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族榮家惡整工會,上海銀單挑勞委會
立即依裁決主文讓受害工會幹部復職
(本報訊)長期以來,不當勞動行為就是台灣工會發展的最大阻礙,因此在20 11年5月1日隨著新勞動三法推動施行的同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亦成立了「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藉以及時有效的遏止不肖業主打壓工會的歪風。然而, 擁有近百年歷史的泱泱上海商銀卻在勞動三法推行之後, 一再蠻橫挑戰政府公權力,挾其管理與經濟優勢濫權調職、 開除工會幹部、提訟,甚至解散工會的卑劣手段, 極盡打壓工會之能事。
早在2010年工會成立後不久,就對工會幹部個別約談甚至調職, 當時即遭台北市勞工局審定為就業歧視; 然而公司又於翌年將化療方癒的工會常務理事進行解僱, 此舉亦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係打壓工會行為, 該解僱行為無效,應讓工會幹部回復原職。儘管如此, 上海商銀仍不思改善勞資關係,反而變本加厲, 除了以考績打壓工會幹部外, 更以化整為零派員入會方式將魔掌伸入工會,今年1月底工會召開會 員大會時,公司人資經理即到現場干擾大會進行,4月時則乾脆直接 介入工會會員大會,罷免工會幹部,並決議解散工會, 會後翌日公司旋即再次解僱常務理事,5月份又將另2位工會幹部降 職。因此,台灣勞工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第一銀行工會、 合庫商業銀行工會、土地銀行企業工會、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全國工會服務業產業工會等團體於11月15日至上海商業銀行總行 ,聲援遭非法解雇的工會幹部陳軍智。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於今年6月21日、9月27日與10月4 日,分別做出勞裁102年字第6號、18號與21號裁決, 認定上海商銀所作不利之考評、解雇工會常務理事陳軍智, 以及動員介入工會會務均屬不當勞動行為,必須重作適當考評、 讓陳君回復原職,並發給其應有薪資及相關津貼獎金, 更應在公司內部網站公告裁決啟事, 然而上海商銀卻仗恃其雄厚財力與管理權力, 對裁決決定書置若罔聞、視若無睹,明顯藐視法令, 更公然挑戰勞委會的行政救濟權, 使陳君的復職之路仍滿佈荊棘坎坷的變數。 勞工陣線嚴正譴責上海商銀仗勢欺人、 蠻橫狂妄挑戰公權力的違法行徑, 要求上海商銀應立即讓陳君回復原職並停止一切打壓工會之行為。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2年勞裁字第21號就指出「 本會審酌曾於100年12月9日作成100年勞裁字第6號裁決決 定書,認定相對人對申請人陳軍智於99年5月24日所為調職行為 及100年8月29日所為解僱行為均無效,相對人未思檢討, 竟再以國內外首見之粗暴方式直接介入申請人工會會務, 不僅決議罷免理監事及常務理事,甚至解散工會等……」, 裁決委員直接點名上海商銀不僅屢次違法, 更變本加厲直接介入及解散工會。
勞工陣線認為,資方應體認打壓工會不只造成勞資愈形對立, 也會因不當勞動行為而遭裁罰,進而破壞企業形象,影響未來發展, 業主更將背負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為富不仁的輿論壓力與罵名。 因此,勞工陣線呼籲,資方切勿再以身試法, 應盡速讓陳君回復原職,並停止所有打壓工會的行為, 因為唯有在勞資互信基礎下,才能穩定勞動關係, 同心合作達到利益均霑、勞資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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