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更生」標籤的文章

王純娟教授更正「更生日報社論」

王純娟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  有關更生日報104.1.7社論「別弄髒了台灣唯一淨土的花蓮」與事實不符,應予澄清,茲謹述如下:  一、「王女的丈夫則在現場翻桌……」    東華大學校慶茶會進行前,我與先生早在場內靜候約三十分鐘,並未干擾會場秩序。俟吳校長致辭完畢,我才持「白色恐怖」、「黑箱作業」兩箱子起身,由先生協助宣告:「現在要致贈紀念品給校長……」然話聲未落,校長司機即無預警從後方重擊先生頭頸,另遭人予以勒頸鎖喉,造成他踉蹌掙扎,而波及桌椅。有記者影像紀錄可稽。其後共有四五人將先生拖至會場後方持續攻擊,並致昏厥嘔吐送醫急救。全案已報請司法單位以「殺人未遂」偵辦中。尚請貴報明察,勿以單方惡意傳言混淆視聽。    在民主台灣,陳情請命,本即公民權利;校方動用大批私人暴力,誠為惡意報復,校方反該接受司法檢驗才符公允。    二、「教師聘任與升等……,絕無校長一人所能置喙操控可能。」    對七年來連續兩次升等因人為惡意操縱致遭否決,王純娟不服後係以法定程序進行救濟。兩案均經行政法院判決確認,係因校(院)長一人不法操控所致。亦即,校方連續違法已為法院所肯認,且遭教育部要求改正。我的學術成就雖遭惡意阻撓,然幸足堪審驗,早已是正教授,又何需請願?我只是要為許多仍遭惡質對待的東華教師請命,亦望明察。    三、「完全遵循政府採購法辦理之東華大學興辦工程事項」    東華大學併校的四十餘億六大新建工程,發包七年來牽涉金錢糾紛不斷,並致許多工項至今仍未完成驗收,早經監察院糾正在案,然校方至今未見有效改善措施,所造成數以億計的延後開學損失竟是由營繕組長一肩扛起所有行政責任。    前校長黃文樞疑似索賄五百萬爭議案,主角璨宏公司所承攬工程,近日法院陸續判決確定,原已遭璨宏領走之公款,東華竟尚需另賠償小包商數以千萬計,這些都實質影響校務基金,我們能坐視不管嗎?    四、吳茂昆校長溢領薪資    國立大學校長薪資標準是由教育部所訂,年薪共一九○萬,全國統一標準。教育部亦明文規定校長可以兼任教師,但不得支領任何教師薪給。    東華大學自吳茂昆就任後,校務基金連年鉅額虧損,現已被迫啟動「人事撙節」方案,刪減花蓮子弟既有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