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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全國公共圖書館發展會議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思考未來圖書館圖像    聚焦 AI 時代資訊韌性與智慧導航 為引領全國公共圖書館邁向智慧化轉型, 並強化數位時代下的資訊辨識與社會韌性,教育部辦理「 115 年全 國公共圖書館發展會議」。本年度大會邀集國立圖書館館長、 全國公共圖書館總館館長、主管圖書館業務的文化 / 教育局(處) 首長與業務單位主管科長,以及各鄉鎮市區圖書館館長等共同參與, 期盼透過集思廣益,共同探討 AI 時代下圖書館的資訊韌性與服務挑 戰,匯集多方意見,研議圖書館營運與服務創新的可行方案, 作為未來政策規劃的重要參考。   教育部劉國偉次長表示,教育部持續透過計畫補助, 協助地方政府充實豐富館藏、精進優化館舍空間、設備與資源, 並依據跨世代及多元族群需求,積極輔導各館建置多元文化、樂齡、 嬰幼兒、親職及青少年專區, 大幅提升公共圖書館的分齡分眾服務效能, 更成為民眾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多元閱讀與終身學習場域, 同時更透過數位閱讀資源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 深耕推廣,為臺灣的終身學習奠定深厚基礎。 面對資訊科技的快速轉變以及生成式 AI 的迅速崛起, 公共圖書館面臨了資訊服務的全新挑戰與變革,劉次長特別強調, 在這個關鍵時刻,公共圖書館應發揮轉型契機,提升服務質量與 AI 應用能量,協助民眾培養 AI 世代的核心能力與素養。   大會「前瞻專題演講」邀請到廣達電腦技術長張嘉淵博士主講。 張博士以「 Better AI Together for Future Libraries :從知識典藏到智慧導航, 重塑台灣圖書館的未來」為題, 從科技前瞻視角為臺灣圖書館的未來提出創新的「 BAT-FL 」 技術架構, 勉勵公共圖書館應結合臺灣領先的科技實力與深厚的人文底蘊,讓 A I 成為深化公共價值的關鍵力量。此外, 為精進公共圖書館同仁的實務應變能力, 本次會議邀請公訓中心專業講師鍾明均團隊帶領,以「 資訊韌性與服務挑戰」及「由核心為底再思考創意」為延續性主題, 並結合大腦內化模式與心理韌性引導,協助館員在空間運用、 推動親職教育及特色服務的推廣上激發創新思維。   教育部期許透過此制度性的常態政策溝通渠道,結合科技創新、 ...

查大湖公園是浪費資源?監委:查的是官僚傲慢!戳破的是「公共碼頭私人化」亂象,爭的是全民親水權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根據 115 年 6 月 15 日中時新聞網「這屆監委讓人不信任! 游淑慧翻出曾查一案:有意義嗎?」報導 ( 註 ) 指出:「 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後,引發在野黨質疑, 台北市長蔣萬安更拋出修憲廢監院,引發政壇熱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 14 日在《 TVBS 戰情室》中說道,…… 連大湖公園為什麼不能划獨木舟都來調查,知不知道是滯洪池來著, 調查這個有意義嗎 ? 」對此,監察委員范巽綠、蘇麗瓊今 (16) 日 發表嚴正聲明,指出此類言論是嚴重的「斷章取義」與「政治抹黑」 。監察委員強調,監察院查的從來不是「能不能划船」,而是「 政府對人民的誠信」、「公有碼頭有沒有被私有化」、「 還水於民政策能否落實」等問題!   一、    不是查「划船爭議」,查的是「行政誠信」與「法治精神」 : 「我們完全尊重內湖在地居民維護生態與寧靜的聲音」, 監察委員范巽綠與蘇麗瓊委員澄清,大湖公園案的源頭, 是一群熱愛水域的民間團體依法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活動。 然令人痛心的是, 台北市政府明明有法規禁止公園划船, 卻不肯在第一時間老實告知、依法駁回,反而像「玩弄人民」一樣, 要求民眾不斷補正保險、公文等繁複資料。等到民眾投入許多人力、 物力和財力後, 市府才輕飄飄地拿出一張早已存在的法規與生態理由將其否准, 引發申請團體與在地民眾的對立與怨氣 。監察院查的,就是這種「 虛應故事、朝令夕改」的官僚傲慢。 政府對人民如果沒有最基本的誠信,那就是國家法治的崩壞, 監察院依法調查,責無旁貸!   二、    揭開「私人碼頭、禁止進入」黑幕!把基隆河還給全體市民 : 更讓監察委員范巽綠、蘇麗瓊震驚的,是藏在基隆河畔的「 特權黑幕」。當時台北市政府向監察院辯稱:「雖然公園沒開放, 但市民可以去基隆河沿岸的迎風、迎星、百齡、雙溪等 4 座水域碼頭 自由划船。」然而,當監察委員到現場實地履勘時, 映入眼簾的景象卻令人憤怒—— 這些原本屬於全體市民的公有碼頭, 竟然全被委外廠商高高掛上「私人碼頭、禁止進入」的告示牌! 一般 市民被拒於門外,熱愛水上活動的市民被迫只能帶著裝備, 冒著生命危險從設施簡陋、無人管理的救難碼頭下水。更危險的...

史博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延宕數年 與文化不同遭糾正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院:   史博館係政府遷臺後為加強社會教育設置的第 1 座國立博物館,自 4 4 年開館以來,年逾 60 的館舍面臨設備老舊、空間不足、 環境凌亂等困境,爰提報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 - 史博館初期計畫( 即主計畫)報請文化部轉行政院於 104 年 5 月 25 日核定。 初期先行啟動史博館本館整修作業,至於興建文物典藏庫房, 俟行政院 104 年 11 月 4 日同意撥用新北市中和區原國防管理學院 積穗營區進修樓房地後,方才納入主計畫後期計畫修正,經行政院於 106 年 8 月 14 日核定主計畫第 1 次修正計畫中新增,所需經費 4 億 1,288 萬元由主計畫內其他分項計畫調整勻支, 原核定主計畫總經費 10 億 413.5 萬元不變,預計 109 年完成 庫房新建工程, 111 年完成文物搬遷及整飭盤點。 惟據審計部函報,稽察史博館興建文物典藏庫房計畫執行情形, 有效能過低情事。案經監察委員范巽綠、 蔡崇義及趙永清調查後發現,史博館及文化部有下列違失:   一、 史博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 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 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土地撥用審查過程遭國產署 5 次(含所屬北區分署 1 次)退件修正, 歷時 3 年 1 個月餘始獲行政院於 104 年 11 月 4 日同意撥用, 致未能及時整合納入行政院已於 104 年 5 月 25 日核定之「 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 - 史博館初期計畫」中推動, 須配合主計畫修正時機將所需興建經費納入,經行政院於 106 年 8 月 14 日同意主計畫第 1 次修正後, 始能啟動後續文化典藏庫房規劃設計作業, 延宕興建文物典藏庫房推動期程; 文化部為其上級機關監督審核不周,均核有疏失。   二、 史博館於「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擬訂階段, 未覈實訂定計畫所需經費以致低估; 又於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史博館升級發展計畫第 2 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 ,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文物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等影響, 遭行政院 2 次退回修正,嗣歷經 1 年 6 個月餘始完成計畫修正, 致期間文物典藏庫房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廠商因暫停執行...

林康承(原名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 收賄洩密財產不明遭彈劾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今日監察院新聞稿: 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臺中市警局) 刑事警察大隊(下稱臺中市刑大)大隊長、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下稱刑事局)警政監期間, 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 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 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 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 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監察院於 115 年 6 月 4 日審查通過監察 委員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委員所提彈劾案文 指出: 一、     被彈劾人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及刑事局警政監期間,即於 110 年 8 月 24 日起至 113 年 5 月間,長期與九○ 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 (下稱徐女)同居,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 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有重大違失, 其違失情事如下: (一) 被彈劾人擔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後,即於 110 年 8 月 24 日 起至 113 年 5 月間,明知徐女為九○集團重要成員, 竟與徐女於公務上及私底下均持續密切往來, 且在其有婚姻狀態下與徐女有同居行為, 並收受徐女提供財物及不正利益,核有重大違失。 (二) 被彈劾人洩漏檢方偵辦剛○公司、歐○○公司涉嫌賭博、 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案件(下稱剛○案)之偵查秘密, 及提供偵查策略,以此包庇九○集團犯罪組織, 使檢警調後續偵辦剛○案發生重大困難,核有重大違失。 (三) 被彈劾人向九○集團提供成員曾○○在韓國落網資訊, 以洩漏偵查資訊方式包庇九○集團犯罪組織;被彈劾人收受九○ 集團陳○○之不正財物及利益;被彈劾人向九○集團陳○○ 洩漏成員李○○落網資訊;被彈劾人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 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及說明不實等,均核有重大違失。 二、     綜上,被彈劾人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刑事局警政監之期間, 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 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女同居, 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 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

日本南山大學捐贈國圖:「臺灣語言學之父」小川尚義珍貴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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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圖:南山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捐贈小川尚義教授文獻---- 國圖提供 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國圖)致力徵集國際學者捐贈研究資料,多年 深耕臺灣漢學研究素享聲譽。經中央研究院李壬癸院士的跨海牽線, 與日本名古屋南山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於2026年3月底通訊簽署合 作備忘錄,將小川尚義(Naoyoshi Ogawa, 1869–1947)教授的田野調查手稿與文獻贈予國圖,並於6 月16日雙方正式辦理點交儀式,場面隆重溫馨,為臺日文化交流再 添佳話。 根據李壬癸院士的分析,臺灣的南島語族保持了多種古語的特徵,因 此很有可能是南島民族擴散的起點。而臺灣南島語言的研究正是由小 川尚義教授在日治時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他也因此被譽為「 臺灣語言學的拓荒者」。小川教授於1896年抵臺, 曾調查過閩南語和客家語,後來又針對各種南島語言和方言進行研究 ,直到1936年從臺北帝國大學(今國立臺灣大學)退休,前後長 達四十年。在此期間他不僅完成《臺日大辭典》(1931年、 1932年出版),並與其弟子淺井惠倫共同完成《臺灣高砂族原語 傳說集》(原語による臺灣高砂族傳說集,1935年出版), 奠定了臺灣南島語研究在世界的學術地位。小川尚義教授過世後,當 年留在臺北帝大辦公室未發表的筆記由淺井惠倫教授帶回日本。直到 1997年才在南山大學人類學研究所被偶然發現。1999年經李 院士與語言學家土田滋教授親赴鑑定,證實是小川教授生前的研究手 稿與文獻資料。另外亦有部分資料典藏於東京外國語大學亞非語言與 文化研究所。 國圖翁誌聰代理館長表示,為了使南山大學人類學研究所這批珍貴文 獻獲得妥善保存,並且更加貼近它們被蒐集、記錄與研究的土地-- 臺灣,在李院士的協助及渡部森哉所長的支持下,最終獲得校方及所 方同意捐贈。未來,這批落葉歸根的海外遺珍,將與國圖現有李壬癸 院士、土田滋教授、東京外國語大學捐贈之臺灣南島語資料,一併整 理並開放學術界利用,持續滋養全球的南島語言學研究。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 主任醫師鍾立民收賄遭彈劾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院指出: 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 112 年 11 月 1 日更銜為 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 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 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 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 104 年 1 月起至 106 年 3 月止 ,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 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下同) 184 萬 6 ,201 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 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 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 115 年 6 月 9 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提案, 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早期乳癌防復發如「急診救人」!醫界齊籲:荷爾蒙陽性病友把握「前三年黃金防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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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認清 5-10 年標準荷爾蒙治療持久戰,醫病共享決策(SDM)評估「細胞週期抑制劑」 加強輔助治療,降低隱形復發風險 「撐過了辛苦的治療,但回想起面對先生的眼淚,以及那個不敢對爸媽說實話的自己……我真的好害 怕,如果有一天復發了該怎麼辦?」回想起7年前確診國內人數最多的「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病友 王小姐仍對那時的恐懼記憶猶新。對無數病友而言,即使順利開完刀,復發的擔憂仍如影隨形,甚至 怕到連任何有關癌症的新聞報導都不敢看。 為了搶救這群撐起台灣社會與家庭的女性,台灣乳房醫學會陳芳銘理事長呼籲「早期乳癌」的防復發 必須視同急診搶救、積極應對,更針對乳癌當中眾中之重、人數最多、佔比高達七成以上的「早期荷 爾蒙陽性」病友倡議,應了解完整的治療藍圖,在 5 至 10 年的標準荷爾蒙治療基礎下,於術後「前三 年黃金防護期」主動出擊,透過醫病共享決策(SDM)評估是否加入「細胞週期抑制劑」等加強型輔 助治療,雙管齊下對抗隱形的復發危機。 搶救黃金勞動力!早期乳癌防復發視同「急診救人」分秒必爭 台灣乳癌好發年齡約在 45-65 歲之間,相較歐美發病年齡更為年輕。這個廣泛的年齡層包含無數正值 職涯巔峰、身兼家庭長照與育兒重任的「黃金勞動力」。這群三明治世代女性在罹癌後,往往承受著 龐大的身心與經濟壓力。 台灣乳房醫學會陳芳銘理事長表示:「晚期轉移性乳癌的治療目標是與癌共存;但『早期乳癌』的治 療目標是『治癒』,防復發必須像在急診室救人一樣,分秒必爭!若錯失防護的第一時間,將對病友 生命造成無可挽回的遺憾。」陳理事長進一步說明,目前台灣乳癌每年死亡人數約 3,000 人,若能防 堵早期乳癌復發,響應國家降低 1/3 癌症死亡率的目標,我們「期盼每年能多挽救 1,000 條人命」。 這不僅是讓上千個家庭免於破碎,更能穩固台灣極為重要的社會生產力體系,這是一項今天不投資、 明天會後悔的健康防線。 破解休眠陷阱防復發,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病友分秒必爭「前三年黃金防護期」 標準的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治療在術後或化放療後,病友需要接受長達 5 至 10 年的標準荷爾蒙藥物治 療。這是一場漫長的耐力賽,許多病友常有「熬過 5 年就能抗癌畢業」的迷思,但真實數據顯示,高 達 5 成的復發是發生在治...

金管會成為詐騙集團幫凶?打詐的行政院不應縱容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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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6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一、時間:115年6月16日(周二)10時00分 二、地點:中興樓103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 林永頌律師:融資業法推動聯盟召集人 林孜俞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 孫一信秘書長: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 趙興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陳昭全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吳宗昇老師: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債務人:李小姐 債務人:林小姐 【說明】 金管會迄今已將26家融資公司納管,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15年5月金管會回覆王世堅立委有關融資公司納管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成效報告,金管會將26家融資公司納管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真的解決融資公司的亂象嗎?融資公司可能多達5000家,如果包括行號及個人,融資業者可能上萬家,融資業者的各項爭議問題真的有改善嗎?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於114年10月23日拜會金管會主委,說明融資業者問題惡化,期盼金管會儘速提出官方版融資公司法草案,金管會主委一再以各種理由拒絕立專法,其中之一是只有日本有專法,為何台灣一定需要立專法?是嗎?世界到底哪些國家對於融資業者制訂專法? 金管會有一項沒有講出來的理由是,我國銀行只有數十家,如果制訂融資業法,金管會擔任主管機關,如何監管數千家,甚至上萬家的融資業者?日本及韓國都有專法,他們主管機關如何規定?如何監管? 詐騙集團常常與融資業者或代辦業者勾結,介紹受詐騙者向融資業者借貸進而交給車手被騙,如金管會不立專法,有辦法解決這麼嚴重的詐騙問題嗎?行政院很關心詐欺議題,成立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但對於金管會怠於制定融資業法,使詐騙問題惡化,行政院會縱容嗎?

臺銀推出TISA 服務 大家投資好未來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5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為踐履普惠金融及協助民眾培養長期紀律投資習慣,臺銀 自6月15日起推出「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服務。 TISA帳戶是金管會為促進國人建立長期投資理財觀念,鼓勵民 眾以投資代替儲蓄、及早規劃退休財務管理的機制,於勞保、 勞退新制之後,作為健全退休制度的第三支柱。TISA基金具有免申 購手續費、低於1%的基金經理費率、投資門檻低的特色,且限以「 定期定額申購」,有助於投資人養成規律投資,穩健累積財富。 臺銀秉持誠信優質的經營理念,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商品與 服務,投資人可透過網路銀行、行動銀行及臨櫃方式完成簽署特別 約定事項,即可以最低新台幣1,000元開始定期定額申購TISA基金。 為回饋並減輕投資人負擔,臺銀推出「免收信託管理費」的 優惠方案,凡於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TISA基金定期定額申購,可 享免收信託管理費之優惠。臺銀提供豐富的TISA基金供選擇, 涵蓋科技業、多重資產、全球組合等,投資人可依自身需求及目 標,進行多元資產配置。 臺銀響應TISA政策,助力投資人打造長期理財與退休準備 新選擇,投資理財貴在及早開始並持續投入,藉由定期定額分批投 入分散進場風險,降低市場波動影響,逐步建立穩定且長期的投資 習慣,循序累積資產,強化整體財務韌性,小額投資也能實現美好的 未來生活。

黃埔102週年校慶及全民國防宣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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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5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為辦理115年全民國防宣導暨慶祝黃埔建校102週年舉辦「黃埔輝煌102 饗宴」(13日)在桃園市中壢綠光花園庭園餐廳舉行,現場貴賓雲集,大家熱烈參與。大會榮譽主席中央軍事院校校友總會彭進明理事長、陸軍官官校校友總會姜國慶總會長發表談話,桃園市陸軍官校校友會黃紹天理事長為大會主持人,典禮部分則由羅睿達執行長擔任主持人。 「黃埔輝煌102 饗宴」也迎來了眾多貴賓,包括桃園蘇俊賓副市長、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季麟連、國家安全研究院董事長霍守業、戰略執行委員吳達澎上將、 前陸軍總司令陳鎮湘上將、 前退輔會主委曾金陵上將、中華民族抗日戰爭紀念協會理事長胡筑生中將、桃園市戰略學會理事長蔡鋒將軍、桃園市海軍聯誼會會長章長蓉將軍、八二三戰役戰友總會總會長黃弈炳中將、立委呂玉玲、議員陳韋曄、詹江村、中壢區長李日強等人蒞臨指導。 活動過程中,除了有關懷弱勢、榮民權益宣導、全民國防宣導、張競博士演講外,黃埔傳承合唱團、國雷協會雲南打歌組曲、許文龍領唱國旗歌,接著由大會榮譽主席彭進明理事長、中華民國陸軍官官校校友總會姜國慶總會長、桃園市陸軍官校校友會黃紹天理事長領唱國歌,向先總理、遺像行三鞠躬禮並帶領全體與會人員向已故校友默哀。 緊接著為「黃埔輝煌102 饗宴」由彭進明理事長、中華民國陸軍官官校校友總會姜國慶總會長邀請全體與會來賓一同上台合唱生日快樂歌曲,並帶領全體齊唱校歌。桃園市陸軍官校校友會黃紹天理事長號召「金門老兵召集令」活動,大會也安排了像是港台巨星關聰、陶秀華老師、蔣銀光老師、馮啟絜老師、阿南老師川劇變臉等,帶來豐富又精彩的表演節目。

監察委員賴振昌、趙永清、林郁容糾正商業署公司變更登記審查及檢討相關責任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4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經濟部商業署說 : 本案源於某公司於106年6月召開股東常會,決議將公司資本額由7億元大幅減資降至10元,並於同次會議決議增資9億元。本案依據法院判決及裁定認定,此種利用多數決壟斷公司股份之行為,顯已違反股東平等原則、民法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司法規定,落入恣意差別對待之範疇。法院判定該減資案及隨後因超過章程額定資本而違法之增資案決議均為無效。於法院判決後,本部商業發展署即已依法於114年3月5日撤銷原核准之減資及增資登記,並將公司登記回復至105年之狀態。 監察院於114年受理陳訴人陳訴後即開始進行調查,並於115年4月20日約詢本部商業發展署到院說明釐清。商業發展署除均積極配合監察委員調查、提供相關資料外,並於約詢時主動說明:有關近年觀察法院判決案件,就股東會多數決之結果,致少數股東權益遭實質剝奪等恐有違反民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者,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於案件審查時已納入相關審查基準,即應就股東會議事錄內所載減資決議,是否已產生驅逐少數股東之效果,或有原登記之法人股東代表人董事、監察人,是否因減資決議喪失持股而出現董監解任之情形等予以釐清,俾利保障股東權益。商業發展署並於監察委員約詢完畢後二周內再提出補充說明資料。 商業發展署表示,後續依法檢視監察委員糾正及建議之處,並剴切提出檢討精進作為,就公司登記案件出現書件形式上之矛盾與異常等情形負起把關責任,並於審查程序重視小股東權益保護,俾利維護法紀與法令尊嚴。 發言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劉副署長雅娟 電 話:(02)23433300分機7002 電子郵件信箱: ycliu@aoc.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蕭組長旭東 電 話:(02) 23433300分機7201 電子郵件信箱: hthsiao@aoc.gov.tw

監察院:併購大同公司失敗 法院應研議平反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2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委員林郁容、高涌誠、葉宜津指出,按刑事訴訟法第 211 條之 1 專業法律問題徵詢專家證人意見之規定, 於三審審理期間已公布施行,惟三審刑事確定判決竟未予適用。 陳訴人既於二審就案件之專業法律問題, 已選任專家學者以書面陳述其法律上意見,並據以聲請法院調查, 而二審以自由心證而駁回證據之調查,非無疑義。 另於三審審理期間,新制既已生效,即應適用新法規定, 三審應撤銷發回二審重新裁判。且同合議庭於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 上字第 6088 號判決,亦指出各級法院均應採程序從新之意旨, 而將原判決撤銷發回,何以本案卻為相異之處理?   復本院諮詢理湛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世淙(註 1) 之意見認為: 一、依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 7 之 19 條,要適用新程序, 三審未比較適用,判決應撤銷發回。二、 鄭文逸不服三審確定判決的原因,係三審未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211 條之 1 ,請專家學者鑑定,三審判決應予撤銷發回二審。三、 三審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211 條之 1 程序從新原則, 且誤合法為不合法,是無效判決,故為保障陳訴人之權益, 院檢應從新檢視本案。   三位委員又指出,三審刑事確定判決認為二審判決共 14 項違背法令 之事由,卻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380 條規定之無害瑕疵法則。 據本院諮詢吳燦教授(註 2 )之意見認為:一、 無害瑕疪不能適用的太擴張,顯有影響判決結果, 就應撤銷發回更審。二、二審判決「未告知罪名」之程序瑕疵, 侵害被告之防禦權。又有學者指出,本案究係接續犯或集合犯, 係屬於刑事實體法之適用錯誤,不應適用刑事訴訟第 380 條之無害 瑕疵。是則,三審確定判決涉及濫用刑事訴訟法第 380 條規定, 無害瑕疵之爭議,且涉及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379 條第 14 款規定之 判決當然違背法令,院檢應從新檢視本案。   三位委員再指出,三審刑事確定判決認為, 陳訴人意圖炒作及操縱大同公司股票。 惟據本院諮詢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莊永丞及劉連煜教授(註 3 ) 之意見:檢察官要證明被告有不法炒股的意圖, 不能單以看到被告的客觀行為,就認定違法操縱股價, 例如使用竊盜罪,外觀上的行為上是竊盜, 但沒有為自己或他人有竊盜的意圖,就不成立竊盜罪...

監察院糾正商業署:公務員消極 導致公司大欺小,股東權益不保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2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委賴振昌、趙永清、林郁容調查「 商業署受理公司申辦減增資變更登記,疑未善盡審查之責, 即率爾核准」案,監院於本月 3 日通過 3 位委員共同提出之調查報告 ,糾正商業署,並要求檢討相關責任。   多數決剝奪股權,法院判決無效   本案源於東○○○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公司)於 106 年 6 月召開股東常會,決議將公司資本額由 7 億元大幅減資降至 10 元, 並於同次會議決議增資 9 億元。 由於減資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該特定人即為大股東,此舉導致其他小股東股權全數歸零, 強制剝奪其股東身分及表決權。   本案依據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及最高法院民事裁定認定, 此種利用多數決壟斷公司股份之行為,顯已違反股東平等原則、 民法第 148 條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司法第 191 條規定, 落入恣意差別對待之範疇。 法院判定該減資案及隨後因超過章程額定資本而違法之增資案決議均 為無效。   商發署審查態度消極,導致小股東股權遭強制剝奪,本院提出糾正   監委表示,東○○○公司之減資及增資變更登記於 106 年 9 月由商業署核准在案,雖商業署主張公司之登記採「形式上書面審核」, 但在面對東○○○公司減資至 10 元、股東僅剩 1 人等極端且異常之 情形時,未審慎判斷其是否違反公司法或不合法定程式;此外, 該次增資股款 9 億元在匯入後短短幾日內即大量匯出, 類此重大疑慮,主管機關竟未進一步查核, 發揮行政審查功能以保障小股東權益, 亦未針對書面資料之疑義要求說明,即核准登記, 態度明顯過於消極,故提出糾正案。   調查委員指出,法律賦予主管機關審查責任, 旨在維護登記之正確性與公信力,對於「公司減資至 10 元」 此種極端異常、顯具剝奪股權意圖之決議, 又資金流向似有釐清必要時,主管機關未依職權進行把關, 已背離法律授權之本旨。 行政機關之作為不應僅止於最低限度的法律形式, 更應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則。   監委嚴正強調, 公司登記審查權力可以下授, 但監督責任絕不容卸責。 公司假減資之名行剝奪股權之實, 少數股東持股瞬間歸零,公司利用多數決暴力, 達成壟斷經營權並強制驅逐少數股東之...

監察院駁斥花壇鄉長 獨立彈劾無涉政治

      【數位網路報記者6 /12陳漢 墀監察院 報導 】     監察院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115 年 6 月 11 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 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 監察院今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 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 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 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   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   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 顧勝敏鄉長於 108 年至 113 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 包含 1 年內密集懲處 28 次、單月發布 10 項懲處),且 3 度違法解 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 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 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     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 顧勝敏遭檢舉於 112 年 4 月間, 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 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 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   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 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 115 年 6 月 2 日經彈劾審 查會全數 ( 同意 13 票 ) 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 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