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連署未竟,島國繼續前進」


【補正公投法連署截止聲明稿】
島國前進自去年5月18日成立後,即展開公投法補正之公投連署行動,訴求補正公民投票法,還予人民直接民權。今年3月10日,島國前進共完成了十三萬份之公民提案連署送交中選會,經聽證程序,與公投審議委員會之審查,我們於6月3日收到審查通過暨第二階段正式連署的領表通知,並於6月5日向中選會領表,展開法定期限六個月的第二階段連署。
依照現行公民投票法之規定,第二階段連署期程為六個月,需完成投票人數百份之五之連署,意即須在今年12月5日前,完成90萬4,322人(近百萬份)以上之連署,才得讓此公投修法案正式成案。
相當遺憾,六個月的連署期程,要完成近百萬份之公投連署,等於是每天要完成5,555份的連署,確實困難。過去台灣自2003年公投法立法以來,六次的全國性公民投票皆是由政黨(國民黨或民進黨)發動,這也印證,如此制度僅有利於有一定的組織規模的政黨提案,不利於人民提案,更限縮了直接民主的精髓。
然而這六個月以來,島國前進的志工夥伴依舊於每個週末,在最近三個月內更增加週間的連署擺攤場次,夥伴們不畏風吹日曬,完成了八萬份的連署書,若與第一階段連署進度相比(10個月內完成13萬份連署書),這樣的進度雖然不慢,但終究追不上法定六個月不成比例的高門檻障礙。
未能完成百萬份的連署,讓此修法公投案順利進入公投,我們有所檢討,亦有所體認。對此島國前進有幾點聲明:
一、致謝與致歉,將於後續提出完整的運動檢討報告
首先我們要感謝自去年5月18日開始,參與補正公投法連署行動法定第一階段提案連署以及今年6月5日後參與第二階段正式連署之所有朋友,兩階段合計超過22萬人的連署,每一份連署書,都是這項改革行動最重要的民意基礎與改革驅力。
我們也要感謝島國前進全體志工夥伴,從台北、桃園、竹苗、台中、嘉義、台南、高屏、宜蘭地區以及外島澎湖、金門,累計超過千名的志工夥伴,在這段時間不畏風雨的辛勞,才有島國前進補正公投法運動今日的成果。然而,未能完成目標,責任並不在於他們,而是島國前進的發起人們必須承擔,是我們的努力不夠,其中運動過程中的諸多缺失,我們也將於後續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供社會大眾檢驗、參考,也希望這樣的檢討,能夠提供後續其他公投相關的運動做參考。
我們很遺憾,未能達成法定門檻,所有的連署書也將依約銷毀,不做他用。對於運動至此未能成功推動修法完成,我們也要向所有22萬連署人及支持過我們的所有朋友表達最深刻的歉意。
二、對於公民投票法修法之立場與態度
我們的立場不變。公民投票作為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台灣代議政治面臨瓶頸的此刻,相當重要的一項改革。我們重申,公投法必須修法,以突破鳥籠公投對於人民履行直接民權之障礙。我們要求,公投法應該朝向以下幾個目標及方向做出修正,包括: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5.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率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三、針對朝野政黨領袖及第九屆立法委員候選人之訴求
日前「島國前進」與「410還權於民行動小組」已將「補正公投法與修改選罷法之立法委員候選人承諾書」寄發給所有第九屆的立委候選人及政黨。我們要求,所有候選人針對補正公投法及修改選罷法之相關訴求儘速於12月14日前回應是否承諾完成修法。島國前進亦將於後續公布所有候選人是否承諾,作為選民於明年1月16日大選投票之參考。另外,新任國會將於明年2月1日上任,我們要求新國會應儘速於一年內完成補正公投法及修改選罷法之訴求,讓民主改革的兩項重要議程獲得落實。
島國前進補正公投法的連署行動雖然在今天暫時畫上句號,在台灣民主深化的路途上,在台灣社會面對關鍵時刻時,島國前進的所有夥伴不會缺席,我們將繼續同行前進。
島國前進
20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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