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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法的十大原則】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5/15新聞稿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將於5/16(四)正式針對反媒體壟斷法相關草案進行審議,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與901反媒體壟斷聯盟5/15(三)上午於立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朝野信守先前對公民團體的承諾,完成反媒體壟斷立法,建立更完善的媒體併購與媒體集中的制度規範。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認為,目前交委會中的三個反壟斷法草案,民進黨版在管制對象上較為明確,並有相對明確的禁止結合的紅線標準,但欠缺媒金分離原則是個遺憾;行政院(NCC)版空有架構,但無明確有效的紅線管制;國民黨版雖有架構,但卻沒有明確的管制紅線,僅設結合案之申報門檻,實為保障壟斷的草案。但是,反壟斷法草案審議過程中,仍不斷傳出三個版本難以整合,朝野沒有共識的困局。 因此,除學界提出整合各版之條文外,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也提出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十大關鍵原則,包括「一、以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二、針對產業現狀、建立明確紅線;三、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透明;四、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五、確立媒金分離原則;六、法定透明審查程序;七、禁止媒體不公平競爭之行為;八、納入公益訴訟條款;九、明文保護新聞工作自主權;十、包含回溯條款」要求交委會依照這十項原則進行法案審查,並通過一部具有這十項原則之反媒體壟斷法。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表示,除周三召開記者會、並拜會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之外,青盟亦將於5/16(四)上午交通委員會正式審議時,赴立院旁聽盯場、靜坐守候,告訴朝野立委「國會在審、人民在看」。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訴求(十大原則說明): 一、以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 :我們無意阻擋媒體產業的數位匯流趨勢,而是因為新聞媒體對社會輿論的影響深遠,應有法案管制新聞媒體的併購。這部專法應明確規定新聞媒體併購作為管制對象,不應包山包海,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與利益衝突。 二、針對產業現狀、確立明確紅線 :有鑑於系統台與新聞頻道的垂直整合,有引發其他新聞頻道寒蟬效應之虞;全國性日報在新聞產業中扮演議題設定的角色,應該禁止系統台、全國性日報兩者與其他新聞媒體進行整合。同時,針對各種新聞媒體的併購,要設定明確的管制紅線。 三、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透明 :有效的併購管制法,必須要有具體、透明的壟斷計算指標。否則就是空有管制之名,而行黑箱操作之實。以市佔率和收視率相比,前者以實際市場交易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