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會:自由?業佳,蘋果最差
(台北訊)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以下簡稱新防會)昨天發表報告,指出國內主要報紙新聞處理,就專業水準而言,以自由時報較佳,蘋果日報最差。
新防會說,以觀察的新聞處理事件而言,在10月份的「中國旅遊局長來台訪問」中,表現好的是自由時報,次為聯合晚報,再次為台灣日報,餘次為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最差。而11月份的「杜十三恐嚇事件」中,表現好的是自由時報,次為聯合報;台灣日報採全面淡化處理,不作比較,而蘋果日報仍是最差。
這項媒體觀察報告,是以六家主要報紙包括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及聯合晚報,作為新聞處理比較,以「消息來源」、「新聞查證」、「平衡報導」、「新聞編寫」、「媒介責任」等五項為觀察標尺(參見附表)。
新防會強調,目前的新聞報導已有傾斜、不求真的負面現象,此容易耗掉過去媒體累積的社會信賴感。同樣在新聞編寫方面,也多有「夾敘夾議」情形,其中「新聞查證」和「媒介責任」部分,也多有明顯違反新聞專業原則,均須加強改進,以提升新聞品質,贏得社會大眾信任。
各主要報紙在10月份的「新聞編寫」部分,均有待加強,而夾議夾敘部分居多,僅舉犖犖大者。如自由時報10月28日A6版的《觀光統戰,中國旅遊局長今來台》未能以報導內容的「台聯立委質疑其為觀光統戰」作標題,似嫌過當,;聯合報在10月28日A13版的「旅休組連線報導」,係以「特稿」方式主觀描述,也有違媒介責任;中國時報10月27日A2版頭題《大陸旅遊局長明來台探路》,記者的北京報導,多以「據消息人士、據業者」做引伸,並「夾述夾議」分析,有違新聞報導原則,也缺乏公信力;台灣日報在11月3日三版的《開放中國觀光,警政署持保留》也屬「夾述夾議」;蘋果日報在10月27日A6版《復甦觀光》係引述不具名的旅遊業者,作「夾述夾議」報導;聯合晚報10月31日四版的《遊日月潭,邵琪偉讚山水靈》和《強迫瞎拼,日月潭、阿里山倒胃口》,對照突兀,又與內文和標題不符。
在11月份的「新聞編寫」部分,如自由時報11月9日二版《法界看法》,只有檢察官的看法,無法學專家學者意見,不夠週延;聯合報11月8日五版頭題《杜十三恐嚇謝揆,藝文界:是行動藝術吧?!》只訪問部分人士的看法,卻用「藝文界」不免以偏概全,且標題和內文未符,失之客觀真實,有違新聞編寫原則;中國時報在11月8日用全三版處理,將三位詩人輯錄為《文壇聲援》,易淪為主觀建構的缺失,而標題主觀過當,也易失義,流於「悲情英雄」的形塑,均有違平實精確的新聞專業守則;蘋果日報在11月8日的全一版和標題,均以整理的「綜合」和「連線」報導方式,標題主觀煽腥,均違反專業原則,易誤導讀者;聯合晚報11月8日的一版頭題用一位詩人的說辭,《指全台『政治噪鬱症』瀰漫》,不符新聞專業編寫原則,並陷入主觀建構的缺失,易誤導真實性。
新防會在「中國旅遊局長來台訪問」觀察報告指出,兩岸關係複雜,新聞報導須嚴守客觀、平衡、平實的專業原則,尤須拿捏有關法規及我國政治主體性的磐石上,在不違反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作正確報導,避免相關議題的誤導,更須區分報導和評論,不能夾敘夾議。
至於「杜十三恐嚇事件」新聞,新防會強調,此原屬社會犯罪新聞範疇,但各報在立場、是非和專業考量產生扞格之際,反流於泛政治化處理,輕忽新聞專業的基本原則,引發爭議。最明顯的例子,各報均未能就法律觀點、犯罪動機和行為、心理專家和精神科醫師等,作應有的深入剖析,有違重大新聞事件深度報導原則。不僅美化其犯罪行為,猶突顯其「悲情英雄」行徑,連最基本的法條,如「觸犯刑法第305條,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卻隻字未提,僅提未予解釋的「公訴罪」。並有違「恐嚇就是犯罪,不分其身分地位」民主法治精神,及違反「言論自由」的基本法則「不得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之犯罪行為。」
新防會執行長盧世祥針對10、11月份的觀察報告指出,其中有關報導疏失之處頗多,他引用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和紐約時報董事長沙茲柏格(Arthur O.Sulzberger?Jr.)的一項共識,就是「報導若傾斜太多,會失去影響力,也易促使社會分化。如此也會耗掉過去累積的社會信賴感,而逐漸失去影響力。」值得新聞界省思。
新防會說,以觀察的新聞處理事件而言,在10月份的「中國旅遊局長來台訪問」中,表現好的是自由時報,次為聯合晚報,再次為台灣日報,餘次為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最差。而11月份的「杜十三恐嚇事件」中,表現好的是自由時報,次為聯合報;台灣日報採全面淡化處理,不作比較,而蘋果日報仍是最差。
這項媒體觀察報告,是以六家主要報紙包括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及聯合晚報,作為新聞處理比較,以「消息來源」、「新聞查證」、「平衡報導」、「新聞編寫」、「媒介責任」等五項為觀察標尺(參見附表)。
新防會強調,目前的新聞報導已有傾斜、不求真的負面現象,此容易耗掉過去媒體累積的社會信賴感。同樣在新聞編寫方面,也多有「夾敘夾議」情形,其中「新聞查證」和「媒介責任」部分,也多有明顯違反新聞專業原則,均須加強改進,以提升新聞品質,贏得社會大眾信任。
各主要報紙在10月份的「新聞編寫」部分,均有待加強,而夾議夾敘部分居多,僅舉犖犖大者。如自由時報10月28日A6版的《觀光統戰,中國旅遊局長今來台》未能以報導內容的「台聯立委質疑其為觀光統戰」作標題,似嫌過當,;聯合報在10月28日A13版的「旅休組連線報導」,係以「特稿」方式主觀描述,也有違媒介責任;中國時報10月27日A2版頭題《大陸旅遊局長明來台探路》,記者的北京報導,多以「據消息人士、據業者」做引伸,並「夾述夾議」分析,有違新聞報導原則,也缺乏公信力;台灣日報在11月3日三版的《開放中國觀光,警政署持保留》也屬「夾述夾議」;蘋果日報在10月27日A6版《復甦觀光》係引述不具名的旅遊業者,作「夾述夾議」報導;聯合晚報10月31日四版的《遊日月潭,邵琪偉讚山水靈》和《強迫瞎拼,日月潭、阿里山倒胃口》,對照突兀,又與內文和標題不符。
在11月份的「新聞編寫」部分,如自由時報11月9日二版《法界看法》,只有檢察官的看法,無法學專家學者意見,不夠週延;聯合報11月8日五版頭題《杜十三恐嚇謝揆,藝文界:是行動藝術吧?!》只訪問部分人士的看法,卻用「藝文界」不免以偏概全,且標題和內文未符,失之客觀真實,有違新聞編寫原則;中國時報在11月8日用全三版處理,將三位詩人輯錄為《文壇聲援》,易淪為主觀建構的缺失,而標題主觀過當,也易失義,流於「悲情英雄」的形塑,均有違平實精確的新聞專業守則;蘋果日報在11月8日的全一版和標題,均以整理的「綜合」和「連線」報導方式,標題主觀煽腥,均違反專業原則,易誤導讀者;聯合晚報11月8日的一版頭題用一位詩人的說辭,《指全台『政治噪鬱症』瀰漫》,不符新聞專業編寫原則,並陷入主觀建構的缺失,易誤導真實性。
新防會在「中國旅遊局長來台訪問」觀察報告指出,兩岸關係複雜,新聞報導須嚴守客觀、平衡、平實的專業原則,尤須拿捏有關法規及我國政治主體性的磐石上,在不違反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作正確報導,避免相關議題的誤導,更須區分報導和評論,不能夾敘夾議。
至於「杜十三恐嚇事件」新聞,新防會強調,此原屬社會犯罪新聞範疇,但各報在立場、是非和專業考量產生扞格之際,反流於泛政治化處理,輕忽新聞專業的基本原則,引發爭議。最明顯的例子,各報均未能就法律觀點、犯罪動機和行為、心理專家和精神科醫師等,作應有的深入剖析,有違重大新聞事件深度報導原則。不僅美化其犯罪行為,猶突顯其「悲情英雄」行徑,連最基本的法條,如「觸犯刑法第305條,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卻隻字未提,僅提未予解釋的「公訴罪」。並有違「恐嚇就是犯罪,不分其身分地位」民主法治精神,及違反「言論自由」的基本法則「不得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之犯罪行為。」
新防會執行長盧世祥針對10、11月份的觀察報告指出,其中有關報導疏失之處頗多,他引用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和紐約時報董事長沙茲柏格(Arthur O.Sulzberger?Jr.)的一項共識,就是「報導若傾斜太多,會失去影響力,也易促使社會分化。如此也會耗掉過去累積的社會信賴感,而逐漸失去影響力。」值得新聞界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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