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免職處分立刻駁回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年6月23日】今日警工推到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 要求內政部撤銷保二總隊對長髮男警葉繼元的蓄髮申誡、免職處分, 並全面檢討警消懲戒制度。警工推說明:過去曾多次到保二總隊、 警政署、考試院保訓會陳情或進場陳述,但始終未獲得正面回應, 因此要求內政部對警政署的消極態度表態,直接解決個案、 改革制度。
未料,內政部不但拒絕回應,甚至連自己派公關人員都不願意。 出面接受「警消勞動權保障考卷」的人員起初拒絕透露身分, 在警工推的持續逼問下,才承認自己是警政署的林姓督察。 承襲警政署多年慣例,林督察只有「傳達」、「研議」、「 不給陳情書我就要走了」三句台詞。
警政署的跳針行徑不叫人意外,但內政部的推諉態度卻令人憤怒。 葉俊榮部長以法學教授、人權學者的身分
,承社會高度期待入閣, 卻把監督下級機關的權力交給下級機關自己。 從內政部的卸責行為來看, 警政署很可能近期就會簽屬葉繼元的免職令;一旦免職成真, 將再度締造警界濫權懲處與職場性別歧視的恐怖故事。 警工推與葉繼元將抗爭到底、再訪內政部,拒絕解僱打壓、 堅持捍衛基層員警的勞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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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會駁回救濟,葉繼元免職在即】
保二總隊長髮男警葉繼元三年間遭記 58 支申誡,處分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去年底保二又以「 用餐遲到 10 分鐘」為由記葉繼元申誡、超出比例原則六倍, 以湊齊免職所需的單年度 18 隻申誡。隨後,保二旋即召開考績會將葉繼元免職。 今年初,葉員針對最後臨門一腳的「用餐 10 分鐘」申誡向保訓會提再申訴。保訓會無視保二惡意懲處行徑、 以及長時間勞動者於工作中會在公司內用餐之社會常態, 日前裁決維持懲處。如今警政署只要審核過免職令, 葉繼元就會立即失業。
【懲戒制度坑疤滿滿,內政部應全面檢討】
葉繼元遭遇絕非個案,而是基層警消人員皆不陌生的職場恐怖故事。 2014 年,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因舉辦消防員大遊行,在 5 個月內累積 42 支申誡,慘遭免職。警界亦有「加班不發加班費、改記嘉獎, 日後再尋雞毛蒜皮事記申誡達獎懲平衡」的畸形文化, 懲處理由包含「坐在警用摩托車上」、「公共場合挖鼻屎」 等等離譜事由。 以上足見:警消懲戒制度往往充滿任意性、針對性, 懲處事由與公共利益、公務員操守均可能毫無關係, 且長官個人意志可輕易主導。於是懲戒也成為上級最「好用」 的打壓工具。 改革陳腐懲戒制度迫在眉睫, 但警政署或消防署均不可能單獨推動改革, 況且警消管理高層恐怕都難脫共犯結構。因此, 內政部應承擔全面檢討、推動改革警消懲戒制度的責任。
【警政署裝傻半年,內政部要裝傻多久?】
警工推曾多次到警政署前陳情、並循各種管道救濟, 要求該署撤銷蓄髮申誡、駁回免職處分。然而警政署除「謝謝, 再研議」外毫無回應,既無視勞動部性平會「 警察儀容規範應尊重性別認同與生活適應因素」的決議, 亦放任保二總隊「自己犯法還解僱人」的荒謬行徑。 自從保二將免職處分報核警政署已經半年, 當事人每日承受不知是否會喪失工作的焦慮, 警政署卻始終沒有研議出任何結果,可謂嚴重失職。 今年5月20日,葉繼元曾撰寫公開信給新任內政部長葉俊榮, 要求檢討此案瑕疵,但內政部至今卻仍未表態。 本會也曾發函要求內政部駁回葉案免處分、通盤檢討警消懲戒制度, 至今仍無回音。然而,此案有重大瑕疵,倘若免職成立, 也表示內政部縱容所屬機關違法亂紀、惡意解雇, 作為吹哨人的基層員警權益該如何被保障?
【基層警消出考題,部長不要避答!】
保二總隊違法亂紀,警政署裝聾作啞,保訓會陳腐保守。 帶著對上述機關的失望, 警工推今日來到警政署的上級直屬機關內政部, 要求內政部正面回應兩項訴求:
(1)撤銷葉繼元蓄髮申誡、駁回保二免職處分
(2)全面檢討警察、消防員之懲戒懲處制度
新任內政部葉俊榮部長係法律學者出身, 對人權保障議題不可謂不熟悉。警消懲戒制度的改革, 是葉部長上任的第一道考題。請內政部莫學馬政府,切勿繳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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