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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揭發潘維大的種種行為

【 數 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 / 26 台 北 報 導 】   私校退撫管理會成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附庸 ?! 退撫基金管理竟成特定團體禁臠      攸關近五萬名私校教職員退休金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 」 ( 下稱 :  私校退撫管理會 ) ,近日出現內部管理不善之問題, 最近更出現管理會協助「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 下稱 : 協進會 ) 選 舉董事長一事,其中是否有相互掩護非法不當之事,令人質疑。      私校退撫管理會係依據私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所設立, 接受教育部委托辦理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下稱 : 儲金) 及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下稱 : 原基金) 之收支管理與運用,並負責審定私立學校教職員有關退休、撫卹、 離職及資遣等事宜,對於私校教職員之退休生活有重大影響。 然近日卻傳出管理會未按職員職級給薪,執行長等五人自前年 1 月到 去年 8 月,平均每人每月多領 3000 至 1 萬 9600 元不等, 且被發現後至今未償還溢領的薪資,遭教育部糾正之事。 董事長潘維大 對於教育部之糾正表示不滿,憤而辭職, 並表示所屬的協進會要另推「董事長」人選。顯然視「董事長」 一職為該協進會所屬。   事實上管理會董事長自第三屆後, 一直都是由協進會所推派董事擔任董事長, 而溢領薪資一事則發生在第五屆董事長劉維琪任內。 現今的第六任潘維大也是協進會所推派,對於違法溢領薪資一事, 不思如何糾正,卻「見笑轉生氣」反指責教育部管太多, 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之事,殊值玩味。如今,潘維大辭職同時, 目前擔任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的李天任 ( 曾任第三、四屆董事長 ) 辭 去委員一職,改擔任協進會推派之董事。也在同時, 管理會發出信函,一方面告知李天任擔任董事,一方面告知 6 月 20 日推選代理董事長之操作流程,其中的隱喻昭然若揭, 難怪潘維大會在辭職同時說出「另推董事長」這麼有自信的話。 這其中是否有前後任董事長讓管理會職員溢領不當薪資, 而管理會的人替協進會跑腿,上下前後交相掩護之不當情事, 實在令人玩味。      私校管理會之經費運作雖然依...

全教總:桃園統測試場大停電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 2018,5,8 】 試務疏失造成學生權益受損    應確實檢討並彌補學生損失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為我國重大升學考試, 其成績攸關學生升學權益,今年於 107 年 5 月 5 日、 6 日舉行, 本會接獲桃園區職校反映 5 月 6 日下午於桃園市八德考區發生無預警 停電,其中新興高中考場(共 25 間試場),部分監試人員(至少 9 間試場)並未宣布延長考試時間,造成學生權益重大損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主張主辦單位應確實檢討, 並研議補償學生之損失。 5 月 6 日下午約 14 : 08 ,於桃園市八德考區— 新興高中之統測考場(共 25 間試場)於應考專業科目(一)( 13 : 30 ~ 15 : 10 )時,在無預警情況下發生停電,造成電燈、 冷氣無法運作,加上部分試場(農業群第 77 試場、第 79 試場、第 80 試場、第 82 試場;電機電子群 - 資電類第 44 試場、第 45 試 場、第 49 試場;化工群第 54 試場、第 56 試場等至少 9 間考場, 約 300 多位學生)監試人員並未宣布延長考試時間, 造成部分試場宣布延長 20 分鐘作答時間, 部分試場之學生卻因試場規則(註一) 已說明跳電不會延長考試時間, 監試人員亦未宣布延長時間的狀況下,仍準時於原訂考試結束時間( 15 : 10 )交卷,平白損失 20 分鐘作答時間,造成嚴重不公平。 全教總之主張與訴求如下: 一、主辦單位應公開道歉並檢討試務缺失: 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中心應公開說明停電事件之始末, 並就部分試場監試人員未宣布延長作答時間之試務缺失公開道歉, 並確實檢討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二、應研議補償學生之權益損失: 建議對監試人員未宣布延長作答時間之試場考生酌予加分, 並採外加名額方式以避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 備註:依 107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簡章「九、 考試地點」: ( 三 ) 冷氣試場溫度以設定於攝氏  26~28  度為原則。 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 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設備故障,無法修復, 將開啟門窗或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 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國考層級的教檢考試 試務運作應嚴謹完備

【 數位 網 路記者陳漢墀台北 報導 /2018,3,6 】 全教總要求全面檢討教檢試務 呼籲成立教檢專責機構專業運作 ( 3/4 )是一年一度的教師檢定考試,許多考生全力以赴, 為能在此一試中取得檢定資格。惟卻由報載獲知, 各試場國小師資類科出現部分試題裝訂錯誤之憾事。 對此,全教總主張: 1、   國家級之教檢,應具社會公信: 教師檢定考試應建立於整體社會期待與公信之基礎上辦理, 行政應有「公平、公正、公開與民主」的作為義務,依法行政。 全教總 首先呼籲,教育部應立即公佈教師檢定之試題,一如以往, 以昭公信。 2、   闈場作業應完善嚴謹:據報載,本次國小師資類科檢定考試, 出現部分試題裝訂錯誤之憾事,係因闈場內作業疏失, 因與幼教試題部份試題相似,致發生高達四張試卷之錯誤裝釘。 依據歷年試題的頁數(六頁)以觀,四頁之錯誤裝釘, 比例顯然過高, 恐造成各界對於未來試務作業之公信力與嚴謹性有所動搖。 本會呼籲:未來行政機於推動教師檢定試務工作時, 闈場內的行政流程,應採取單類科單軌制之印製,裝釘, 並於前開作業完成後,應清點總印製數量, 完成印製卷數與未來餘卷數量之明確管控。 3、   應即進行教檢試務檢討、公告補救措施:今年度教師檢定考試雖為「 先實習、後檢定」之最後一屆,然檢定考試仍應樹立社會公信。 且依據教育部公告 107 年度教檢重要日程表以觀, 自今日至星期三為止,是為受理考生試題疑義之期程。本會呼籲: 為維護考生權益, 教育部應儘速公告對於本次教檢試務的檢討與補救措施, 進行教檢與闈場行政作業之精進檢討,務求未來的各項試務行政上, 以「零失誤」為目標。 4、   應成立專責機構進行專業運作:法有明文的教師檢定考試, 事涉教育人員的從業資格,為國家層級之檢定考試, 試務運作嚴謹完備是必須具備的基本要求。 對於本次闈內發生重大疏失,教育部應全面檢討教檢試務, 全教總並呼籲成立教檢專責機構,負責未來教檢試務之專業運作。

全教總: 技專考招制度不健全,應儘速調整

【 數位 網 路記者陳漢墀台北 報導 /2018,2,24 】 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新課綱)預定於 108 學年上路 , 今日教育部中小學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相關議題小組召開會 議,研議因應新課綱上路之技專校院考試招生方案,且即將定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 對目前接近定案的技專考招施行方向, 仍未能呼應技職教育專法落實務實致用特色及技高新課綱之教育目標 與基本理念,全教總表示遺憾,並呼籲應儘速調整。 新課綱基本理念標榜「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為願景, 考招制度設計應減少、降低統一紙筆測驗分數之採計, 重視學習歷程之參採, 然而檢視目前技專考招方案卻未能呼應此理念, 具體說明其問題如下: 一、專業科目考科不減反增 : 在近年來國內不斷檢討學生升學壓力過 大、補習風氣日盛, 大學考招將 降低考試科目數, 並以學習歷程取代統一紙筆測驗, 反觀 111 學年統測考科卻不減反 增, 與現行考科相較, 18 個群類(扣除無對應科別之 2 個群類) 中有 7 個群類增加考科子科目,共計增加 9 個科目(請參考附件); 並有 7 個群類專業科目 (一)(二)子考科合計超過 4 科,甚至多達 7 科。 二、專業科目(一)(二)未能區隔理論與實作,不利實務選才 : 職業學校(技術型高中)強調培養務實致用技術人才, 課程綱要中已清楚標示「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 惟統測專業科目考科卻未能作清楚之區隔, 部分類群甚至完全不考實習科目, 十分不利學生之實務能力之評量與培養。經檢視, 18 個群類( 扣除無對應科別者)中共有 12 群類未能依「專一考理論、 專二考實作」的原則, 造成技專考招選才無法單獨採計原來應該代表實習科目的專業科目( 二),以致未能區隔學生是否具備實務能力, 更有群類完全沒考實習科目,不利學生實務能力之培養與重視。 全教總具體主張如下: 一、重視學生學習歷程的參採 :配合新課綱實施, 教育部已建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且重視納入升學之參採, 在考試引導教學的傳統文化影響下,配合落實新課綱精神, 提升多元選修、適性探究之理念。 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中有豐富的學生學習資料, 包括有量化的修課成績、學習地圖, 也有質性的課程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提供科大多元豐富、 全方位角度思考招生選才的學生資料,更能符...

雲林縣大成商工教師會: [董事會監督不周] [拒絕影子董事會] [解散董事會] [救救私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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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 網 路記者漢墀台北 報導 / 2018,2,12 】 雲林縣私立大成商工教師會理事長陳國南及理監事成員由雲林縣教師 產業工會理事長謝中憲、 總幹事許逸軍帶領北上會同全國教師總聯合工會理事長張旭政共同在台北召 開記者會,針對大成商工弊案連連、董事會失職無能,舉著白布條「 拒絕影子董事會」「傀儡董事會」「救救私校孩子」「   解散董事會」,強烈抗議教育部國教署對私校置之不理、 置之不管的態度。失能的董事會造成大成商工校務空轉、弊案連連, 難道教育部視而不見嗎?請監察院彈劾教育部及國教署官員 , 請司法檢調機關介入調查其中弊端。 一、 校務空轉 103 年 8 月 26 日大成教職員 100 多人連署陳情國 教署要求董事會重新遴選校長,因陳前校長長期不在學校,無心校務 , 104 年 10 月 4 日董事會決議,副校長由紀博仁接任, 並代理校長職務。然代理期間不召開校內各類重要會議,致使 105 學年校務評鑑乙等,其中行政管理更為丙等, 為全國高中職最後一名,且陳前校長、紀副校長、 程前人事主任三人另涉偽造文書案經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陳三人提 起公訴。 二、 午餐回扣案 於 105 年 11 月 23 日經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前校長陳秀娟及其夫黃曙曜各判 4 年 8 個月及 5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 不法所得超過 2 千萬以上,失能的董事會毫無作為。 三、 偽造文書案 經 106 年 9 月 27 日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前校長陳秀娟、副校長紀博仁及人事主任程永賢共同偽造「 雲林縣私立大成商工學校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掏空校務運作 ,強行制定掏空教職員權益之規定, 判決三人 3~4 個月有期徒刑, 失能的董事會依舊無動於衷。     四、 涉嫌假債權掏空校產 9000 餘萬 ,據 106 年 12 月 13 日雲 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 前校長陳秀娟及其夫黃曙曜涉嫌虛設債權 掏空校產 , 目前已得手逾 4000 萬元。前校長陳秀娟 1 百萬元交保 ,黃曙耀羈押禁見 ,兩人 透過各種手段架空董事會 , 成了影子董事會 、傀儡董事會,董事會嚴重失能,導致弊案連連,大成商工教師會 2 年以來皆積極向國教署呈送資料,  106 年 8 月 16 日甚至發動百餘教師到教育部陳...

全教總:說好的全數倒入勒?! 政府承諾破功 誠信何在?!

【 數位 網 路記者陳漢墀台北 報導 / 2018,1,19 】       公教年金改革,政府承諾將改革節省經費全數倒入, 以延續退撫基金壽命。然而,新出爐的「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 不僅刻意降低計算基準,也刻意減少適用人數, 讓倒入退撫基金的經費大幅縮水。      公教年金改革起源於退撫基金嚴重不足, 政府承諾改革節省經費倒入公教退撫基金中, 以延續退撫基金的年限,並減少年輕世代的負擔。 此項承諾是許多公教人員支持年金改革的重要因素。對於所謂的「 改革節省經費全數倒入」,各界的認知都是: ( 改革前應支出金額 ) - ( 改革後實際支出金額 ) =節省金額,全數倒入。簡單說, 年金改革是為了世代互助,不是讓政府佔便宜。 所以在新法中具體明訂:「 退休教職員所得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扣減後, 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 不得挪作他用。」      然而,魔鬼藏在細節中。依據教育部公告的「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 ( 下稱:草案 ) , 在第四條的附表將辦理優惠存款金額的基準大幅降低,導致「 可節省經費大幅縮水」。以一位具有 4.5 年舊制年資, 107 年 8 月 1 日退休的老師為例,原規定可存月數為 13 個月本俸,金額為 6 29395 元,每月 18% 利息為 9441 元;依草案規定,只能存 4 個月本俸,金額為 193660 元,每月 18% 利息為 2905 元 ,每月相差 6536 元,一年少倒入 78432 元, 相當於節省經費的 70% 不會倒入退撫基金。      不僅如此,草案第十七條規定挹注退撫基金的計算方式, 第二款明定僅有辦理優惠存款人員才列入改革節省經費之計算。 由於新法有天花板之上限,將使優惠存款有歸零之可能。所以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退休之公教人員,絕大部分都不會辦理優惠存款。 如此一來,約有 11 萬 (16000 人 *7 年 ) 具有舊年資公教人員 的優存金額不會被列入計算,若以餘命 82 歲計算, 等於近三千億本 該倒入退...

全教總痛批:台大棄車保帥楊泮池全身而退,教育部科技部應重啟調查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 2017,2,25 》    在冗長的調查之後,針對郭明良團隊論文造假案, 台大校教評會昨天決定解聘郭明良和張正琪 2 名教授, 但名列多篇論文共同作者的台大校長楊泮池竟然全身而退, 被認定未涉違反學術倫理,也未受懲處。      對此,全教總表示,從 2016 年 11 月 15 日 PubPeer 踢爆 郭明良研究團隊論文造假案以來, 台大對整起論文造假案的處理過程 簡直荒腔走板,說要辭職的郭明良本人非但沒有辭職, 竟還領取政府的獎補助, 面對來自各界要求辭職或停職靜候調查的壓力, 楊泮池校長完全不為所動、堅不下台, 也不接受各界由校外獨立調查單位進行調查的建議。      全教總認為,台大是接受最多國家資源的頂尖大學, 楊泮池除了是台大校長,過去也擔任過台大醫學院院長, 以及台大醫院副院長,無論台大或楊泮池都有難以迴避的社會責任, 必須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調查結果完全沒有公信力。      全教總強調, 楊泮池不僅參與該研究團隊共同發表論文, 還是台灣大學的校長,共同作者共享了論文發表的榮耀, 也領取了國家給予的獎勵,當然就是論文造假案的 「共同正犯」, 昨 天出爐的懲處結果,完全違反社會對一所頂尖大學的期待, 也顛覆學術界對學術倫理與學術專業的認知, 所謂調查完完全全就是為楊泮池量身訂做,明顯是棄車保帥。      台大論文造假案及其所謂懲處,不僅使台大蒙羞, 也嚴重傷害台灣高教形象, 為挽救高教形象,全教總要求:      一、教育部與科技部確實查核, 甚至應重組獨立調查小組另行啟動調查,以昭公信。      二、科技部應追回郭明良等人不法之獎補助款, 才對得起其他堅持學術倫理的高教工作者。      三、 層出不窮的論文造假案,真正的元兇正是扭曲、 畸形的高教評鑑機制,造成高教體系深陷追求排名與績效主義迷思, 教育部與科技部必須徹底改變這樣的形式主義,揚棄績效主義迷思,...

全教總:原想抗議林聰賢,轉向林美珠呼籲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2,4 》          過去一年,台灣勞資爭議不斷,受雇者勞動條件備受各界關注, 全教總所屬工會的團體協約也屢受不當勞動行為干擾, 工會安全受到部分縣市長打壓刁難,因此, 全教總積極參與提升台灣勞工勞動保障與工會安全的相關行動。     昨 日晨間,多家媒體報導宜蘭縣長林聰賢將接任勞動部長的新聞, 消息一 出, 工會界一片譁然,無法理解與勞動界素無淵源,甚至以打壓工會 勞動基本權著稱的林聰賢,究竟何德何能擔任勞動部長?      由於林聰賢在宜蘭縣縣長任內, 不僅不敢核可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與 宜蘭縣政府的團體協約,甚至在勞動部裁定宜蘭縣政府構成不當勞動 行為之後,林聰賢縣長仍然毫無悔意, 竟然還好意思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勞動部,因此全教總堅決反對由此等 打壓勞動人權的縣長擔任勞動部長,否則就是與勞工為敵。    直到 傍晚,行政院業已發布確定部會異動名單, 勞動部長將由政務委 員林美珠接任,全教總認為林美珠與勞工界的淵源不深, 難以了解他的勞動政策理念與勞動價值觀, 也不清楚民進黨政府這項人事安排的用意為何, 但全教總期許新部長真正的關心勞工權益,改善台灣勞工長期低薪、 過勞的狀況。      依據行政院發言人的說法, 勞動部長改由林美珠出任是因為一例一休上路, 許多法律問題尚待釐清與解決, 因此借重具有法律專長與善於溝通的林美珠政務委員出任勞動部長。 然而,法律問題屬於法規適用層次, 該借重的是具有法律專長的技術官僚來加以釐清與規範, 本不該是勞動部長親身處理的層次;至於政策溝通, 本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能力,具備此種條件的政治人物多如過江之鯽。 全教總認為, 真心關懷勞工與願意站在勞工立場解決問題才是勞動部長的真正要件 ,林美珠是否具備這些要件 ? 從她過去的經歷無法得知, 全教總期許新部長不該只是解決一例一休的適用問題, 更應該推動勞動人權,用心改善勞動環境, 讓台灣勞工脫離長期低薪、過勞的困境。      眾所周知,台灣勞工長期處於低薪、過勞狀況, 這些問題...

教師公民權應受尊重 王家貞議員不該打壓教師人權

《 數位網路記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12,13 》      報載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於議會質詢中, 要求教台南市育局調查上個月底參加高雄挺婚姻平權活動中, 裸上半身的鄭姓女教師是否為台南市的教師。 全教總認為縣市議員藉由議會質詢, 企圖打壓教師的公民權是種反民主法治的行為。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 參與集會結社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教師於下班時間參加各種公民活動, 只要不違反法令都應該予以尊重與保障,行政機關介入「調查」, 就是一種干擾、打壓的行為,對於議員要求教育局「調查」 教師參與遊行活動,實在是民主法治的倒退。因此, 張旭政呼籲學校校長、老師應該捍衛自身行使公民的權利, 不論是參與何種主張的遊行活動都應該被尊重, 應該拒絕這種違反民主法治的「調查」,及進一步「措施」。      事實上,這並非地方議員藉勢藉端、濫用職權的首例, 過去幾年,我們屢屢看到部分民代的惡行惡狀,把議場當作秀場, 不去監督政府施政,反而 在議會殿堂攻擊、羞辱非政府組織 ( 如教師 工會 ) ,例如,台南市議員 蔡育輝之前不僅在議會污衊工會, 甚至要求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必須到議會「說明」, 否則將停止審議台南市教育預算,公然濫用職權綁架教育預算, 惡劣至極。      近來, 又有幾位南投縣議員在議會大肆批評監督林明溱團隊施政的教師工會 ,甚至與縣長林明溱一搭一唱批評教師工會, 暗示明示教師退出教師組織,南投縣議員 黃文君甚至說出「 國有國法嘛,家有家法,咱縣嘛有縣法」, 要求縣府想辦法處理南投縣教師會的話,程度之低劣, 讓人不可思議。      尤有甚者, 近年來更屢屢出現地方議會要求國中小校長集體到議會備詢的情況, 去年台中、今年台東、台南均分別出現,不僅 超越我們對民代監督施 政的理解程度,也 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校務運作,何況, 以台南為例, 議場中對各校教育預算的討論與對話並不多, 這樣勞師動眾要求所有校長到場,究竟有何實益?      全教總要求民意代表應回到監督政府施政的問政主軸, 不要再把議場當作個人...

全教總:私校法修法,終結大亂象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6日台北報導) 近年來,私校弊案有增無減,董事會五鬼搬運、掏空校產, 學校苛扣老師薪資、採購工程弊案,幾乎以每月一爆的頻率出現, 現在竟然連私立科技大學校長都幹起販賣假學歷的勾當, 台灣的私校已然瀕臨崩壞危機。     5 月 16 日上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將召開「私立學校法」 修法公聽會, 全教 總 認為此次私校法修法攸關私校辦學品質, 只有嚴肅面對私校困境,徹底改變私校董事會結構、強化公共監督、 提升私校公共性,才是解決私校問題的根本之道。      針對私校法修法, 全教 總 業已提出修法版本, 主張強化對私校的公共監督,期能從根本減少私校弊案, 讓私校重回教育公共化的軌道, 全教 總 修法主張有以下重點: 一、 私校董事會應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及「 公益監察人」,以提昇私校公共性。 私校雖是私人捐資興學, 但辦學卻是公共事務,且私校營運免稅, 政府每年亦編列預算予以奬補助, 因此私校法人的公益本質不言而喻,增設「公益董事」及「 公益監察人」,以輔助政府監督並協助私校辦學有其必要性。 而增設「勞工董事」乃參酌歐洲社會的民主概念, 由學校基層教職員選任之「勞工董事」若能參與董事會之運作, 將大有助於董事會之決策,並對學校之經營極具正面效益。 二、 三親等內之董事比例,應由原條文的三分之一降為五分之一, 以杜絶私校家族化。 台灣私校的家族色彩一直為各方垢病, 董事會中同家族的人數往往足以左右決策,導致諸多弊端, 因此有必要降低三親等內之董事比例。此外,董事、監察人、 校長及其配偶三親等內人員亦不得擔任學校 總 務、(主)會計、 人事等相關職務。 三、 董事會會議記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等資訊應定期上網公開。 四、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議,不得代理。    值此新政府即將全面執政之際, 全教 總 呼籲新政府、 新國會應正視日益惡化的私校教育,唯有徹底翻修私校法, 才能根本解決私校問題,維護教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