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田秋堇指責食藥署:對蘿蔔糕未含蘿蔔 毫無作為

  【數位網路報記者7/31陳漢墀台報導 

對於市售蘿蔔糕,有以玉米澱粉、修飾澱粉及添加物製成,甚至未含蘿蔔一事,食藥署非但未研議訂定蘿蔔含量標示之規範,長期來僅以品名與成分標示等「文字核對」方式,即表示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確有欠當,且對「限量」使用的修飾澱粉,迄今怠未建立檢驗方法,也未檢討限量使用規範的合理性,監察院促請改善

 

 

113428日媒體報導「早餐店蘿蔔糕沒蘿蔔?專家:澱粉香料速成版」(1),揭露傳統蘿蔔糕作法,耗時又費工,部分蘿蔔糕以修飾澱粉及香料製成,甚至不含蘿蔔成分等情。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食藥署對於市售蘿蔔糕產品,有以玉米澱粉、修飾澱粉及添加物製成,甚至未含蘿蔔一事,非但未研議訂定蘿蔔含量標示之規範,長期來僅以品名與成分標示等「文字核對」方式,即表示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衛福部自971120日起,雖已規範辛烯基丁二酸鋁澱粉等3項修飾澱粉之使用限量,惟食藥署迄今怠未建立檢驗方法(意即無法檢驗),遑論抽驗市售產品該3項修飾澱粉之含量情形,致該限量規範形同虛設。此外調查發現,食藥署復未曾探究該3項修飾澱粉必須限量使用的原因、對於人體健康危害的暴露風險,甚未知悉該等澱粉實際應用的加工範圍及產品,對其應有認知明顯不足,顯未依法定職責適時檢討相關法規等。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5722日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所提調查報告,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曾於1021129日公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含米量100%者始可標示為「純米粉」或「純米絲」;含米量達50%以上者可標示為「調合米粉」或「調合米絲」;另含米量未達50%者,不得使用「米粉」2字作為品名,且應於產品外包裝正面處顯著標示含米量百分比或等同意義字樣。此外,衛福部於103121日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針對產品外包裝標示果蔬名稱或圖示,且直接供飲用之包裝飲料,其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應標示原汁含有率,未達10%者,應標示「果()汁含量未達百分之十」或原汁含有率。復於103219日公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明定調製乳粉產品應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見簡報p.5-6)可見,針對品名直接以食品原料名稱標示之產品,衛福部前已有針對米粉、果汁及乳品等訂定「含量」標示規範之先例。

 

此外,據本案諮詢專家學者指出,日本對於食品名稱或包裝上強調某原料(例如:宇治抹茶蛋糕、大根餅)之產品,按日本「食品表示法」規定,含量最高的原料,必須標示該原料之產地,並未強制規範原料必須揭露的百分比或使用量,但日本消費者廳仍建議業者標示,以避免費者誤解。另歐盟亦藉由Quantitative Ingredient Declaration(下稱QUID)制度,強調對於定量標示管理之重視。

 

有關食藥署對於蘿蔔糕未含蘿蔔的查核方式,該署表示略以,針對市售蘿蔔糕產品標示符合性稽查,110112年各地方()衛生局後市場查核計462(2),均未涉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之情節,另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倘查獲產品有標示不實之疑慮需進一步查證,得視個案情形移請製造業者所轄衛生局查察。然調查發現,110至今年630日止,食藥署針對所抽查後市場端及早餐店供應共計1,028件次蘿蔔糕產品,均未因此赴製造廠稽查蘿蔔實際投料情形,僅對於品名標示為「蘿蔔糕」者,核對其外包裝成分欄位是否有載明蘿蔔,此流於形式的「文字核對」稽查方式,無法確認產品是否確實含有蘿蔔,難以確保食品內容物與標示相符(見簡報p.11)

 

有關「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的說法,本案專家學者表示,依食藥署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資料,白蘿蔔每100公克約含1.1公克膳食纖維,又在來米無麩質,其膳食纖維含量以零計算;而蘿蔔糕在蒸熟過程中,主要的「脫水率」來自蘿蔔絲受熱釋放水分,一般而言,蘿蔔絲在炒煮後會釋出約占重量約1520%的水分,該等水分會進入粉漿成為「總液體」的一部分,因此若品名為「蘿蔔糕」,其蘿蔔含量理應超過50%,倘蘿蔔糕一片以80公克計,其濕重約94公克(3),膳食纖維含量約為0.5公克(4),並非完全無法檢驗其含量。

 

另外,有關蘿蔔糕與修飾澱粉之關係,蘿蔔糕為傳統美食,製作方式係將在來米加水磨成米漿,利用在來米中澱粉受熱糊化產生之黏度,將白蘿蔔絲均勻分散其中,接著利用蒸煮使澱粉結構定型而成,惟天然澱粉冷卻時易釋出水分,且不具抗凍性,為改良此現象,相關業者將天然澱粉以物理、化學或酵素處理,以改變其結構,使之具耐熱、耐酸或不易老化出水等特徵,此即為「修飾澱粉」,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所列之「粘稠劑()」,目前核准使用的修飾澱粉計17項。

 

調查報告也指出,醋酸澱粉及磷酸澱粉為食品加工普遍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修飾澱粉),前者主要應用於冷凍麵食、冷凍湯圓、水晶餃……等,後者主要用於冰淇淋、冷凍肉製品、乳酸飲料、烘焙食品……等。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該等修飾澱粉並無限量使用規定,惟市售產品含修飾澱粉是否如實標示,食藥署宜建立相關稽查管理作為。

 

本案專家學者說明,磷酸澱粉因含磷酸鹽,對於慢性腎臟病患者具健康危害風險,根據2025年美國腎臟資料系統(United States Renal Data System , USRDS,5)資料,2023年臺灣末期腎臟疾病每百萬人口3,824(6),盛行率為世界第一;另有關兒童及青少年第2型糖尿病發生率文獻指出,20082019年在英國等14個國家中(7),臺灣的發生率最高(63/10,8),而醋酸澱粉屬於高升糖指數(Glycemic Index)食物,除容易誘發糖尿病外,也會干擾糖尿病患者對血糖控制的穩定度,食藥署宜加強教育宣導或採取其他因應措施,避免消費者於毫無警覺情況下過度攝取,造成飲食安全隱憂。

 

1:資料來源:【聚焦真相】早餐店蘿蔔糕沒蘿蔔?專家:澱粉香料速成版@東森新聞 CH51

2:資料更新110年至115630日止,食藥署針對所抽查後市場端及早餐店供應共計1,028件次蘿蔔糕產品。

3:濕重計算方式為:80公克/(1-15%)=94公克。

4:膳食纖維含量計算方式為:94公克*50%*1.1/100=0.5公克。

5: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轄下國家糖尿病暨消化暨腎臟疾病研究所(NIDDK所支援的全國性資料庫。

6:資料來源:United States Renal Data System. (2025). USRDS annual data report: Epidemiology of kidney disease in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ational Institute of Diabetes  and Digestive and Kidney Diseases.

7:指英國、斐濟、奧地利、美國、中國、丹麥、愛爾蘭、沙烏地阿拉伯、紐西蘭、蘇丹、加拿大、日本、印度及臺灣。

8:資料來源:Zeitler, P., Arslanian, S., Fu, J., Han, J., & Hannon, T. (2020). Country-specific prevalence and incidence of youth-onset type 2 diabetes: A narrative literature review. Annals of Nutrition and Metabolism, 76(5), 289296. https://doi.org/10.1159/0004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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