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勞資爭議之探討-----洪清海
[ 2009/06/02 ] 台積電勞資爭議之探討 【 洪清海/本會顧問 】本會即台灣總工會 壹、 前言 2009年5月20日報載,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向全體員工發表談話,對於公司沒有適當尊重同仁的個人尊嚴,也沒有充分顧慮到在經濟不景氣下,找工作的困難,因而引起許多離職同仁的不滿,也造成許多在職同仁的不安,張董事長表達對整個事件的開始及發展的痛心與遺憾。他邀請離職員工在6月1日返回公司任職,至於不願回任的同仁,除已發放的資遣費以及優惠離職金外,公司還會額外加發一筆關懷金,希望能夠在當前嚴峻的經濟狀況下,為這些同仁提供一些經濟上的幫助。 張忠謀指出,這次事件是因為「績效管理與發展制度」(PMD)被誤用而起。他強調,PMD是一個正向、有建設性的制度,不是拿來做為遣散同仁的手段,未來也不會如此。張忠謀感性表示,自從1987年創辦台積以來,堅守的信念就是「台積人是台積最重要的資產」,這個信念一直表現在公司對個人的尊重、對工作環境的重視及對同仁的福利上。22年來,因為同仁們的共同努力,為公司創造了很好的獲利,讓公司提供了許多優質工作機會,也讓大家能夠得到很好的工作及福利,這是同仁與公司相輔相成的良性循環。「我一直相信,全體同仁與公司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生命共同體」。 張董事長誠懇的談話,獲得媒體廣泛的報導與肯定,宣告台積電的勞資爭議案件進入收尾階段。至於會有多少離職員工歸隊,仍待進一步觀察。本文擬就爭議過程分析爭議原因及雙方爭點,從法規與爭議行為面向加以檢視,並提出一些討論意見。 貳、 爭議緣起與經過 一、2008年底,全球性的經濟衰退造成台積電業務萎縮,該公司為減輕勞動成本,採取員工無薪休假方式,造成員工薪資減少,部份勞工因而被迫離職,惟並未引起爭議。2009年1月下旬,即農曆年前,公司啟動人力精減措施,以年終績效考核成績作為依據,針對後段5%的員工以個別約談方式要求簽署「協議離職書」,公司則依勞基法發給資遣費。 二、由於協議離職非屬「非志願離職」,不符申請失業給付或其他失業救助資格,引發勞工的不滿,因而有員工投書媒體,也有員工於1月21日向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諮詢如何救濟,爭議風暴開始醞釀。案經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之協助,有17位勞工於3月11日正式向科管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使爭議進入法定程序。 三、 200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