即可建立客戶服務管道,企業亦可藉由科技的方式遠端管理,因此是相當適合行動不便的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從事的工作類型,在此計畫中的8名種子成員,不論服務品質與績效都能兼顧,甚至表現得比一般員工更努力、更熱愛工作,確實是其他企業可以考慮的進用方式。而透過此項計畫的成功實例,除了可解決企業不足額進用的問題,還能有效降低企業在場租、水電管理、薪資等成本,其中場租方面,以台北市平均租金NT$1,500/坪計算,本計畫規模8個席次一年可省下NT$864,000~1,306,800,且政府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亦有僱用獎助津貼、職務再設計等相關補助措施。 參與此計畫的8名身心障礙者,每個人的背後都有一段艱辛的成長與求職過程,其中姚綠豔因類風濕關節炎成為重度肢障,過去連跨出家門都有問題的她,參與這項計劃後,跨越了有形與無形的障礙,證明身為身障者...

陳局長益民:外勞直接聘僱 全面服務

(本報訊)勞委會職訓局長陳益民宣布:12/31外勞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正式啟用。 為保障雇主及外勞權益,減輕外勞來臺工作之負擔,以符合我國重視國際人權及社會公益之期待,勞委會規劃簡化直接聘僱相關流程,歷經與各外勞來源國及相關單位共同努力及合作,預定96年12日31日正式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另外於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所屬5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直接聘僱受理窗口,以方便服務各地符合資格可聘僱外勞之雇主採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初期優先以重新招募同一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為主要推廣對象。 勞委會表示,「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將以直接、快速的方式,達成「省時」、「省錢」、「省力」3省之功效,提供以下多元的服務: 一、省時:未來透過本中心各窗口預先辦理簽證相關手續,外勞返回母國時,可以直接至我各駐外辦事處拿取簽證,最快1天可以再入國,減少被看護者受照顧之空窗期。 二、省錢:直接聘僱中心透過簡訊或網路主動通知雇主辦理外勞入國後勞健保、居留證及健康檢查等事項,提供雇主及外勞便捷之服務,無需透過仲介公司,減少支付國內、外仲介公司費用之支出。 三、省力:專屬服務窗口,雇主亦可郵寄申請文件,免於奔波。 此外,勞委會為保障外勞在臺工作權益、降低外國人無法轉換之比率及縮短外勞轉換雇主或工作行政作業時間,修正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放寛原雇主、外勞及符合資格之新雇主三方合意,可逕向勞委會辦理轉換申請,將大幅縮短外勞轉換雇主的空窗期。又為增加外國人轉換雇主機會,保障外勞在臺工作機會,放寛雇主得持合格醫院診斷證明書承接外籍看護工、放寛外勞得跨業轉換符合條件雇主及外勞轉換雇主期間延長為最長60天。另為縮短行政作業時間及充分揭露轉換雇主資訊,將建置勞雇轉換資料庫,利用資訊系統進行轉換雇主或工作之遴選媒合。 另外,為杜絕外勞於入境後受不法集團及有心人士拐騙,以及減少出境外勞,因相關問題未獲解決,而發生行蹤不明等情事,勞委會繼95年於桃園國際機場設置外勞服務站, 97年1月1日起將於高雄機場增設外勞服務站,提供入境外勞接機指引服務及出境外勞申訴關懷服務。 勞委會職訓局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服務窗口: 臺北中心: 電話:66085001(提供中文、英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各語言服務) 地址:台北市103延平北路二段69號3樓 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羅東就服站 電話:03-9574366 地址:宜...

勞委會盧主委天麟,視察高雄世運會主場新建工程

2009年世界運動會預計於2009年7月16日至26日於高雄舉辦,配合活動舉辦之運動場館高達24處,部分場館之新建、裝修正加緊趕工,勞委會盧主委於(18日)日上午親率勞動檢查相關人員視察主場館新建工程之施工安全,除慰問工區現場辛苦打拼的勞工朋友外,盧主委特別對施工過程提出3點要求事項: 一、主場館為配合高雄世運的舉辦,預計於2008年底完工,工期相當緊迫,主辦單位、監造公司及施工廠商切勿因趕工而忽略勞工安全。 二、主場館的結構相當特殊,結構系統有跨距大、挑高特高之設計,再加上特殊流線造型,意味著其施工安全之需求亦具特殊性,施工團隊應明訂施工安全程序,嚴格執行。 三、因應工程結構系統之特殊性,在後續的裝修、管道、油漆及粉刷作業上,施工團隊及檢查機構應加強預防墜落與倒塌崩塌之危害。 除主場館外,盧主委也要求其他場館的整修或新建工程,亦需針對場館工程特性,確實做好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期待使運動場館不僅是運動員的競賽與健康的發源地,也是勞工安全的無職災示範場所。

代操勞保基金大賺148餘億,盧天麟笑呵呵

(本報特稿)勞保局96年10月2日於國賓飯店舉行「勞保基金國內第三梯次委外投資績效發表暨續約儀式記者會」,與會嘉賓包括勞委會盧天麟主委、勞保局廖碧英總經理、投信投顧公會杜純琛理事長、富邦投信龔天行董事長及第三梯委託經營各家投信總經理。記者會中,除發表勞保基金第三梯次委外投資亮麗的績效外,最重要的是與各家投信共同舉行第三梯次續約儀式。 勞保基金第三梯次國內委託經營續約業者,包括富邦、國泰、景順、元大、統一、日盛與復華投信,勞保局廖總經理在會中致詞表示:政府基金在一開始進行委託經營業務時,由於當時全球股市低迷以及控管機制尚未完全建構,導致政府機關與投信業者都必須度過一段摸索的階段。如今,經過這段時間的發展,勞保局針對委託經營業者的管理,付出相當的心力,包含投資團隊的穩定性、其對代操業務的重視程度、投資流程到最後的績效分析等,建構了完善的的控管及查核機制。勞保基金第三梯次委託經營這次能夠有這麼亮麗的表現,除了感謝各家業者的用心之外,也希望外界能夠為勞保局同仁的努力給予肯定與鼓勵。 截至96年9月底止,第三梯次平均績效達72.62%,同期間大盤報酬率為61.46%,而其中表現最優異者之富邦投信績效更達128.63%,另國泰與景順投信之績效亦達100%以上,超越大盤表現甚多。由於7家投信業者績效均超過原本1年7%,3年21%的目標報酬,故勞保局將繼續與7家投信業者續約,總委託金額也從最初205億元陸續增加至450億元,此外,勞保局也深切期盼:勞保基金開辦委託經營初期僅有150億元,截至目前為止,總委託金額已達600億元,如以市值計算更達905億元,整體報酬率為50.83%,在如此龐大的基金規模下,希望各投信業者能更積極經營,以創造績效。 活動中,勞委會盧天麟主委致詞表示:勞保基金績效卓越,深受勞工朋友矚目,甚至有人笑稱「何處可代購勞保基金?」這表示:勞保基金的貢獻有目共睹,以簡單的數據來看:從84年至96年8月止,總投資收益高達2219億元,尤其是最近兩年的基金收益屢創新高,去年賺333億收益率7.91%,而今年到八月底賺301億收益率達到10.77%。整體績效表現優異,值得大家給予勞保局肯定的掌聲。未來在勞退新制上路後,也期許各投信業者除為勞保基金貢獻外亦能為勞退基金創造績效,希望在未來能繼續借重優秀的經營團隊為勞工朋友創造更大收益而努力。 本梯次操作績效排名第一的富邦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