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遭重罰千萬 強調債權並沒有損失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台北報導/ 2017,4,12】
永豐金租賃嚴重缺失,遭金管會重罰新台幣1000萬元。永豐金回應,債權上半年可收回,對公司沒損失。
永豐金控表示,租賃業與銀行業行業特性存在差異,包括擔保品的採認與評估,以及授信往來條件、償還比例之決定等方面,租賃業通常較銀行業有彈性,這也是租賃業相較銀行業所具有之競爭優勢,因此過往金控在對租賃子公司之監督管理,亦考量租賃業之客戶屬性、行業特性與業界交易習慣,並未與銀行子公司採同一標準進行管理。
永豐金強調,本案目前還款正常,預計最快在今年上半年標的物處分完成後,即可順利收回所有債權,並未對公司造成損失。
永豐金指出,對主管機關本次處分所提出的缺失意見將虛心檢討改善,落實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並善盡金控母公司對子公司督導管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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