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報記者7/22陳漢墀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調查發現,臺大前於92年委託該校城鄉所完成調查研究報告,認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落保存良好,建議整體保存,且歷年來學者之調查研究亦認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建物群落明顯,建築樣貌完整有特色,建議優先保存;107年7月文資審議會亦決議「列冊追蹤」,並有文資委員建議啟動「聚落建築群」調查研究及審議,可見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確具「聚落建築群」保存價值。而臺大為我國最高學府,又為溫州街宿舍的管理者,卻未能考量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之歷史脈絡及群落風貌特色,竟積極配合民間都更規劃,無視文資保存之歷史價值,任由都更單元劃設而恣意切割,且歷次文資審議會該校不僅未能對建築群落價值據以力爭,反而期待解除列冊,致使溫州街52巷1、3、5、7單號及2、4、6、8雙號先後解除列冊。更有甚者,中研院曹永和院士居住於6號約40年,提出臺灣島史觀,為臺灣史研究先驅;陳奇祿院士居住於7號約18年,係文建會首任主委,我國首部文資法,即在此構思討論成形,奠定我國文資保存政策,均可稱一代巨擘。惟臺大歷年來不僅未正視其人文價值,且為配合都更,更在文資審議確定不具文資身分後,只要宿舍無配住戶即火速拆除,甚至8號尚有遺眷續住,仍拆除雙併之6號半棟建物,致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走向凋敝。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認為,溫州街52巷僅餘「8號」半棟建物,卻因文資價值審查專案小組5次會勘均未能進入勘察而成遺珠,若住戶一旦遷出,恐亦難逃拆除命運。臺大雖承諾透過辦理策展與學術推廣活動彰顯陳奇祿院士、曹永和院士之重要事蹟,並於陳奇祿故居原址規劃設置戶外展示牆、紀念性設施,以記錄該場域之歷史記憶,然造成之破壞已無法恢復。臺大作為最高學府,除應主動對文資保存提出脈絡性的看法,更應積極評估保存日治時期水道町僅存的判任官乙種官舍「溫州街52巷8號」,留存臺大師生往來記憶,以彰顯溫州街52巷之人文價值及文化意涵,並可成為附近社區重要的紀念設施與都市遺產。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指出,89年〈台北市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專案報告書〉、91年「台北市歷史建築清查」建教合作計畫案、92年〈臺大管有之殖民時期建物及宿舍調查研究報告〉等均認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群落保存良好、建物群落明顯、形成完整群落關係,並建議整體優先保存。文資法於105年7月修法明確定義「聚落建築群」後,市府文化局因民眾提報,經106年12月會勘結論「列冊追蹤」,至107年7月審議會仍持續列冊追蹤,並有文資委員建議「儘速啟動聚落建築群登錄審議程序」,然市府文化局僅委託臺科大於110年完成〈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成果報告書〉,遲未啟動「聚落建築群」登錄審議程序;111年3月起,因都更案分別對「溫州街52巷1、3、5、7號」及「溫州街52巷2、4、6、8號」之文資審議程序更以單一戶號為個案,逐一票選決議是否同意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是否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是否同意登錄為紀念建築,不僅未考量雙併建築物,遑論建築群落整體性,且因投票選項過於分散,招致質疑。嗣後因本案115年啟動調查,市府文化局乃重新檢討票單設計,調整為先勾選是否具文資價值,續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等文資種類勾選,惟文資法經歷次修法,文資保存概念與時俱進,然該局卻仍欠缺整體性、前瞻性思維。且臺大未能依據文資委員建議,啟動列冊追蹤範圍內聚落建築群相關調查研究,避免都更案零星切割具保存價值之建築群落,亦有疏失。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表示,臺大辦理溫州街52巷5、7號宿舍拆除工程前,基於公共安全考量移除3株樹木,市府文化局嗣根據提報資料認定1株為受保護樹木。目前倖存之樹木,見證曹永和院士及陳奇祿院士的生活、學術研究及思辨,並陪伴經典民歌「橄欖樹」的誕生,承載社區居民、臺大師生甚至全民之歷史人文記憶,引導世代對話;也與鄰近擁有300年歷史、臺北市定古蹟「霧裡薛圳」支流共構的藍綠帶生態系統,具備調節微氣候、涵養水源及保護生物多樣性功能。為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與低碳社區的示範場域,臺大允應重視其公共價值,妥善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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