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協:〝老師是勞工,還是教師?!

 勞動節、教師節 老師放哪天?還是兩天都要放?

依據媒體報導,老師組工會後,勞動節沒得放、教師節也沒有假,教師團體很火大!?全國校長協會主張,尊重教師團體主張教師應以「教師勞工」身分放勞動節;並呼籲不要再陷老師於不義,不要再害老師在教師法與勞基法間擺盪「不知如何是好」。

不過,全校協也提醒,既然教師工會團體帶領教師往勞工身分及權利義務方向定位,難免會被勞工和輿論挑戰,不過,全校協也提醒,既然教師工會團體帶領教師往勞工身分及權利義務方向定位,難免會被勞工和輿論挑戰,因為教師已經享受穩定的週休二日與寒暑假的福利了!

  依據媒體報導:「包括全教總、全中教、高教工會等教師團體,今天中午都表示,教師也是廣義勞工,但目前教師節、勞動節都沒放假。建議教育部及勞動部,未來將勞動節視為國定假日,教師比照勞工休假;至於教師節,就純粹只紀念、不放假。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則回應,勞工依勞基法規定可在教師節放假,教育部予以尊重,但教師不適用勞基法,且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有規定包括教師節、國父誕辰紀念日和行憲紀念日都只紀念不放假。」

 全校協表示,在尊敬教師辛勞的立場下,有紀念至聖先師的教師節,也喚起社會大眾對教師的尊重,但不是以勞工身份放假。不過,全校協尊重教師團體主張勞動節教師應以「教師勞工」身分放假。然而,自相矛盾的現況是,行政院在發布國定假日之際,認定教師不適用勞基法,所以行政院認定「教師並非勞工」!「教師並非勞工」!「教師並非勞工」!(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既然如此,全校協主張,各縣市校長因為「教師雇主」身分,頻頻被教師工會提告,所有被勞動部判定不當勞裁的案件,都應該立即上訴或打行政訴訟。

全校協也認同教育部的主張,勞動節或是教師節是否應全國放假,或是教師是否適用勞基法在勞動節放假,要在社會共識、即整個政府的上班天數可容忍和不影響國家生產力的影響下,再來通盤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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