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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總統「同慶之旅」,全程見證1/2同行記者違法過勞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 報導 /2018,9,27〉 蔡英文總統在今年勞基法修法後,在電視媒體專訪談到七休一時,說:「整個勞基法的結構,比以前好多了」、「七休一,只是在一些特別的情況底下,由這個主管機關把關,給例外的情況」。而行政院在修法過程中時,也多次強調會有「多重機制把關『七休一』 ,保障勞工權益並給予雇主彈性」。 然而,8月12至20日共9天的蔡英文總統外交突破「同慶之旅」,隨行採訪的18家媒體(包括平面媒體、廣播電視及網路媒體在內)中,竟有9家,也就是有1/2都在違法情況下隨同小英總統完成此行。蔡英文總統也全程見證了「違法現場」與「過勞記者」。這種連總統在場,都公然違反的所謂「開放七休一一定有『把關機制』」,到底把關了什麼? 讓我們先回顧,在今年初勞基法修法時,民進黨政府一再強調的把關機制: ➨ 文化部和NCC要負責審查行業需求和勞雇團體意見,再送勞動部。 ➨ 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應該審慎評估相關意見。 ➨ 公司在符合公告特定情形時,需先完備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法定程序。 實際上,蔡英文總統長達九天的「同慶之旅」卻是: ✕ 與會媒體工會反對開放七休一,仍送勞動部審查。 ✕ 媒體相關工會無法參與勞動部會議,仍通過開放。 ✕ 隨行採訪的18家媒體中竟有9家,多達半數違反七休一法規。 而在蔡英文總統的專機於8/12離開台灣出發前一週,在8月6日時,勞動部才剛將新聞媒體產業納入第二波適用開放七休一的9個行業別之中,亦即「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媒體從業人員出國執行採訪職務可不受七休一例假的限制,最高可連上12天班」。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在9月1日召開的記者會上曾表示,隨行採訪的媒體中僅有3家完成開放七休一的法定程序,勞動部也允諾會進行專案勞檢。時代力量黨團在行文追蹤專案勞檢結果後,於昨(9/26)天收到勞動部回覆,結果發現,在18家媒體中,竟有9家違反勞基法第36條,即在未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下違法調整例假,重重打臉勞動部當初再三宣稱的「三道把關機制」。 從新修勞基法上路以來,針對社會各界對於開放七休一機制的疑慮,上至總統府、行政院,下到勞動部都一再強調:開放七休一的研商過程中會有三道把關機制,除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勞動部會經過「審慎考量」後再決定是否同意開放外,資方更需經過企業內部的工會或勞資會議同...

時代力量「台灣新時代、人民來公投」

【 數位 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攝影 報導 / 2017,12,18 】   時代力量今(18)日由執行黨主席黃國昌、黨團總召徐永明及決策委員暨智庫執行長林世煜共同召開「台灣新時代 人民來公投」記者會。公民投票法之修正日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時代力量決定針對台灣未來走向重要的幾項議題,發起公民投票,交由台灣人民來決定。 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所要推動的公民投票一旦正式啟動,全黨必須投入相當的資源,來進行議題的倡議和連署行動,因此,黨也首先提出六個題目,來邀請時代力量的黨員、時代之友及一般社會大眾共同參與,作為時代力量擇定所推動公民投票題目的參考依據。 黃國昌說明,目前所提出的六個題目將會分成兩組,第一組是主權公投題: 1. 您是否同意,總統應召開「公民憲政會議」,透過由下而上的公民參與,草擬台灣新憲法,交由人民公民投票同意後施行。 2. 您是否同意,我國應以台灣(Taiwan )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 3. 您是否同意,我國政府應公開明確界定,我國之領土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他附屬島嶼。 4. 您是否同意,我國護照之封面與內頁,移除英文 Republic of China 等字。 第一題主要是延續三一八運動之後,有關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以及由下而上制定符合台灣新憲法的倡議,在當時也凝聚相當高的社會支持,期望舉行公民憲政會議以啟動全方位的憲政改革。透過公民投票,將能課以政府非常明確的義務。 第二題是關於許多學者專家以及公民團體,希望以台灣之名參加東京奧運,也有許多旅日的台灣人已經發起民間連署行動。黃國昌也表示,若公民團體有類似或相同的訴求,將會尊重團體長期的努力,時代力量未必要擔任公投領銜人,但仍會傾力協助相關團體推動公投連署。 第三題對於目前台灣在主權範圍的界定上非常重要,並對於國家未來的施政方針及預算編列,產生正面積極的作用。本題內容凸顯台灣作為一個國家的主權範圍,在國際社會的發聲上,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題則是因為,台灣人護照上一直載有現有英文國號「Republic of China」字樣,經常在國際旅遊時造成誤認或混淆,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同時,也讓台灣的國際認同無法穩固地建立,讓國人與國際友人感到困擾。 徐永明則強調,前面四題關於主權的題目,是符合補正後的公投法第二條規範的內容。徐永明接著介紹另外兩題,...

法律人聲援黃國昌 讓台灣民主再贏一次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 報導 / 2017,11,30 】 500法律人全力相挺黃國昌記者會——當優質的法律人立委有難,我們八方來援! 記者會 此次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無疑是台灣民主的重大試煉,也是黃國昌委員推動修法力主還權於民並降低罷免門檻後遭受反動力量的反挫及迫害。 我們是一群法學教授及律師為支持同為法律人出身的立委黃國昌,共同發起「法律人聲援黃國昌」之連署,並選定明天11/30(四)上午十點,在台大校友會館3樓B會議室召開「法律人聲援黃國昌 讓台灣民主再贏一次」記者會,我們基於對公平正義及民主的信念,以及選舉罷免制度有助於選賢舉能、罷免不良的確信,法律界完全贊同黃國昌委員正面應戰的主張與立場,也要為「不同意罷免黃國昌」發聲。敬邀各位媒體朋友蒞臨採訪。 時間:2017/11/30(四)上午10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樓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 出席:(聲明發起人) 胡博硯教授丶陳宏奇律師、陳孟秀律師、劉冠廷律師,丁穩勝律師丶黃靖芸律師

黃國昌推動修法,打國際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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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9日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黨團今(1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法務部等單位明( 20)日將組代表團赴中國協商肯亞案、大馬案一事, 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表示, 他要求代表團須嚴正要求中方積極落實《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共打協議),以及「 人卷並送」原則,達到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同時, 時代力量黨團也提出刑法第7條修正案,讓電信詐騙這類的行為, 即使在國外進行犯罪,也不會「無法可管」, 並且也提案邀請行政院長張善政就共打協議進行專案報告。 黃國昌以法務部的統計資料為例,說明中方並未積極落實共打協議。 他表示,根據法務部統計,在98年6月底到今年2月底之間, 我方向中方提出有關「犯罪情資交換」的請求,有4061件, 但中國完成的只有1357件,達成率僅33%。相對地, 中國向我方請求1346件,我方實現1090件, 實現比例超過80%。至於「調查取證」方面, 我方跟中方請求1121件,中方完成的只有688件,比例21% 。但是中方對我方請求590件,我方完成541件, 達成比例高達92%。 黃國昌說,從兩者之間巨大的差異,可以看出兩岸在打擊犯罪上,「 到底是哪一方在認真在執行、哪一方是藉由資訊交換的不履行, 來癱瘓我國的司法主權?」因此他希望代表團到中國時, 可以正式提出嚴正要求中方確實履行共打協議。 針對代表團對肯亞事件的處理方式,他也強調, 2011年後共打協議建立了「人和卷證必須同時並行移送」 的原則,但這項原則最近卻遭受破壞,希望代表團到中國時, 也能夠嚴正要求落實這項原則。 在推動修法方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黨團將從「 強化犯罪偵辦」、「推動受害求償」兩方面著手, 保障人民的權益和社會信任感。黨團將提出刑法第7條的修正案, 這項修法是仿效德國法的精神,只要我國人民在外國犯罪, 若該行為在犯罪地有處罰規定,即適用我國刑法, 不再像現行法僅限於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之前原本是立委洪慈庸提到這項修法,後來經協調後由黨團提出。 在「推動受害求償」方面,立委林昶佐表示, 時代力量黨團將全面檢視現有法令,推動集團詐欺的受害人保護, 具體從推動被害人的訴訟程序參與及強化犯罪所得扣押制度, 讓被害人能夠得到求償。在保障被害人求償權之實現, 必須從偵查階段開始即有保全效果持續到判決執行名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