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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李應元:蝦米,劉政鴻連三年「公庫管理」考評甲等

(本報訊)近來苗栗縣新科縣長徐耀昌頻頻為空虛的縣庫叫屈, 媒體也多次起底劉政鴻預算浮濫的事蹟, 而李應元卻發現財政部對苗栗縣「公庫管理」的考評, 竟然連續三年獲得甲等,實在是一大諷刺。 李應元表示,為了管理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財政部實施「 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並依「公庫管理」 等六項指標來進行管考。令人吃驚的是,苗栗縣在民國 100-- 102 年的「公庫管理」項目,都獲得甲等。詳見於以下網址 : http://www.nta.gov.tw/web/ AnnD/uptAnnD.aspx?c0=357&p0= 3836 李應元說,苗栗縣早已違反公共債務法的規定,超額舉債。 但劉政鴻鑽法律的巧門,以虛列歲入的方式,來增加舉債規模。例如 100 年預算編列歲入 386 億,但決算只有 218 億,浮編了 16 8 億元,以便增加 75.6 億元的舉債額度 ( 註 ) 。審計部在民國 1 00 年 10 月就將苗栗縣等相關資料送監察院,並在 102 年 1 月 1 5 日做出糾正。這絕對是公庫管理最核心的問題, 但財政部竟然未將此納入考評。 因此讓劉政鴻在此考評連續三年獲得甲等,也讓人懷疑財政部「 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只是虛應故事。 儘管劉政鴻在苗栗的事蹟罄竹難書, 日前竟然傳出馬政府規劃讓劉政鴻擔任國營事業的董座。李應元說, 馬政府若要再次測試民眾的忍耐程度,那就去做吧。 民眾一定會給馬政府一個刻骨銘心的處罰。 註 :  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 縣市政府未償債務餘額的上限為其年度歲出總額的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