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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觀審陪審制,杜絕不當的司法心證 -- 不合理的台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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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日 (4/29)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人民觀審試行條例》及《陪審團法草案》,立委吳秉叡藉著台糖案審判過程的種種不當,呼籲社會不能再坐視司法品質淪喪,並支持觀審及陪審制度,期盼將來能杜絕法官太多不當的心證以及淘汰與社會脫節的司法人員。 吳秉叡委員先撥放一段台糖案審判過程的錄音帶 ( 附錄一 ) ,隨後質詢指出,台糖案在審判過程中,法官已經揭露心證表示吳乃仁董事長是「未遂犯」,但最後判決結果竟然認定其為「既遂犯」。吳秉叡委員進一步表示,法官的心證雖是審判過程之一,但心證最後 180 度的轉變,應該要讓當事人了解轉變的原因為何,如果不講清楚,除了藐視人權,更容易讓人質疑是不是有外力介入 ? 吳秉叡委員當場亦要求司法院將此案送司法評鑑,還當事人一個公道。 前立法委員林濁水回應,台糖案是個荒謬的司法判決,從此案一審錄音及審判筆錄 ( 附錄二 ) 中發現, 承審法官已經屢次質疑檢察官的舉證不足 ,檢察官不但沒有回答法官的質疑,也沒有補充足以證明被告犯罪的事證;然而,看似公正廉明的法官卻做出了與開庭時態度完全不同的判決。 檢察官為何不敢回應法官的疑問 ? 檢察官為何不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 而法官為什麼心證突然 180 度大轉變 ? 最後法官又是依據什麼事實證據作出判決 而沒有任何交代 ? 司法審判的品質,真的需要接受人民最直接的檢驗。 林濁水更表示,憲法雖有規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但法條的適用,往往會摻雜法官的個人情緒和素養背景,也就是所謂的法官心證。觀審與陪審制度的立法,最重要就是要杜絕司法心證偏離社會常理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政治人物的司法案件,像是李文忠委員的毀謗罪,判決內容的可議性實在相當的大。「人民的信賴是司法的生命」,無論是觀審或陪審制度,都是一種審判的監督力量以及民意的展現,希望透過洪奇昌與吳乃仁的冤案 ,能喚起國人對觀審和陪審制度的重視,人權價值才能彰顯。期待不要再有法官被稱呼為恐龍。 < 附錄一 、 開庭錄音檔 > 0928第一段.mp3 1119K    播放     下載    0504第二段.mp3 2791K    播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