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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獲准設護理系 113學年招生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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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31台北報導 】               圖:元智大學 獲准設護理系台北記者會---記者陳漢墀攝影 元智大學 今天宣布,該校已獲教育部核准設立護理系,將於113學年起招生,首年招收45名學生 。 元智大學今天到台北舉行招生記者會,由元智大學校長廖慶榮、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副董事長朱樹勳共同主持 。 元智大學與亞東醫院致力於促進產學交流並共同推動智慧醫療領域的創新。隨著護理系設立,雙方將結合數位雲端課程,培育具跨領域背景的醫療專業人才,提升智慧醫療的發展和整體醫療品質 。 元智大學校長廖慶榮表示,元智大學與亞東醫院在產學合作攜手多年,自2016年起簽署學術合作協議後,通過共同的研究計畫與教師的合聘,取得許多令人瞩目的突破。2020年攜手合作成立醫護學院,開設具有臨床應用性的細胞生物科技、人工智慧和醫學工程等創新設計課程。 元智大學校長廖慶榮表示,護理學系通過申設,對元智大學是重要的里程碑,也推動元智大學邁向設立第六個學院-醫護學院,培育醫護人才提供更好的資源邁進。 目前元智已有醫學研究所,護理系自113學年起招生,首年將招收45名學生。廖慶榮提到,元智會向教育部申請設醫護學院,希望明年2月能正式成立,校方也規劃在林口籌設新北分部醫護學院,預計114年3月可完工啟用,同時也會再持續申請設立學士後醫學系。 元智大學醫護學院籌備處主任陳芸表示,元智在教育部及新北市政府同意下,已規劃於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的2.5公頃文教用地設置新北分部醫護學院,首期以設置護理館及學生宿舍為優先,之後還將加入階梯講堂、會議中心等建設,營造智慧校園。

賴清德將參拜:板橋最古老土地公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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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8板橋報導 】 立委羅致政今天發布消息說 總統候選人 賴清德明天將到:板橋最古老土地公廟參拜   行程如下: 板橋大井頭福德祠參香祈福   一、時間: 2023 年 07 月 29 日 ( 六 ) 11:00~11:50 二、地點:板橋大井頭福德祠參香 ( 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 269 巷 13 號 ) 三、參與形式:參香、致詞、合影、停留 50 分鐘 ( 公開 ) 。 四、出席人數:約 150 人 五、恭迎人員:羅致政立委、張宏陸立委、廟方主任委員、常務監察 六、陪同人員:黃俊哲議員、戴瑋姍議員、山田摩衣議員、黃淑君議員、 及板橋第四區各里里長   大井頭福德祠管理委員會名單 主任委員 游興隆 副主任委員 邱奕基 常務監察 趙天註 廟宇簡介: 廟宇名稱:板橋區大井頭福德祠 廟宇別稱:大井頭福德祠、福德祠、廣德里板橋福德祠、大井頭土地公廟 主祀神祇:福德正神 宗教類型:道教 組織方式:管理委員會制 本福德祠建於嘉慶戊辰十三年、即民前一 0 三年,迄今已有二百餘年之歷史,為板橋最古老土地公廟,當時記載業主林成祖先生。   廟宇介紹: 民國三十六年歲次丁亥登錄管理人林捷三先生,奉祀主神為福德爺,惟當時傴以數圝石板簡建而成,住民蒙其護祐得以安居樂業、財源廣進、子秀孫賮。 民國四十九年歲次庚子,因神靈顯赫信徒日增,廟境不敷使用,同年冬月信徒發貣樂捐擴大重建,頂禮膜拜,方有遮風避雨之處。 民國五十五年歲次丙午伓秋,福德神恩廣照、益民感動、香火鼎盛、日夜不絕,惟酬神廟會苦無場所,乃由六十八名善信捐錢捐地,購得現今康樂台之地,樂捐芳名石立於右側樓梯內。 民國七十二年歲次癸亥孟秋,申請寺廟登記,正名為「福德祠」管理人簡鎮生先生。 民國七十九年歲次庚午菊月,成立福德祠管理委員會,由眾信徒推選邱顯清先生為主伕委員,王禮先生為副主伕委員。 同年臘月增奉三官大帝、觀音佛祖、天上聖母、保生大帝等神尊。 民國八十年歲次辛未正月,增奉大陸渡台湄州媽祖,同年梅月將戲地之所有權人過戶于福德祠名義。 同年瓜月將康樂台完工。 民國八十四年歲次乙亥正月,信徒有感本祠自重建迄今,經歷三十六年未曾修繕,廟內敤駁罅漏,建議重建,乃成立重建委員會,重新規劃設計,並向縣府申請建築執照十一月十日卲時動工興建。 民國八十五

理專挪款等多項不法 中信銀遭罰千萬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8板橋新民里報導 】 金管會指出  中信銀行劉姓女理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推介客戶短期間進行多筆交易及代客戶辦理網路銀行交易所涉缺失事項,顯示該行就洗錢防制之存款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涉有缺失,且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同時違反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9條,以及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等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該行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罰鍰。 三、違法違規理由: (一) 該行中台南分行前理專劉員自105年1月至111年7月間,保管客戶金融卡、持有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及相關密碼,代為ATM領現或代網路銀行轉帳後挪用款項,且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並推介客戶短期間進行多筆交易或代客戶辦理網路銀行交易致客戶損失,違規行為時間約6年6個月,受影響客戶數3位(包括1位高齡客戶),挪用款項及客戶損失金額合計約4,381萬元,顯示該行就洗錢防制之存款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涉有缺失,且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二) 經核該行有下列缺失事項: 1、未完善建立對客戶帳戶異常交易監控機制: (1) 該行對客戶異常交易監控範圍,僅為個金客戶,未納入法金客戶,致未能藉由相關報表即時察覺法金客戶帳戶之異常交易行為。 (2)  該行未將高齡客戶(包括個金客戶及法金客戶)密集透過ATM方式交易之風險態樣納入監控,致未能藉由監控報表檢視及確認相關交易是否有異常,以即時發現高齡客戶ATM異常交易行為。 2、未確實執行該行所定理專相關控管機制:該行已依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訂定對理專相關控管機制,惟本案劉員輪調至他行後,該行未能妥適調整其負責之客戶,且劉員有保管客戶金融卡、持有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及相關密碼等情事,時間達6年6個月,顯示該行未能確實執行所定理專相關控管機制,核有欠妥。 四、裁罰結果: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0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理專異常行為風險之降低,除仰賴相關防弊措施外,仍有賴良好企業文化之形塑

歡送 薛富盛校長卸任 薪火傳承典範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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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7台北報導 】          圖:興大薛富盛校長將於7月31日卸任,7月26日興大舉辦卸任歡送茶會。             中興大學薛富盛校長將於今( 2023 )年 7 月 31 日卸任, 其任內創設三個新學院,兩個新校區及籌組一個國立大學聯盟, 為興大開拓新局。興大 7 月 26 日舉辦卸任歡送茶會, 近二百位教職員工生、校友與產學界代表齊聚,場面熱鬧溫馨。            薛富盛 2015 年 8 月接任興大第 15 任校長、 2019 年續任第 1 6 任校長,兩屆 8 年任期內,創設電機資訊學院、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醫學院, 增設中興新村南投分部與臺中市復興校區,同時號召國內 11 所大學 組成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讓興大在編制規模、 校地拓展與跨界資源整合方面,有突破性的躍升成長。           2015 至 2023 年薛校長任內歷經三個百年, 2016 年惠蓀林 場創立百年、 2019 年興大創校百年、 2020 年新化林場創設百 年。帶著百年傳承的使命,上任後,便積極投入多項革新建設, 包含興建 2 棟新宿舍、翻修 6 棟舊宿舍、翻新運動場館、 改裝活動中心、升級圖書館。同時在各界的支持與資源挹注下, 啟用與規劃食安大樓、 智慧機械技術研發中心與校史館等重大新興工程。 興大的研究能量近年成長顯著,高教深耕經費逐年上升, 穩居全國第五,同時教師論文數成長幅度達 62.5% , 成長率全國第一。雖逢 3 年新冠疫情,但興大的國際交流仍舊亮眼, 8 年增加 147 所姐妹校、 22 所跨國雙聯合作。 而在教學創新方面,全校 1/4 教師已取得 EMI 師培證書, 厚植全英語授課能量,且鼓勵學生參與國內外創發競賽, 屢獲獎項大放異彩。            薛校長 1993 年進入興大服務,今年剛好滿 30 年,卸任之際, 他充滿感恩與感謝,「真的非常感謝中興大學, 30 年來提供生涯發 展的舞台,讓我可以在這個環境裡盡情地發揮,這 8 年興大產生了結 構性的改變,讓臺灣的高等教育更有競爭力。 也感謝社會大眾對興大的愛護,讓學校能發揮更大的社會責任。」 他期許全體師生同仁,特別是畢業的校友,要以興大為榮, 為國際化的高教共同貢獻力量,提升臺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跟聲望。 為記錄興大近年的創新與轉變,

監察院呼籲: 8.2萬失聯移工 查緝時應重人權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7台北報導 】 8.2萬 名隱身躲藏四處打黑工,他們流落異鄉 賭一個賺錢 、脫貧的翻身機會,政府 在失聯移工時更應該看見這 群異鄉人的人權困境   失聯移工原本懷著賺錢的憧憬,飄洋過海來到臺灣貢獻勞力、 換取報酬,改善家鄉的經濟生活,殊不知迎來的卻是流落 異鄉、 四處打黑工的處境,到底 什麼 原因,迫使或者誘使他 / 她們 成為沒有 身分的人? 究竟為了什麼,讓他 / 她們選擇從 此提心吊膽、 隱身躲藏的這條路?   根據最新統計發現,移工在臺人數已經逼近 74 萬人,成為我國常 態 的補充性勞動力。但在大量引進移工之下,移工失聯情況 也漸趨擴增 ,卻不見有效改善。 111 年一年內移工失聯新增人數創下新高, 達 到 4.1 萬人,仍滯留在臺的失聯移工人數也超過了 8.2 萬人。 讓我們不禁要問 : 不斷擴大開放(註 1 )、鼓勵轉換中階技術人力( 註 2 )、加強查緝,真的 就能夠 改善移工失聯的現象嗎?   為了解答這些問題,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決定由監 察委 員王美玉 、趙永清、王幼玲、紀惠容,進行「影響移工失聯之結構性問題」 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 這項研究案透過文獻分析 、 諮詢學者專家、焦點團體座談(註 3 ) 、 訪談 33 名失聯移工、實地訪視(註 4 ),並與地方政府(註 5 )、 中 央相關部會進行座談、 拜會越南駐臺辦事處(註 6 ), 也親赴越南當 地考察,訪談移工、越南仲介業者及政府部門人員後, 提出 調查研究報告,並且在 112 年 7 月 18 日經過 監察院 內政及族 群委員會審查通過,函請行政院參處。   4 位監委指出, 「失聯」只是移工在遭遇不合理的薪資待 遇、 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工作與收入不如預期、適應不良 或 者求助無效 等等問題與處境時,做出選擇的結果,而這些因素 的背後, 涉及產業缺工問題及政府管理 措施的缺漏。   【問題一:國內產業缺工衍生非法 僱用 需求,造成非法工作 賺得比合 法還多的奇特現象】 國內產業的缺工問題衍生了非法僱用需求, 對於移工發生失聯產生極大的拉力。移工為了多賺一點錢, 不惜淪為失聯移工, 而飽受缺工、僱工不易的雇主, 也迫不得已冒險走向非法 僱 用一途,讓黑工市場更加活躍, 也讓不肖仲介有機 可趁。除了勞動力不足之外, 我國引進移工也面臨了來源國

金管會許可數位至匯公司經營外籍移工 國外小額匯兌業務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7台北報導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112年7月27日許可數位至匯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該公司係第三家經金管會許可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機構。     金管會表示,依「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非銀行及非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檢具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數位至匯股份有限公司依前揭規定檢具相關書件申請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金管會經洽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數位至匯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得提供印尼籍及越南籍移工將款項匯出至母國之服務。 金管會表示,希望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機構依本辦法規定,導入外籍移工身分確認機制及匯兌款項保障等各項機制,並以便捷之匯款方式,引導外籍移工透過合法之管道辦理匯兌,達到普惠金融之目的。

板橋公所主辦: 生活講座 邀您蒞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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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7板橋報導 】      廣受好評的「板橋生活講座」又將開講, 2023 下半年度將於 8 月 至 10 月週三晚間 7 時共舉辦 8 場,地點在板橋區公所 6 樓禮堂 ( 板 橋區府中路 30 號 ) 。下半年講題包含長照保健、生活法律、 居家裝修、性平親子、新住民文化等面向, 歡迎舊雨新知一起來聽講。     8 月 2 日首場將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臨床心理師呂宜峰演講「 長照路上不孤單~資源聰明找」。面對長照壓力,與其倉皇摸索, 不如優雅預習。現今高齡化社會中對於長期照顧需求逐年遞增, 不少民眾對於長期照顧政策內容及申請方式卻不明瞭。對此, 本課程講師將分享,讓學員可瞭解長照政策下的服務內容, 並找到自己需要的長照服務資源,減輕照顧者的壓力。      本活動免費入場,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限額 200 位聽眾, 18: 00 開放入場  ( 現場排隊進場,不受理電話預約 ) ,額滿為止。 聽眾建議配戴口罩,場內禁止飲食。現場並有圖書禮劵抽獎, 歡迎您踴躍參加,一起來充電! 詳情請至板橋區公所全球資訊網查詢( http://www. banqiao.ntpc.gov.tw )或電洽( 02 ) 296 86911 轉 501 。

文化部公布柯市府北流1.9億欠款真相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6台北報導 】 文化部:拍片不能取代證據   公文不能選擇遺忘   欠錢不要牽拖別人   針對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昨( 25 )日發布影片對外表示,「 北流我蓋我負責」、「今年 7 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 等語,文化部今( 26 )日完整公布 1.9 億履約爭議款細項。 文化部表示, 2018 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辦協議書即已明確說明「 應以核定預算為限」;從北市府自行提供的爭議款資料,亦顯示 1. 9 億的產生主要來自分包及展延,也正是 2018 核定函所要求的改 正事項;且此爭議調解結果早於去年 4 月及 6 月即已出爐, 亦即北市府須付款,或不付款即須支付利息。 對柯前市長卻將此明確結果,誤導為文化部未回文所致, 文化部須以嚴正回應。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已多次對外說明,行政院於 2008 年核定北流 興建經費 45 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 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又發生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 卻自行發包施作的情節,行政院雖於 2018 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 60 億元,但於核定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明「本案計畫期程原自 9 4 年至 97 年,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 108 年,延宕 11 年之 久,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不得再次展延」。 文化部於函轉行政院核定函時,亦寫明「 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 此外,代辦協議書亦清楚明定「應以核定預算為限」。   文化部表示,依據北市府自行所提 1.9 億內容,包含工程分為 4 件 標案(「北基地連續壁工程」、「北基地主體工程」、「 南基地工程」、「北基地零星工程」)發包,超出專案管理服務期程 1,859 日服務費、新增「升降舞台」專案管理服務費,以及 4 件 標案發包辦理多次變更設計費、展延工期 1,588 日監造服務費等 。   文化部強調,北流於 2020 年風光開幕,北市府卻於 2021 年提 出要求文化部支應履約爭議的「不足經費」,亦即北市府也清楚明白 1.9 億款項超出「核定預算」。再從北市府自行提出的 1.9 億爭 議內容來看,亦可證明是因北市府「自己」不當分包工程、 未妥善規劃以致多次變更設計、工程展延所造成, 確實完全違反行政院同意新增經費所要求事項, 因此所增經費依規定必須由北市府自行承擔。   此外,北市府

剝奪六萬多人投票引爭議 監委促中選會,衛福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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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6台北報導 】 圖:監察 委員紀惠容(左)及葉大華7/26舉行記者會 ,要求中選會 衛福部應盡量維護公民投票權 。記者陳漢墀攝影 111年度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及指揮中心表示囿於COVID-19疫情及選務人力考量,決定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惟相關決策及操作方式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依法裁罰之說明有誤及溝通不足, 致引起剝奪 六萬多公 民投票權 之爭議。監察院促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因應未來重大傳染病發生,儘速研議相關措施,確保民眾投票權益 。 111年11月26日為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之投票日,依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公布111年選務防疫計畫,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8日新聞記者會說明,確立居家照護受隔離之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亦不得外出投票。然而此舉影響確診人民投票權,引發外界爭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18日通過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並促請中選會及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指出,中選會及指揮中心111年11月8日宣佈居家照護受隔離之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亦不得外出投票,如違反者,將面臨政府制裁。但指揮中心又於111年11月18日記者會僅呼籲,對快篩陽性而未經醫師判定之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者,勿外出投票,卻無須面對政府制裁。此種區別對待確診公民與僅快篩陽性公民,以決定得否外出投票之手段,是否可以防止COVID-19傳染病擴散以維護國民健康之公益目的,備受外界訾議。 而且依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應對2019 COVID-19指南」,限制人權的措施必須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之檢驗,且不得是歧視性措施。指揮中心與中選會推托囿於當時疫情變化甚劇(註),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卻對於欲出門投票之確診公民,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因此監察院要求,衛福部與中選會允應鑒往知來,與有關機關及早因應規劃,對於未來罹患傳染病而須隔離之公民,如何確保其投票權之課題。 另外,調查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亦指出,居家照護之非重症確診者如果於111年11月26日外出投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面臨最高2年有期徒刑之

監委紀惠容調查:烏坵守備大隊各項缺失 應檢討改善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4台北報導 】 烏坵守備大隊否定蘇士因公受傷之審認標準,欠缺依據且調查過程輕率,另營區X光機損壞致無法於第一時間獲精準診斷,有損蘇士及國軍官兵權益,監察院要求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紀惠容調查「烏坵守備大隊對於蘇士整理光化庫房受傷卻拒發因公負傷證明等情」案,指出該隊認定因公負傷之標準不一,執意官兵執行勤務必須以指定時間、地點及任務為限之作法,欠缺佐證資料,亦乏法規依據,另外其調查過程,過於草率失衡;加以該隊醫務所X光機的保養檢查作業流於形式,未發現損壞情形,均有損蘇士及國軍官兵權益。該案經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通過,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督同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紀委員指出,該隊認定蘇士非屬因公負傷之主要原因為其當時所執行的工作(即整理光化庫房),並非為前1日軍方所派遣的業務,亦非為當日現場幹部交辦之任務。但是,此認定欠缺佐證資料,亦乏法規依據,更有違常理;且該隊現任大隊長於本院約詢時說明:「烏坵基地24小時基本上都是備戰狀態,原則我們都會儘量以因公受傷來考量。」顯見,該隊就官兵是否因公負傷之認定標準不一。另外,蘇士自93年5月16日至烏坵守備大隊服役起,即負責區分隊光化業務,該庫房整理作業當為蘇士職責無誤,何況該隊要求其必須於2週內就110年2月24日二級校閱結果關於光化業務所列缺失,完成改善並接受複檢,蘇士自有整理光化庫房之必要,難認其非屬因公負傷。 另外,烏坵守備大隊對於蘇士於110年3月2日整理光化庫房跌落受傷事件之調查,僅訪談值星官及區隊長2員即認定非屬因公負傷,且明知其與蘇士雙方說詞迥異、各持己見,卻全然採認該2員說詞,未有其他釐清作為。本院調查發現,前大隊長於本院約詢說明:「他們(指值星官及區隊長)都表示,『沒有印象』派蘇士去執行光化庫房整理。」另值星官110年8月19日曾向蘇士表示:「時間過這麼久  要回頭想也會有出入(指蘇士有否向值星官請士要去整理光化庫房)」,則既然值星官當時記憶已模糊不清,則接續於110年9月軍方調查中所表示,沒有派遣蘇士去整理光化庫房等說詞,自難以採信。要言之,烏坵守備大隊對於蘇士是否因公負傷之調查結果,難昭公信! 紀委員進一步說明,蘇士於110年3月2日受傷送至營區醫務所後,因X光機故障,肇致無法於第一時間得知其腰椎受傷情況,該隊對於X光機的保養檢查作業,流於形式,致未能於例行保養作業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