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棒球場未驗收先使用致生嚴重問題 新竹市府、運動部遭監察院糾正
【數位網路報記者7 /17陳漢 墀台 北 報導 】 監察院調查: 新竹市立棒球場自民國 66 年啟用後設施老舊損壞, 新竹市政府於 105 年 8 月 8 日函送計畫,向原教育部體育署( 11 4 年 9 月 9 日升格為運動部)申請新臺幣 (下同) 3 億 5,300 萬 元全額補助(含新建地下 1 層停車場 1.5 億元)。 嗣市府又多次至行政院協商爭取經費,最終教育部於 106 年 11 月 16 日核定新竹市立棒球場興整建計畫經費 8 億 7,643 萬 1, 580 元(中央核定補助 6 億 1,350 萬元 【 補助比率 70 % 】 ) 。工程發包決標後施工,市府在工程尚未竣工之情況下,於 111 年 7 月 22 日辦理職棒開幕賽營運,發生球員受傷事件, 引發外界對球場工程品質提出質疑。案經監察委員陳景峻、 郭文東及張菊芳調查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糾正, 調查報告指出新竹市政府及運動部有下列違失。 一、 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截至 111 年 7 月 20 日止實際進度 9 9.913 %,已接近完工狀態,如欲部分先行使用, 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並無不可,惟應踐行「部分驗收」或「 分段查驗」程序。新竹市政府配合中華職棒大聯盟同年 7 月 22 日賽 程前,雖於同年 5 月 13 日、 24 日、 6 月 13 日、 7 月 11 日、 1 8 日先行辦理 5 場次部分空間點交會議,並註記點交項目缺失, 惟該程序並不等同於「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過程有欠嚴謹, 且監辦單位亦未參與,點交缺失並未透過驗收作業程序進行改善, 率即辦理球場開幕賽事,致釀成球員受傷事件風暴, 斲傷政府施政形象,核有嚴重違失。(糾正新竹市政府) 二、 巨佳公司承攬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負責「設計」與「施工」 成果,未能達到契約規定之效能標準(如球場未能於 30 分鐘內排水 ,未清除表土層中直徑大於 3 公分之所有石礫、混凝土塊, 及其它有害草種生長之雜物等); 復因球場覆土下方設計地下停車場, 實際覆土厚度超過結構分析許可之重量, 斷面強度並未達到我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所可確保之「安全程度」 ,有安全性疑慮,致須將超載覆土移除並辦理一連串改善作業, 亦有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