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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俊吉:解散清算「國際通證券」(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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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1,1 》 証交所董事長施俊吉在2016,12,30宣告:子公司「  國際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即日起解散 清算 。並由施俊吉擔任清算人,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19樓之1。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10180332-1.aspx 統一編號 426429770 公司狀況 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 國際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憑證申請 」 「 工商憑證開卡 」  「 廠商英文名稱查詢(限經營出進口或買賣業務者) 」   資本總額(元) 3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 300,000,000 代表人姓名 施俊吉 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19樓之1     登記機關 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 104年09月18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105年10月13日 所營事業資料 (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 H301011  證券商 董監事資料 (序號依據公司基本資料內容顯示) ↑TOP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持有股份數 0001 董事長 施俊吉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2 董事 蔡德發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3 董事 吳青松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4 董事 林欣吾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5 董事 劉彩卿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6 監察人 吳中書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臺灣指數公司開幕 引領「指數創新、加值創富」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7日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轉投資設立的「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1月27日上午於臺北101大樓隆重舉行開幕典禮。典禮邀請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銘宗主委蒞臨致詞,同時也邀請四大基金、證券期貨周邊單位、各大公會等多位重量級貴賓出席觀禮。此外,還有數十位國外交易所及指數公司代表特地前來見證臺灣指數公司的誕生,這場盛會共計上百人共襄盛舉。   典禮開始前,眾多國內外先進與合作夥伴用預先錄製的影片,表達對證交所和臺灣指數公司的肯定、期許與祝福。典禮開場以神秘莊嚴又震撼磅礡的音樂搭配精采絕倫的燈光秀來揭開序幕,接著藉由形象影片來傳達新公司成立宗旨和使命。典禮重頭戲啟動儀式則邀請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證期局局長吳裕群、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證交所總經理暨臺灣指數公司董事長林火燈和臺灣指數公司總經理陳欣昌共同按下啟動按鈕,象徵臺灣指數公司在萬丈光芒中正式揚升啟航。   金管會曾銘宗主委表示,指數化投資具有分散風險且長期穩定獲利的特性,是一項值得深耕推廣的投資方式,金管會相當肯定且重視被動式投資的發展。環顧亞洲及國際主要市場,都有指數專責機構經營當地市場指數業務。金管會為更有效率促進國內指數化投資,支持證交所將指數業務獨立為子公司,希冀國內指數化商品更加豐富多元,吸引更多資金投入,為金融業者創造商機,也為資本市場增添動能。   證交所李述德董事長強調,為落實「金融商品更多元」策略,證交所對新指數、新商品的開發不遺餘力,自91年以來持續與富時、銳聯及標普道瓊斯等國際知名指數公司合編指數,並積極推廣、奠定臺灣指數化投資的基礎。臺灣指數公司的成立將能提高指數開發時效及多元性,也有助於推動跨市場商品合作。未來證交所可協同臺灣指數公司,與國外其他交易所、指數公司或投信公司合作,共同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之指數及商品。   臺灣指數公司陳欣昌總經理也向與會貴賓說明近期國內外指數化投資趨勢及未來臺灣指數公司之業務展望。他表示,臺灣指數公司除了接受證交所委託維護和推廣現有指數之外,將持續編製槓桿/反向型指數、等權重指數及股利指數,並以專業技術靈活開發更多主題型、聰明貝他型指數,或設計客製化標的,提供更多元的指數及加值商品,協助客戶利用被動式投資進行資產配置。   臺灣指數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專業指數資訊服務公司,將專責指數編製、維護、授權及國內外推展,致...

臺灣證券交易所邁開臺灣與新加坡資本市場聯結的重要一步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7日台北報導)臺灣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與國際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際通證券”) 三方於本日共同簽署策略夥伴合約(Strateg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為雙方市場建立跨境交易服務揭開序幕。 為建立跨境交易服務,提供一個交易平台讓台灣投資人以高效率與低成本的方式投資新加坡市場,臺灣證券交易所百分之百轉投資國際通證券子公司,預計於2016年第2季開始提供服務。 由臺灣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及國際通證券簽署之策略夥伴合約為證交所與新交所進一步合作的重要里程碑,除闡明國際通證券取得新加坡交易所之遠端交易會員(Remote Trading Member)資格,將提供台灣投資人與證券商傳送交易單至新加坡市場、處理當地交割、結算及保管完整服務的跨境交易平臺,大幅減輕券商需各自串接或經由當地券商轉單之負擔。三方未來在該合約的基礎架構下,就資訊中心連線、市場資訊傳輸、商品跨境上市及市場教育及行銷等合作項目組成委員會,以加強彼此間之聯繫及合作關係。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國際通證券未來將持續與新加坡交易合作完備跨境交易平臺,使新加坡交易所交易會員得於日後交易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之證券。 李述德董事長表示:「策略夥伴合約的簽署是我們與新加坡交易所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我們也殷切期盼與熱忱歡迎新加坡的投資人未來透過跨境交易平臺來投資臺灣。臺灣證券交易所承諾致力於與各海外交易所進行跨境交易聯結,以提供台灣投資人多元化的投資管道。我們也期待台星通跨境交易平臺的模式可以複製到與其他亞太區交易所的合作。這種模式將協助國內券商能更輕易的提供跨境交易的服務,以促進台灣金融產業未來的發展。」

証交所說明除權除息制度

 (本報訊)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現行網頁上發布除權除息股票,並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理由說明如下: 一、茲因上市櫃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時將使保留盈餘及現金減少,公司資產、股東權益總額會減少,但發行股數未變動,股票價值亦應下修,考量投資人於除息交易日及之後買進並無法參與配息,為反映除息前後權利差異,證交所於公司除息交易日計算「除息參考價」,以除息前一日收盤價減除息值。 二、另當上市櫃公司配發股票股利時,公司的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均未變動,但因發行總股數增加,所以每股價值即變低,相同股票的內含權利在除權交易日已少於之前,為反映除權前後買進投資人可參與或無法參與配股權利差異,證交所於除權交易日計算「除權參考價」,乃以除權前一日收盤價減除權利價值。 三、又因現行股市每日有 10% 價格漲跌停幅度限制,爰以除權除息參考價為基準計算漲跌停價格,供投資人參考。     在鄰近交易所如東京、上海、香港等交易所均有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皆與我國相同。在歐美市場,大部分投資人屬於機構法人,雖然沒有漲跌停幅度規定,但證券商和資訊廠商,會根據上市公司的權值及息值計算參考價格,提供自身客戶下單之參考。     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係為確實反映上市公司配發股利之權息價值,且提供投資人充分的價格資訊,而開盤價係第一盤由買賣雙方委託撮合後呈現之價格。影響市場個股成交價的因素有很多,投資人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後,進行買賣決策,買賣之供給需求決定股票價格,而除權除息參考價非個股成交價,僅提供投資人下單參考。     我國「配息除息」制度符合學理,且是國際絕大多數市場的作業原則。另我國證券市場仍以散戶投資人占多數,若「配息不除息」,即在除息交易日不計算除息參考價,對資訊掌握較不靈敏的散戶投資人,反而可能因為資訊不充足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今起增加代理人下單違約資訊揭露

  (本報訊)臺灣證券交易所為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及保障投資人權益,當投資人發生違約交割時,若其交易屬委託代理人下單者,為防範代理人於其他證券商下單或以代理下單再次發生違約情事,故規範證券經紀商於申報此類委託人違約時,一併將代理人資訊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系統,並將於次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前傳輸轉知各證券經紀商。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為配合上述措施,故修正「證券經紀商申報委託人遲延交割及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之規範,主要重點:違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即轉知各證券經紀商相關違約資訊供其風險管理控管。 (一)全體證券經紀商同一申報日之同種類有價證券買進、賣出違約金額合計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 (二)委託人經代理人下單發生違約。   證交所表示,以上新制自今(3)日起實施,證券商應謹慎並盡責查證,違約申報如發生委託人權益損失或有其他糾紛,應由申報違約之證券經紀商負責。

公司治理藍圖推動有成,股東會品質大幅提升

(本報訊)提升股東會品質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布「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最重要的具體措施之一。為使股東會程序更為透明、股東會召開作業公平公正,且讓股東更有效率地參與投票,藍圖規劃多項推動方案,如擴大實施電子投票、鼓勵採行股東會逐案票決、鼓勵提供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提倡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調降股東會每日召開家數上限等。   證交所表示,以上幾項重大措施,經過修法與宣導推動,已獲致良好成效,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規定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的公司,104年達317家,較103年度的201家增加了116家,增加幅度達58%;104年採用電子投票的公司達257家,較103年的190家增加了67家,增加比率為35%,其中47家係屬自願提前採用;而104年股東常會採行逐案票決家數也增加了136家至393家,增加幅度達53%,提供英文版議事手冊公司由80家增加至131家,增加幅度達64%,英文版股東會年報則由80家增加至107家,增加幅度達34%。而104年議事手冊及年報平均上傳日期亦均較103年提早。   除股東會品質大幅提升外,藍圖所推動的其他項目亦得到推動的成效,在「董事會結構與運作」的部分,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家數,已由103年年底的170家提升至104年6月底的219家,同期間的獨立董事也由488家增加至619家,增加幅度達27%。   有關「資訊揭露」的部分,上市公司104年2月底前申報103年年度財務報告家數為47家,較去年同期的22家,大幅提升114%;在「非財務資訊揭露」方面,截至7月15日止,共計100家上市公司已將103年度CSR報告書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其中71家係屬法規強制規範編製,29家屬自願編製。強制規範編製CSR報告書之上市公司尚有99家係屬最近一年未編製或未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發布之指南編製CSR報告書,或CSR報告書因須經會計師依照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出具意見書,得延至12月31日完成申報。比對編製102年CSR報告書的171家,至104年底預估將會有超過200家以上公司編製103年CSR報告書。   以上這些進步的數據顯示,公司治理藍圖公布後,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與周邊單位及公司治理相關組織之積極宣導與推動,已有效促進上市櫃公司對於各項公司治理機制之重視,未來也將賡續推動公司治理相關措施,提升整...

証交所不宜上市

(本報訊)對於外界建議臺灣證券交易所應上市交易,讓股份自由流通,證交所表示感謝各方的關心與建言,從法規、國際比較及公益性等三方面考量,尚非當務之急。 依據證交法第127條及128條規定,證交所不得於自己或他人開設之集中市場上市交易,股份轉讓對象亦以證券商為限,故在現行法規之規範下,臺灣證交所屬於公益性,而非純商業機構,故是否適合上市容有討論餘地。 各國政府為發展資本市場,對於交易所經營多有其特殊政策考量,即使是已上市的交易所,多國主管機關仍擁有指派董事或人事、業務的同意權,對股東持股也有限制,與一般上市公司差異甚大。 臺灣證券交易所之經營,旨在建構公正、效率及友善之資本市場,並非以營利為目標,除為服務上市公司籌集資金外,更肩負保護投資人權益、維持市場運作穩定與公正性、促進資本市場發展之公益性目標。因此,其業務重點為辦理上市公司監理、市場監視、證券商管理、投資人教育等非營利性業務,以落實企業籌資更便捷,大眾投資更穩當之宗旨。爰以臺灣證券交易所具有前揭之特許業務性質,故不宜辦理上市。

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贈獎典禮

(本報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今(10)日下午5時將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辦理「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頒獎典禮」,以獎勵上市櫃公司在公司治理評鑑的優異表現。典禮除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銘宗主任委員親自頒發獎項外,並邀請到主管機關、證券周邊單位、各大基金、投信投顧公會、券商公會、公司治理相關組織等單位首長,以及多位評鑑委員蒞臨參與盛會。   本次典禮表揚之公司包括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前5%之70家上市櫃公司(分別為40家及30家),以及103年度平均員工薪酬成長公布名單排名前5%之15家上市櫃公司(分別有10家及5家)。經統計受獎公司約七成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親自到場領獎,出席頒獎典禮總人數則將近200人,足見首次評鑑結果受到各界高度重視及熱烈參與。   臺灣證券交易所秉持「流通證券、活絡經濟」的願景為我國經濟注入活水,希望藉由本頒獎典禮的舉辦,肯定表現優異之公司對於公司治理所投入的努力,作為資本市場的楷模,發揮標竿功能,提供機構投資人公司治理表現好的公司做為投資決策參考標的,也鼓勵所有受評的上市櫃公司能見賢思齊,共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公司治理水平,並且善盡社會責任,進而強化我國企業的競爭力。

証交所公司治理評鑑,今舉行宣導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第二屆「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即將自3月3日展開!為讓所有上市上櫃公司瞭解第二屆公司治理評鑑之重要修正內容,並鼓勵落實公司治理,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將於3月3日共同在台北福華文教會館舉辦第一場次「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介紹暨落實公司治理」宣導說明會,並陸續於3月5日、3月6日、3月10日及3月12日分別於台中、高雄、台北及新竹等地舉辦共五場次。 本次宣導會除將說明第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修正內容,並輔以介紹新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等相關規範之修正重點。另特別邀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代表,配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設計,分享電子投票及股務作業等實務,包括法規介紹、對股東會之影響、電子投票與股務作業應注意事項,及公司治理趨勢等。 證交所希望透過此次宣導會,導引所有上市上櫃公司對評鑑內容有深入之瞭解,並協助公司強化公司治理,以提昇我國整體公司治理水平,增進國際資本市場形象與競爭力。 本次宣導內容契合上市櫃公司之實務需求,至2月24日為止已有超過2千多人報名,參與情況相當踴躍。

証交所粉絲頁,邀請您來按讚

  (本報訊) 為竭誠服務投資人 , 並推廣宣導金融知識普及 , 臺灣證券交易所臉書粉絲專頁邀請您一起來按讚,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 ,提供的服務如下: 一、本公司除於官網首頁顯示 FB 外 , 另在「投資人知識網」首頁右上角 ,網址: http://investoredu.twse.com.tw/Pages/TWSE.aspx , 增加 「金融交響樂章 曾銘宗主委臉書」( 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TsengMingChung?fref=nf )及「臺灣證券交易所 facebook 」之連結 ,推廣 宣導本公司舉辦之各類活動 ,增加投資人獲得訊息之管道;並 協助投資人增進證券知識與瞭解證券商品 , 將視為不易學習的證券交易知識 , 轉化為淺顯易懂的內容。 二 、適時更換臉書封面,提昇生動活潑之畫面,另邀請投資人參加本公司舉辦之各類活動,不用親自搜尋,可即時並快速取得最新的重要切身資訊。在臉書推廣本公司活動與廣告,讓人人隨時隨地都能簡單迅速地傳送免費訊息給好友。 三、另提供粉絲在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時,可連結 至本公司之民意信箱 : http://suggestionbox.twse.com.tw/swsfront35/SWSF/SWSF01014.aspx ,此類之洽詢會迅速及便利獲得適時回應 。

葉斯應妨害証交所名譽,判登報道歉並賠償定讞

(本報訊)証交所今日發佈新聞說,亞洲化學(已改名為萬洲化學下稱亞化公司)前董事長葉斯應於擔任亞化公司董事長期間,因遭檢舉涉及對亞化公司背信之行為,經證交所派員於2009( 民國 98 )年2月間實地查核亞化公司,後因亞化公司於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說明未能釐清疑點,證交所為保障投資人權益,乃依營業細則規定將亞化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施以變更交易方法之處置,葉斯應不滿證交所上述處置,於同年4月21日、4月23日及5月4日於臺北地檢署散發宣傳單、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召開記者會散發新聞稿之方式,不實指摘證交所及證交所相關人員為股市禿鷹集團成員。 針對上開不實指摘,前經證交所採取司法訴訟途徑,該案件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最高法院已駁回葉斯應之第三審上訴,證交所於日前已取得法院核發之判決確定證明書,上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最後確定判決結果為葉斯應先生應將其傳述證交所及證交所相關人員與股市禿鷹集團勾結等非事實之言論,於中時、聯合、自由、經濟及工商A版之全國版第1版報頭下廣告欄公開澄清並予以致歉,以回復證交所及相關人員之名譽,並賠償相關人員因此所受之名譽損害。 證交所表示,針對葉斯應先生之不實指控,證交所共提出刑事妨害名譽罪告訴及前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二件司法訴訟,刑事妨害名譽罪部分,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於101年7月判決確定葉斯應先生觸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第2項加重毀謗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本案之所有司法訴訟,證交所均已獲終局勝訴判決,葉斯應之不實指摘,對職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秩序管理業務之證交所而言,係極大之聲譽傷害,證交所透過司法途徑取得相關勝訴判決讓真相還原,對回復證交所名譽具有極大意義。

現股當沖交易投資人適格性,先賣後買暫停當沖之期間

(本報訊)繼1月6日開放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後,6月30日起將再開放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由於現股當日沖銷交易具一定風險性,故開放具一定交易經驗之投資人可從事當日沖銷交易,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且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達十筆(含)以上,但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者及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 2.投資人應事先與證券經紀商簽訂概括授權同意書,約定委託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成交後,就相同數量部分相抵之普通交割買賣,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並應簽訂風險預告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當日沖銷交易委託。 原已於1月6日開放先買後賣當沖交易後即簽訂風險預告書及概括授權同意書之投資人,應儘速補簽新版之風險預告書及概括授權同意書,始可從事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尚未完成簽署新版之風險預告書及概括授權同意書前,證券商應控管該等投資人僅可從事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 另6月30日開放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後,若投資人無庫存部位,亦未現款買進股票,即先賣出而未反向買進沖銷,可以「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券」完成交割,並於次一營業日(T+1日)由證券商總公司帳戶強制買回。若現券賣出成交日後次一營業日(T+1日)無法全數強制買回時,證券經紀商應通知出借有價證券之客戶繼續出借及借入未完成強制買回之有價證券至全數買回為止。出借有價證券之客戶不得要求提前返還有價證券。 考量如遇發行公司停止過戶日,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券若未完成還券程序,將衍生權益補償情形。為減少權益補償之機率,得為當日沖銷交易之有價證券,遇發行公司停止過戶時,自停止過戶日開始前5個營業日起停止先賣出後買進當日沖銷交易及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券作業。但發行公司停止過戶之原因不影響股東權行使者(如發行公司換發新股),不在此限。於前述停止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期間,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不受限制,投資人仍可從事先買後賣交易。 6月30日開放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首日,臺灣證券交易所之臺灣50指數、中型100指數成分股中有11檔標的,因上述原因故暫停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臺灣證券交易所請投資人應多加注意。投資人可至證券交易所( www.twse.com.tw )網站查詢暫停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之標的預告表、當日得當日沖銷交易之標的及當日暫停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易之標的。證券交易所基...

證交所:6/17三陽工業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本報訊)證交所表示,三陽工業公司2014年度股東常會開會場所於5月27日及29日先後經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及消防局函示違反建築法規及不符合安全檢查規定,恐有影響該公司股東參與股東會之權益及安全之虞,爰依「研商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股東常會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會議決議,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股務代理康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本年6月13日前至三陽工業公司股東常會開會場所進行實地勘查瞭解改善情形,惟三陽工業公司迄未能配合勘查,且於本年6月15日召開之說明記者會中亦未提供具體資料以證明其確已改善。 證交所表示,考量(一)三陽工業公司前揭違反建築法規及不符合安全檢查規定,迄未提供具體資料以證明其確已改善(二)未配合集保公司等相關單位勘查股東會會場(三)該等事宜係屬重大影響三陽工業股東參與股東會之權益及人身安全之情事,爰依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6月17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5/24金融總會舉辦「2014金融就業博覽會」

 (本報訊)  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為提昇就業機會,吸引優秀人才進入金融業服務,將於 5 月 24 日(星期六)至台大綜合體育館三樓主球場辦理「 2014 金融就業博覽會」。     本活動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與銀行公會、信託公會、票券公會、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期貨公會、壽險公會、產險公會、保代公會、保經公會及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共同主辦,各周邊機構共同協辦,活動自 5 月 24 日上午 10 時開始至下午 3 時 30 分結束,地點在台大綜合體育館 三樓主球場及一樓東側廣場(台北市羅斯福路 4 段 1 號;新生南路與辛亥路交叉路口) 。活動主題以 「提供求職就業資訊」為主要訴求,並搭配金融商品及資訊宣導,提高對社會貢獻,以有助於提昇金融業整體公益形象 及善盡社會責任。   由於這個活動頗具意義, 臺灣證券交易所積極參與, 活動 規劃除「投資人知識網」入會外,尚有「網路闖關遊戲有獎徵答 — 試玩版」,過關即可得獎品 。 現場並展示證券市場商品、制度說明與投資人風險教育等證 券知識宣導,以及本公司歷年來業務求才的資格條件及資訊管道、欲擔任證券從業人員資格條件及其獲悉資訊來源之相關簡介,民眾一方面可以多瞭解證券投資知識及加強投資風險意識,同時還可以獲得實用精美的獎品,「一舉數得」。 證交所 希望大家踴躍參加,並鼓勵有就業需求者,一起來共渡一個充滿溫馨又知性的時光!

証交所:股東會旺季,股東應注意

(本報訊)證交所4月15日公告之「落實及強化證券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出席股東會之內部決策過程及指派人員行使表決權」標準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內容主要係整合「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0條」、金管會函釋,及為維持證券商內控內稽有效正常運作而要求留存相關資料備查,並納入「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證券商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達三十萬股以上者,其表決權之行使,應由證券商指派人員出席,而其投票表決權之行使,得依公司法之規定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證券商有擔任持有股份公司之董監事者,其法人代表人如非公司內部人應具有合理事由,與其法人代表人之指派程序等均應留存資料備查。 證券商出具指派書應於指派書上就各項議案行使表決權之指示予以明確載明,並留存資料備查。 另配合金管會推動公司治理藍圖,將電子投票列為實施項目,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金管會102年發布函令,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一萬人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於103年股東會時須採行電子投票,使投票更為便利。 經統計去年上市公司有111家採電子投票,未來採電子投票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之公司必然會愈來愈多,股東行使表決權未來將更便利。 無論是證券商股東或是ㄧ般自然人股東,無論是親自出席、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股東投票表決權,臨此股東會旺季,除了股東會紀念品、股息股利之領取外,當然莫忘積極行使投票權及發揮其影響力,提升及實踐股東行動主義。

證交所研商「公司治理評鑑系統」會議,圓滿落幕

(本報訊)為協助投資人瞭解我國公司治理實施成效,並引導企業強化公司治理水平,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依據「2013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之規劃,建置「公司治理評鑑系統」,對所有上市上櫃公司進行公司治理評鑑,以期達到一、獎勵優良公司、發揮標竿功能;二、與國際接軌,提升國際形象;三、資訊公開、擴大參與,提升資本市場品質等三大目標。   證交所為聽取各界建言,擴大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參考資訊之範圍,以完善評鑑制度之訂定,於3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研商公司治理評鑑系統相關事宜會議」。此次會議邀請國內對公司治理嫻熟之專家學者及會計師事務所、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企業永續發展協會、投資人保護中心、內部稽核協會等相關機構單位暨上市(櫃)公司代表等約100人出席,就公司治理評鑑指表內容進行討論,會議過程發言相當踴躍,並肯定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之規劃。證交所表示,藉由現場互動,廣納各界意見,將使公司治理評鑑系統更趨完備。另外證交所亦規劃於本(103)年4月至5月辦理北、中、南多場宣導說明會,俾利上市、上櫃公司皆能對於公司治理評鑑系統有所瞭解。   證交所表示,我國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架構主要係參考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所公布之之公司治理原則,分為「股東權益維護」、「股東平等對待」、「董事會結構與運作」、「資訊透明度」及「利害關係人利益之維護及企業社會責任」等五大構面,並參酌國際主要公司治理評鑑機構如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評鑑、東協公司治理計分卡及我國資訊揭露評鑑等,訂定出符合我國國情兼能與國際接軌之評鑑指標。證交所並表示,這是我國第一次對所有上市、上櫃公司作全面性之公司治理評鑑,希望透過這套評鑑機制,能促使所有公司更加重視公司治理,型塑我國公司治理文化,創造共利企業價值。

証交所【投資小百科】-案例分享

(本報訊) 證交所稽核部前陣子接獲某一投資人檢舉案件,指稱某證券商營業員未依該投資人的指示下單,經派員前往了解,才發現其實是該投資人在下單時,為圖一時方便,未明確說出委託價格,造成最後實際成交價格,與該投資人心裡設定的價格差距過大,故心生不滿而逕行檢舉。   證交所表示,未以「限價」委託,是證券商最常遇到的交易糾紛之一。對於投資人而言,或許因貪圖一時方便或疏於注意,下單時未講明委託價格,或直接指示營業員以股票市價買賣,但往往最後成交的價格與心裡設定的價格差距過大,而認為權益受損。對於營業員而言,在接單的過程中,或許因為遷就客戶,或推託因雙方默契而接受非以限價之委託單,但這樣的行為已違反證交所營業細則第79條第1項相關規定。   ※竭誠為您服務,證交所小叮嚀※ 證交所特別提醒投資人與證券商營業員,下(接)單買賣股票時須以指定價格委託,以避免衍生交易糾紛或受到處分。再者,將來採逐筆撮合的交易制度上路後,若以市價單買賣,最後成交價格的波動可能更大,為維護投資人自身權益,於下(接)單時,務必要小心謹慎,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証交所副總簡立忠,分享內部控制案例

(本報訊)證券交易所簡立忠副總經理將於11月3日獲邀參與內部稽核協會所舉辦「2013年亞洲區內部稽核研討會」(ACIIA Conference),並於會前會講授「內部控制相關規定與案例之探討」課程。 本次課程以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內部控制案例解析及內控作業常見缺失等三大主軸作為講授重點。第一主軸,從法令規範談起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並說明內控制度之目標、要素及控制作業等範疇,與會者可對內部控制整體架構、內部控制制度之建立程序及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涵蓋範圍獲得相當瞭解;第二主軸,蒐集近年來上市公司違反內控規定案例如:員工挪用資金、詐領公款、勾結廠商及竄改文件等九個實例,從內部控制制度五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及溝通、監督)的觀點,逐項精闢解析各案例於哪些環節及控制點有未盡完善之處,另輔以詳細說明並建議內部控制制度應強化之方向,俾使與會者汲取案例經驗,進一步檢視企業內部作業流程及可能風險,並設計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且能合理確保達成「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三大目標;第三主軸,則彙整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從事資金貸與他人及為他人背書保證等內控作業常見缺失,並依程序面、公告面及執行面分別列示,以提醒注意避免再發生。 本次演講期望藉由讓與會者將更能熟悉現行內部控制相關規定,並透過案例分享瞭解企業內部控制可能發生之缺失態樣以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強化方向。 由於此次與會者大都是上市櫃公司管理人員、財會人員、內稽人員及會計師等與內部控制相關領域之人士,對提升其專業職能及強化上市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將有相當助益。

中國旺旺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終止上市

(本報訊)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旺」或「該公司」,證券代 號:9151)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以下簡稱「TDR」),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核議後,該公司TDR自2013年10月15日終止上市。 自2013年7月1日起,該公司TDR在外流通單位數少於1千萬個單位。基於整體財務和成本效益考量,該公司於8月2日經董事會決議,依規向本公司申請其TDR終止上市,並由該公司及其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承諾以每單位TDR新臺幣40.63元無限制收購其在外流通之TDR。 於10月14日最後交易日前,投資人除可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因該公司原股仍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投資人亦可自行向存託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惟投資人應注意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風險(例如: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 或投資人可選擇於10月15日終止上市日後: 一、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規定出售存託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旺旺TDR持有人。(欲選擇此方案者,請於10月14日前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通知書請詳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之附件)。 二、自終止上市日起50日內(即自2013年10月15日至12月3日止),持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向原開設集保帳戶證券商填具收購申請書辦理應賣交存事宜。 另,於10月11日及10月14日買進旺旺TDR之投資人,因證券交割日逾存託契約終止日(即終止上市日)之後,故無法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 旺旺TDR於2009年4月28日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發行單位數為2億1仟萬個單位,每1單位TDR表彰原股1股,發行價格為每單位新臺幣15.5元。該公司上市以來財務業務未發現有異常情事,且每年均配發現金股利,迄今累積發放現金股利約為每單位TDR新臺幣3.55元,其原股仍於香港交易所正常交易。 旺旺在臺存託機構及股務代理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凱基證券等相關機構,將會持續配合辦理後續投資人服務事宜,投資人可逕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twse.com.tw)查詢「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

12/1舊版公開資訊觀測站,停止查詢服務

(本報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2010年7月建置「新版」公開資訊觀測站後,即不斷依投資人需求為出發點新增各項便捷之查詢功能,不僅使網站使用效能及操作介面功能大幅提升外,也帶給投資人煥然一新的資訊揭露平台。   為確保投資人使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之資料及路徑一致,臺灣證券交易所將進行資源整合服務,現「舊版」公開資訊觀測站使用比例已大幅下降,從「新版」建置初期27.54%下降至2.93%,可見「新版」已成為投資人資訊查詢的首選揭露平台,同時考量「舊版」系統環境及擴充受有限制,無法負荷新增之查詢功能,故訂於12月1日停止「舊版」之服務功能。   臺灣證券交易所呼籲,請「舊版」使用者及早熟悉「新版」操作介面,「新版」提供資訊項目搜尋列、RSS訂閱及網站地圖等多項便捷功能,以協助初次使用者能以最快速度查詢資訊及掌握市場動態,自12月1日起將以「新版」公開資訊觀測站作為單一資訊揭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