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金聯:國定假日勞工放假的原則不容輕易破壞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年6月22日】對於勞動部昨(21)日公告恢復勞工 7 天國定假日,包括銀行、
證券等金融服務業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從業人員因此可以依
法享有國定假日。
至於外界關注的股匯市是否休市乙事,全金聯表達三點聲明如
下:
一、以前遇有「颱風假」,金融機構提前停止營業,金管會指示業 者之因應做法是留下必要的股款結帳等人力即可;同樣的道 理,社會關注國定假日「股匯不休市」,金管會也可以指示金 融業者採用部分必要人力因應,未必需要所有員工出勤的做 法,這是有前例可循。況且在 BANK 3.0 及金融科技創新 FinTech 的發展需求下,與時俱進才是正途。
二、至於在這幾天國定假日出勤的勞工,本會暨所有金融業工會一 致主張,依法應「工資倍給」,雇主不可以片面強硬要求勞方 「同意補休」再用年度內無法補休而違法不給假。
三、最後,本會鄭重強調,長期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營業日,都是 主管機關與雇主團體(銀行公會)協商而已,完全忽視「營業 日」不等於「工時」,及本會代表勞方,就「營業日」、「工時」 等議題進行勞資政三方協商之嚴正要求。
這次的國定假日勞工 應否出勤的議題,本會主張,國定假日勞工放假的原則不容輕易破壞,這樣勞工才能有充足休息及有品質的家庭生活,絕非 未經勞資協商,主管機關及雇主團體就強勢要求「股匯市不休市」。
一、以前遇有「颱風假」,金融機構提前停止營業,金管會指示業 者之因應做法是留下必要的股款結帳等人力即可;同樣的道 理,社會關注國定假日「股匯不休市」,金管會也可以指示金 融業者採用部分必要人力因應,未必需要所有員工出勤的做 法,這是有前例可循。況且在 BANK 3.0 及金融科技創新 FinTech 的發展需求下,與時俱進才是正途。
二、至於在這幾天國定假日出勤的勞工,本會暨所有金融業工會一 致主張,依法應「工資倍給」,雇主不可以片面強硬要求勞方 「同意補休」再用年度內無法補休而違法不給假。
三、最後,本會鄭重強調,長期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營業日,都是 主管機關與雇主團體(銀行公會)協商而已,完全忽視「營業 日」不等於「工時」,及本會代表勞方,就「營業日」、「工時」 等議題進行勞資政三方協商之嚴正要求。
這次的國定假日勞工 應否出勤的議題,本會主張,國定假日勞工放假的原則不容輕易破壞,這樣勞工才能有充足休息及有品質的家庭生活,絕非 未經勞資協商,主管機關及雇主團體就強勢要求「股匯市不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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