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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社長獲大同大學名譽博士 戴正吳感恩貴人 豁達看人生

 〔台北訊〕夏普社長戴正吳獲授大同大學名譽博士學位。他經歷人生多次轉折點,對人生起伏際遇多有體悟。他滿懷感恩,豁達笑看人生,期盼後進者迎接挑戰、勇於轉型創新。    戴正吳昨天獲大同大學名譽博士學位。拿著名譽博士學位證書,他開玩笑說,小學畢業典禮拿到全勤獎獎狀後,接著就是這一張「獎狀」了。    戴正吳二十八日晚上才回到台灣,今天看到這張名譽博士學位證書,他神情難掩激動。    戴正吳於一九五一年出生宜蘭頭城,他自嘲小時候成績沒有很好,其實他考量家庭和就業因素,放棄了原先可以就讀的師範大學和公立學校志願,選擇可以進大同公司工作的大同工學院就讀。    戴正吳很感念大同老校長林挺生,林挺生提供公立學校的學費,並給機會讓畢業生進大同公司工作。    戴正吳也對在大同工學院就學時期的林素娥教授,印象非常深刻。    他回憶道,當時大同工學院要求日文必選,他苦讀日文,日文成績很好。畢業考他提早寫完,結果考卷不見被同學搶走,後來被教授發現,考卷已傳了大半個教室。教授很生氣說,「我這麼疼你,你還作弊!」    戴正吳說,儘管當時他講沒有作弊,最後還是只拿了五十分,還好以前分數都很好,還是高分畢業。    戴正吳談到,之前他跟林素娥教授還有在日本一起吃飯。後來林教授進加護病房時,教授說很想見他,他飛奔進加護病房,握著教授的手。一個星期後,教授就走了。    戴正吳說,林素娥教授是影響他很重要的貴人之一。    戴正吳不諱言指出,他進入大同公司服務,其實不是很順遂,之後他看到有機會可以去大同日本子公司,找公司採購主管背書,然後考試,考上日本子公司奮鬥3年。    他還透露,去大同日本子公司服務時,就跟現在和碩的總經理廖賜政睡同一間寢室。    他說,人生有很多差異化的定位與抉擇,當時很多人「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他因為個人因素,沒法出國留學,但是他選擇在大同工學院苦讀日文,選擇走上去日本子公司服務這條路,往後也在多是做美國生意的鴻海集團,殺出一條做日本生意的道路。    當然,戴正吳更感謝郭台銘。戴正吳說,當初郭台銘是鴻海精密總經理,郭台銘面試戴正吳後說:「若你不來鴻海,以後我都不用大同畢業的。」    戴正吳笑說,沒想到被郭台銘「看上」,開啟了在鴻海服務三十年的契機。    戴正吳說,人生碰到很多機會和危機,只要做出選擇,危機就會轉折成機會,人生就是面對各種轉折點做...

富邦陳佳慧吸金九億,再詐四千萬判她四年

2015-09-12╱台灣時報╱第11版╱大社會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富邦證券公司超級營業員 陳佳慧 ,去年涉吸金九億元遭判四年確定,但法院審理期間,她為籌和解金,再假借操盤手誘騙投資人買股票,計詐得四千萬多元,台北地院昨天依詐欺罪再判她四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三年前,在 富邦 證券擔任營業員的 陳佳慧 ,被控向投資人謊稱有未公開的「政府公債」及「公司債」,可私下代為操作,並向投資者佯稱可獲高利息,從九十五年起詐騙百餘民眾吸金九億多元。    投資人不滿損失提告,去年七月 陳佳慧 被判四年確定。   一○一年間, 陳佳慧 再被控為籌和解金,再向股民自稱操盤手」,誘騙多名金主購買股票,共詐得四千三百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 陳佳慧 認罪。法官審酌她有前案,依四個詐欺罪判她四年。案可上訴。(轉貼)

鍾紹和被控護航廠商 發回更審

2015-07-25╱台灣時報╱第11版╱大社會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前國民黨高雄立委 鍾紹和(註:美濃人) 被控護航新加坡廠商收賄三百萬元案,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未對 鍾紹和 是以法定職權,或是藉由實質影響力影響政府官員,判決理由出現矛盾,昨天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檢方起訴指出,新加坡商「永順」集團所屬「聚利順」公司及「永順船舶」總裁董欣耀(檢方另為不起訴),於八十九年間,提出欲以該集團所屬「天使一號」油輪在「高雄港港外駁油作業」,雖經交通部同意,但因還事涉環保署、海巡署權責,加以「聚利順」未針對後續事項處理提出環評計劃,致使全案計劃終止。    九十九年間,董欣耀就該「高雄港港外駁油作業」案,請託 鍾紹和 協助幫忙。    一○○年一月間, 鍾紹和 指示其助理陳佳成邀集交通部航政司等機關到立委辦公室協調。同年四月十五,董欣耀為感謝 鍾紹和 協助,並積極推動該申請案,就邀鍾到其公司,並交付三百萬元作為報酬。     鍾紹和 於收受賄款後,同年五月十七日再度邀集環保署等機關研商,事後鍾並向董報告進度。    五月廿七日,董再提領四百萬元欲作為再次酬謝,但因該案無具體成果,鍾以暫無資金需求未收受。    該案歷經三次協調會無具體成果, 鍾紹和 責成助理草擬「擴大高雄港區域管理範圍五浬海上範圍」提案,透過其他立委在立法院交委會提案,並做成附帶決議函送行政院卓參,全案經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送辦    鍾否認收賄犯行,稱三百萬元是董欣耀對其服務處開支的贊助及投資款項。不過,檢察官未採信,依貪污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一審依 貪污治罪條例 職務收賄罪將 鍾紹和 判刑八年,二審去年八月改判七年六月,並褫奪公權五年。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昨天撤消原判決發回更審(轉貼)

涉侵占補助款 FAPA前會長胞弟緩起訴

    2015-04-18╱台灣時報╱第11版╱大社會╱陳一雄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前總統 陳水扁 機密外交金援案外案,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前會長陳文彥胞弟陳米慶被控侵占補助款十萬美元,台北地檢署審酌陳米慶認罪,又繳回不法所得,昨天予以 緩起訴 。    檢方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指示外交部資助美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外交部在九十二年至九十三年間,以機密外交名義,各匯出四十萬美元,共八十萬美元到時任FAPA會長陳彥胞弟陳米慶帳戶。未料,陳米慶竟與女會計涉嫌侵占其中的十萬美元。    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追查相關金流,發現兩人涉嫌侵占案外案,發交台北地檢署調查。    檢察官審酌兩人已認罪,也繳回十萬美元不法所得,將兩人 緩起訴 ,但兩人須各繳交國庫新台幣五萬元。(轉貼)

法院庭務員詐領交通費認罪獲緩刑

  2015-04-18╱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綜合╱鍾錦榮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高雄高分院林姓庭務員,為減少交通開銷,涉嫌以承租地不法詐領交通費補助款十四萬餘元,被依詐欺罪嫌送辦;但檢察官偵結指出,林員認罪,並已將詐款繳回,將他 緩起訴 ,並科處三萬元。    檢方指出,在高雄高分院擔任庭務員的林姓男子(四十三歲),其原實際居住在台南市,但林因從台南通勤到上班地點,每月費用高達六、七千元,就萌生詐取交通補助費的犯意。    林員於是從九十七年六月一日起,透過不知情的柯姓屋主簽約承租其高雄鼓山區裕誠路的住處,並每月匯款五千元到柯帳戶。    林並未依規定立即填載上下班交通費調查表,而沿用戶籍地為現居地的舊申報資料,致高雄高分院人員繼續核發每月二千九百元的交通補助費。    直到一○一年七月四日,林員才向高雄高分院申報承租地,總計林共向高雄高分院共詐領四十九月,達十四萬二千一百元的交通補助費,後經檢察官受理告發後偵辦。(轉貼)

爆吞捐款 王丹轟中時(短貼)

2014-08-16╱台灣時報╱第7版              〔記者李麗慎台北報導〕最新一期《時報周刊》昨天報導中國民運領袖王丹私吞捐款,王丹隨即回應,痛批遭中時集團趁他忙跑醫院時連續抹黑攻擊,「這樣的報道(導)就像走路遇到地上一塊痰」。   《時報周刊》報導,一名自稱是六四同志的唐柏橋指稱王丹私吞捐款,除了A走前總統 陳水扁 時期捐贈給大陸民運的二十萬美元,包括「中國青年人權獎」的基金同樣「」,   對此,王丹在臉書做出回應表示,新一期《時報週刊》又發頭版報道,這一次說他是『貪污捐款』。該刊這次採訪在海外民運中非常邊緣的、聲譽很差的人,來對他進行誣衊,鍥而不捨的精神,背後的動機顯然並不簡單。   王丹質疑,通篇沒有給出一個字的證據的說法,跟中共派出的五毛在網絡上對他進行的抹黑,已經完全一致。「你要拿出證據說你不是貪污犯,否則你就是貪污犯」的荒謬說法,更是跟中共旗下的《環球屎報》如出一轍。「雙方,終於合流了。」   王丹無奈地說,這樣的報道就像走路遇到地上一塊痰,「我打算繞路走,根本不回應那位唐先生。」   稍後,王丹再補上一篇貼文表示,「這些天,我忙著跑醫院,很多臺灣人送上關心和祝福,也有中時集團趁機連續抹黑攻擊。一樣米養百種人啊。我還是那句話,政治立場可以不同,但是不應當沒有人性。」   懷疑得腦瘤而回台就診的王丹也說,神經內科的各項檢查已經全部完成,因為要彙整分析報告,結果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出來。最晚下下週一(二十五日)吧!

你來我往津台媒體交流峰會(轉貼)

2014-06-14╱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要聞╱李啟聰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第三屆「你來我往津台媒體交流峰會」今年在高市華園大飯店舉辦,兩岸媒體、學者齊聚一堂進行深化交流,主辦的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理事長馬道明希望兩岸媒體合作能進一步簽訂合作意向書來共創雙贏。隨後,天津媒體即到本報參訪,與本報社長林世英等交流平面媒體經營策略等。    昨天上午,天津市台辦主任 周克麗 、天津日報集團孫佩玲、天津今晚報社委員徐志仁、天津市台辦新聞處長王金鎖等人與會,馬道明與南方生活報總編輯蘇正國等人熱情接待。    馬道明表示,高雄人的熱情就如同台灣南部的陽光般熾熱,天津與高雄都是美麗友好的大城市,希望雙方的媒體交流包括平面、電子、廣播電視與網路等都能發揮最大的功能,深化與擴大雙方媒體合作並能進一步簽訂合作意向書以共創雙贏局面。    徐志仁指出,此一媒體交流峰會已是第三次舉辦,開啟了兩岸媒體合作交流的契機,中國的媒體發展迅速商機很大,期望藉著台灣媒體經營的豐富經驗和中國相輔相成,未來的媒體合作交流空間極大,也希望藉此讓台灣媒體多了解天津媒體的現況,深化合作交流有效提升兩岸媒體競爭力。     周克麗 說,兩岸媒體交流參訪日益頻繁,也朝向基層民間、社團與學生等走經濟社區交流,台灣民眾前赴天津參加論壇與夏令營等,也不乏參與投資合作洽談,增進雙方的情感交流,媒體交流峰會建立雙方交流平台,進而建立彼此共識與長效機制,希望未來能進一步深化合作內容加強合作領域。    津台媒體交流峰會在昨天中午結束後,來自天津的媒體即轉到本報參訪,由本報社長林世英、副社長林天從等接待,雙方就當前兩岸媒體經營與發展策略交流。本報社長林世英指出,台灣時報是台灣「無黨派、獨立報」,一直以來,就是扮演中南部民眾心聲的平台,維護中南部民眾權益,台灣時報堪稱最強而有力的媒體。

建台水泥昨天發生糾紛去年以四十多億元取得大樓部分資產的三禾資 產在院未點交前要強行進入大樓施工(轉貼)

2014-06-14╱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綜合╱盧繼先 ︹記者盧繼先高雄報導︺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日前發函建台水泥,要求本月二十日前將去年法拍低樓層資產自行點交給拍定人 三禾 資產, 三禾 資產昨天由律師陪同前往建台二樓要動工封樓。建台表示,依法未點交前仍是建台資產不同意對方施工,下週將提告訴,警方獲知派員到場錄影存證。    建台水泥在高雄八五大樓中低樓層的資產,去年法拍由 三禾 資產管理公司以高出底價甚多的四十五億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元得標,。     三禾 由年代董事長練台生主導,三立電視董事長林崑海及一家土地重劃公司是主要股東,資本額十五億元。建台水泥的百分之八十五債權,由年代電視董事長練台生主導的 三禾 公司取得。    建台水泥發言人趙國生表示, 三禾 資產管理公司向法院標得八五大樓內,建台水泥所有部分產權,在法院尚未通知點交前,即向本大樓內百貨專櫃散發要求七日搬遷通知函,且頻頻擅自侵入,作出干擾動作。    趙國生說,對方於端午放假日,更潛入各樓層,在各安全門內製作門栓串死,致無法自由進入,構成公共安全問題等,雖報請建管有關管理單位協助處理,有關管理單位令其拆除,但迄今猶未拆除。    趙國生指出,建台本月五日才收到法院通知,於十五日內將拍初不動產點交予拍定人。期限尚未屆滿,拍定人 三禾 資產再度擅自侵入,於樓層間製作封閉門,致無法自由進出各樓層,顯已違反 強制執行法 第九十九條,構成強制罪嫌、侵佔罪嫌及公共安全問題等。又於施作時,擅自使用建台電力設備及電力,也構成竊盜罪嫌。    昨天上午十一時八五大樓一樓開門營業, 三禾 資產法務人員與律師帶多位施工人員強行進入建台二樓,警方獲知派員到場錄影存證,建台表示在尚未完成點交前仍是建台資產,對方強行進入下週一將向對練台生及施工人員提出強制等告訴。

檢察官何妨主動替郭瑤琪平反? 許文彬

   2014-01-05╱台灣時報╱第14版╱社會焦點  交通部前部長 郭瑤琪 被判收賄罪處徒刑八年確定一案,被告本人灑淚喊冤,甚至無奈地表示將要絕食抗議;不分藍綠陣營的律師公開力挺,法學教授投稿媒體呼應,網路連署熱烈聲援。就法論法,這個案件是否有誤判之憾,確實存在值得檢討、斟酌的空間。    本案的關鍵爭點在於:就現有的卷證資料,衡諸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是否足以證明被告確有收取「茶葉罐中的兩萬美金」?縱使有收,這筆錢是否與被告之職務有「對價關係」?按照吾人「基於普通日常生活之經驗」(最高法院判例用語),廠商與公務員若真有「期約授受賄賂」之主觀犯意與客觀行為,儘可當面講清楚;又何必拐彎抹角、費盡心機地把錢裝在茶葉罐相贈,而且城府頗深地半句訴求語言也不說?    該案於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時,「 刑事妥速審判法 」已經頒布施行,對於有罪的認定,採取更為嚴謹的證據法則,其第六條明定:「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法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者,應貫徹無罪推定原則。」    況且,該案曾經一、二審法院均作出無罪的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九條規定,檢察官若要提起第三審上訴,限於判決有違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及適用法令抵觸憲法之情形。雖本案當年檢察官提起第三審上訴時,該法尚未頒布而無此適用,然參酌其立法精神,也不難窺見本案最終所為有罪判決容有可議之處。    報載台北地檢署已發傳票傳喚 郭瑤琪 於明年元月八日到案服刑,但願執行檢察官詳閱卷宗,本諸 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所定「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的旨意,認真考量是否可循再審或非常上訴途徑予以救濟。經查,法務部為貫徹檢察官之公益角色,曾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以「法檢字第0九九0八0四六0六號」公函,指示全國各檢察機關,「於受刑人到案執行時,除應注意人別訊問外,並應注意訊問受刑人對確定判決有無意見,以查明有無非常上訴或再審事由」。此一行政規則正可於本案援引適用。    「 郭瑤琪 案」若能由執行檢察官主動發揮「檢察官之公益角色」功能,遵照前述法務部頒行規章,以及刑事妥速審判法有關規定,進行冤案之平反,將可樹立檢察體系之新形象,讓廣大人民一新耳目,從而開創我國司法改革的里程碑!    ...

立委不肖 錯在選民    陳茂雄 (轉貼)

 《會計法》修正案在本週成為新聞焦點,不過讓人感到疑惑的是民眾真的關心公共政策,瞭解政壇上的真相嗎?事實上這一次風暴只不過是媒體炒作的效果而已,不是民眾真的關心公共政策。上一次《會計法》的修法是幫行政官員除罪,並沒有出現太大的雜音。有人將公款放入口袋可以除罪,喝花酒卻不可,不知這是什麼邏輯?更嚴重的,有人將公款放入口袋,法官卻直接判決無罪,還不必勞動立法院除罪。  懂得編列預算的人都很清楚,個人的待遇必定編在人事費,而特別費屬業務費,不是人事費,絕不是待遇的一部份,將它放入口袋就是貪污,可是法官卻認同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捐款超過放入自己口袋的特別費就無罪,奇怪,法官有否問過那些民代是否有過捐款,若是捐款超過喝花酒的錢,不是也符合大水庫理論嗎?台灣的司法竟然認定公款可以直接入袋,但不能用在吃喝方面?  事實上立法院真正的錯誤是他們做了違憲的事,因為他們沒有權力幫人「除罪」,若是立法院可以「除罪」,國會多數黨就可以大量集體貪污,出事時再除罪就能擺平。依憲政體制,可以幫人除罪的只有總統,憲法授予總統「大赦」之權,總統可幫所謂「歷史共業」除罪,可是憲法並沒有給國會議員「除罪」之權。這一次立委胡亂「除罪」變成過街老鼠,事實上立委荒謬的行為多的是,真的是罄竹難書。 有人考台大研究所落榜而找上立委高金素梅,立委的助理就發一份公文給教育部,缺乏格調的教育部竟然要台大提出說明。事實上這有什麼好說明?程度不如人就考不上,這是很單純的結局。若是台大的入學考試出現弊端,那也是司法檢調所管轄,國會議員無權介入。若是出現失職的問題,那也應該由監察院調查,還輪不到立委過問,可是台灣的立委卻干預到大學的招生,不知她是否有權要求台大發給她一張博士學位的證書?  日前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針對本屆立委表現再度提出批評,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立法院轄下各委員會,累積考察天數高達一百六十二天,平均耗費上千萬,但卻沒有公布任何一次的考察報告,他質疑立委是假考察真旅遊。事實上多數立委連「真旅遊」都沒有,他們只要有出入境紀錄就可以領出國經費,不必實報實銷,直接將錢放入口袋,既然沒有出國,哪來考察報告?以前每位立委每年有三十二萬元的出國經費可以直接入袋,前一陣子由於立委磨刀霍霍的要改革別人,才讓人揭穿十多項自肥的案件,出國經費才改成每年二十萬元,但還是一樣可以直接入袋。  行政官員若是失職,有監察院可以監督,可是台灣...

蔡英文怎麼會是「女版馬英九」?(轉貼)

  陳茂雄  日前蔡英文接受《商業周刊》專訪,被問到有人說蔡英文會不會是女的馬英九,蔡英文立刻回答「他連菁英(專業素養)那塊都不如我」,蔡英文認為自己的知識比馬英九高出很多,而且她受的訓練也比他完整,除了法律,她還受到經濟的訓練,十五年來的談判,幾乎所有的產業她都走了一遍。她還表示,民進黨內很多人叫她不要再推動政策了,因為在政策方面全台灣已經沒有人能贏過她,所以應該多去搞政治的事情。可是蔡英文表示,很多搞政治的人最後為什麼會走火入魔,就是因為政策沒有做好,所以才要訴諸政治來維持權力,如果政策做得好就不用靠政治了。  除了兩人都是「人」,而且都獲有博士學位外,其他地方怎麼會相同呢?蔡英文將兩人比較的重點放在「知識」,是還沒有抓到馬英九最弱的地方,他最嚴重的是缺乏「常識」,不要說蔡英文,在「常識」方面輸給馬英九的人真的太少,二○○八年的總統大選,當馬英九與謝長廷辯論時,令大家印象最為深刻的是社會上發生的事情馬英九都不清楚,好像他一輩子都沒有看過報紙一樣,號稱喜歡運動,對台灣出身的體育明星卻相當陌生,蔡英文完全沒有這一方面的問題。  他們兩人還有一個重大的區別,就是出身的背景差異太大,馬英九在獨裁體制的執政黨長大,政治人物要出人頭地必需要有人提拔,在成長過程中,必定謹慎的奉承上級,可是熬成婆之後,也一樣會將一般人當「奴才」看待,才會說出「我將你們當人看」這種世紀大笑話。蔡英文在民進黨的資歷雖然不久,然而還是受到民進黨的薰陶,民進黨原來是在野的民主政黨,政治人物所獲得的權力都是人民所給的,所以會將人民當作主人,與人民的距離相當近。  馬英九並不像「總統」,倒有幾分像「皇帝」,因為總統是人民的公僕,需要瞭解人民的生活;皇帝是人民的主人,雙方有很大的距離。好皇帝當然也會苦民所苦,但有很多皇帝完全不瞭解人民的生活情況,才會發生晉惠帝聽到有人因為沒有飯吃而餓死時,很疑惑的詢問道「何不食肉糜」?這種事情在民選的總統不可能發生,可是在台灣卻出現類似的問題,台灣樣樣都漲,只有薪水不漲,只是商人擔心公然漲價會被譴責,所以用「減量」的手法來執行實質性的漲價,因而有學生埋怨現在的便當吃不飽,馬英九卻回答為何不吃兩個便當?這真是絕妙透頂的對話,他何不回答「改吃兩碗魚翅」豈不更佳?這一類的問題不要說蔡英文,一般市井小民都不可能發生。  中國國民黨原來是獨裁的執政黨,掌握所有資源,其特色就是權力中心...

政治算計、財團利益與公民力量      黃國昌(轉貼)

反媒體壟斷立法的試煉 「反對媒體壟斷、捍衛言論自由」的運動訴求,在二○一二年的台灣社會捲動了豐沛的公民力量。原本不願得罪媒體財團、選擇噤聲不語的政治人物,紛紛跳出來加入反對旺中集團企圖不斷收購媒體的行列,即便是一開始否認台灣有媒體集中化問題、聲稱沒有必要修訂防止媒體集中相關法律的馬政府,亦改口承諾將推動反媒體壟斷專法。頓時,反媒體壟斷運動的士氣達到高點,在壹傳媒交易案破局後,公民力量更似乎取得了勝利。  然而,只要稍微了解內情的人都知道,媒體財團在檯面下的遊說,不僅從未停止,觸角更從政治人物擴及學界社團。對於民進黨在今年年初提出的廣電三法修正案,原本信誓旦旦支持儘速完成修法的國民黨立院黨團,之所以上演一夕變卦的荒謬戲碼,絕非偶然。馬英九主席雖然企圖以「反媒體壟斷、保障言論自由,不隨民進黨起舞,另訂媒體獨占防制法」的說詞為國民黨找下台階,而該黨政策會亦宣示反媒體壟斷立法是執政黨在立法院本會期推動的焦點法案。不過,時間通常是對政治人物的最佳檢驗,而在涉及傳媒財團利益的反壟斷議題上,所需要的檢驗時間其實也不必太長。  立法院在即將結束的本會期,對於反媒體壟斷法,事實上僅在上週四進行了一次交通委員會的實質審議,進度是完成「法案名稱」及「第一章總則章名」的修正。原本信誓旦旦在本會期推動專法的國民黨團,實際的作為卻是不斷拖延。國民黨立院黨團在十九日公布的本會期優先法案清單,反媒體壟斷法更是蒸發不見,狠狠賞了自己一記大巴掌。民進黨雖仍將反壟斷法置於優先法案清單中,但其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一席「很難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的公開發言,也讓民間社團及學者學生對民進黨推動此法案的誠意及決心,打上了一個大問號。  政治人物的承諾,其普遍的可信度低,在台灣或許不是新聞。媒體財團在晦暗角落的私下遊說,通常比公民社會的大聲疾呼,更能影響政治人物的態度作為,相當程度也反映了台灣政治的實態。然而,這是人民不得不接受的現實嗎?面對這種違反民主政治與責任政治本質的變態現實,公民社會應該以常態視之、以寬容對待嗎?政治的腐化,多半源自監督機制的破毀。人民的縱容,更是政客投機行為的溫床。在媒體鎂光燈前,盡是正氣凜然。在觥籌交錯之際,什麼都可以談。如果政治人物認為公民社會看不清這個政商結構,顯然是低估台灣人民的智慧。但是,關鍵仍在於:公民社會決定用何種態度面對?又決定用什麼樣的作為回應?我們的態度與作為,決定了...

董智森開講 風趣談時事(轉貼)

2012,9,16台灣時報中部新聞 〔記者翁福冠彰化報導〕資深媒體人電視名嘴董智森,昨受邀到彰化暢談時事和重要議題。他詼諧有趣的金門腔,及長年跑新聞的豐富閱歷,有自己獨到的見解,特別是他曾經跑台北市政新聞,近距離採訪陳水扁和馬英九,對於二人的人格特質,有深刻的分析,說來頭頭是道。聽眾不時以笑聲和掌聲,給多最熱烈的回應!  國民黨彰化縣黨部,為加強對基層宣講,及協助政府現階段政策說明,辦理「文宣放送頭研習會」邀請廣播名主持人藍華女士暨董智森,擔任講師,希望由他們專業的領域,站媒體人的角度點出,以淺顯的口耳語,將政府的政策說清楚、講明白,給基層的志工幹部,做為和民眾溝通的技巧!  縣黨部主委謝柏意強調,由於長期執政的歷史因素,很多事情民眾都會找國民黨服務,但選票卻不一定投給國民黨,這是黨部需要檢討改進的地方。立委王惠美和林滄敏,也以電價調整為例指出,台電可以倒,國民黨不能倒,十二月的電價是否要再調漲,一定要綜合性考量,經濟景氣、國民所得和台電改革,要讓庶民有感,也要請大家協助宣導。  董智森強調,媒體生態,只能由市場機制來改變;綠營的人,理不直卻氣壯的執著,也不需要去爭辯。但是國民黨本身,要勇於出來捍衛政策和理念,這樣才不會讓少數人的聲音,以大聲嚇死人強壓過沈默的多數,造成積非成是,讓社會正義公道混淆! 發佈日期: 2012-09-16 00:10:00

 藍綠支持者的差異 陳茂雄 (轉貼台時)

  2012-09-03╱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陳茂雄 最近弊案層出不窮,很多綠營人士認為中國國民黨將垮於弊案,二○一四年的七合一選舉綠營會大獲全勝,接著乘勝追擊,二○一六年的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綠營更會出現亮麗的成績。事實上這種說法只對一半,中國國民黨的氣勢的確逐漸走向下波,但最主要的原因不在於貪腐,若是該黨的支持者在乎貪腐,中國國民黨早就垮台了。    有人戲謔的說,「有錢的男人會變壞,變壞的女人會有錢」,這種說法未必正確,然而若是說「有權的人會變壞」倒是千真萬確,藍綠都如此, 林益世 剛進入政壇時,相信沒有那份膽識索賄,後來就是掌握太大的權力,才會有那麼難看的吃相,其他還有數不清的藍綠官員,在他們當一個小官時,因為沒有什麼權力,表現往往可圈可點,然而當了大官之後,由於掌握太大的權力,沒有變壞的人真的相當少。    終戰之後,中國國民黨掌握全部國家權力,腐化是必然的,該黨支持者也很清楚自己所支持的政黨是貪腐政黨,若他們在乎「貪腐」問題,中國國民黨早就垮台了。事實上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貪腐案件就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產案件,剛開始 馬英九 信誓旦旦的表示要讓黨產歸零,可是掌握國家大權之後,不只沒有改革,還坐享台灣最大弊案的贓款,誰說馬英九清廉?    綠營很賣力的打擊黨產問題,可是坐享贓款的馬英九還是一樣當選兩次的總統,顯然的,中國國民黨支持者根本不在乎該黨的貪腐。事實上執政幾十年的中國國民黨已形成利益共同體,大家都分到好處,因而不在乎「好處」的來源是什麼。中國國民黨最大的特色是利益分配得很好,才形成勢力相當大的利益共同體。    無黨聯盟成員早期剛形成政團時,屬綠營團體,相當支持民進黨的政策,目前該黨卻比中國國民黨還要藍,筆者透過管道找到一位無黨聯盟的重量級人士,詢問無黨聯盟成員以前支持綠營,為何現在比中國國民黨還要藍,對方回答,中國國民黨的政治人物有利同享,民進黨成員卻是獨吞。    那位無黨聯盟成員所說的完全正確,民進黨支持者對該黨要求相當嚴苛,不能容忍該黨政治人物出現些許缺點,造成該黨政治人物就算找到「利益」,也不敢讓他人知道,當然不可能與他人分享,中國國民黨就沒有這個問題,支持者不在乎政治人物找到利益,只要分配得好,大家就相安無事。以前該黨有一位政治人物的名字前面被冠上「紅包」二字,他自己完全不在意,他的特色是很會找「利益」,而且會將利益分給他人,成功的...

政府的公權力不能剝奪百姓的居住權 施正鋒(轉貼)

  2012-03-24╱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    有關於流離失所者(displaced person),一般分為國際、以及國內兩大類。前者稱為難民,後者則包括因為天災、公共建設、或是都市更新而被強迫遷徙者(forced eviction)。戰後的台灣,除了戰敗的日本人被遣返、以及來自中國的政治難民,最引人注目的是泰雅族人因為國家興建石門水庫而被集體遷村、以及舊好茶村的魯凱族人被政府以安全理由移到新好茶村。同樣地,八八風災以後,政府的永久屋政策實際上就是強制驅離原鄉的做法。    當然,人們最常見的是因為道路拓寬而被拆屋讓地,包括西螺的天主教堂在一九九五年被迫拆堂闢路。在政治民主化以後,由於老百姓的權利意識提高,如此為了建設而不惜毀屋驅民的作法,應該是逐漸銷聲匿跡才對。實則不然,取而代之地是地方政府往往以都市更新為名,公然與建設商人攜手,意欲假藉執行公權力而代為強制拆遷。    根據 馬英九 政府所誓言推動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國際公約』(一九七六),人民享有起碼的居住權,而締約國更有戮力保障的責任。針對發展是否會造成老百姓的權益受損,聯合國先後通過一般性建議、以及指導原則,其中,最關鍵的判準就是拆遷是否因為公共利益而不可避免,因此,如果還有其他可行的方式,即使是貧民窟,只要不是岌岌可危,儘量不要毀人住屋。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制定『 都市更新條例 』,經過歷年修訂,不斷降低強制徵收的標準,甚至於賦予政府強制拆除的公權力,嚴重侵犯人民的財產權。根據目前的辦法,只要建商想辦法擁有百分之十的土地,就可以發動都更的申請;只要五分之三的所有人同意、面積超過三分之二,政府就可以核准都更案。基本上,這項規定的精神是以民主的多數決來決定,因此,針對士林文林苑的都更爭議,台北市長 郝龍斌 才會說「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而市府發言人也強調,「在五%和九十五%的民意間必須有所選擇」。    問題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是天賦的,不管是政府、還是其他人,不能用任何理由來加以限制、或是剝奪,包括所謂的民主程序,也就是使用投票的方式。否則,只要多數人的利益被定義為國家的利益,少數族群的權利豈不沒有保障,隨時可以被要求「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難道這只是多數族群的國家,而少數族群只是多元文化口號的點綴品?    原本,都更的對象應該是以老舊殘破社區為主,特別是在居住上...

台灣時報社會服務基金會(6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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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報徵求總經理、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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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虧損嚴重的台灣時報,昨天在該報第一版公開徵求總經理、副社長,真正的目的就是希望找到能人異士,讓報社轉虧為盈。 報社找人的理由雖未明講,不過新聞圈心知肚明,台時是否真能如願,還要看他的運氣。

記者吳榮偉寫錯,台時更正

2010-04-18╱ 台灣時報 ╱第11版╱大高雄焦點 ╱吳榮偉 何不食肉糜? --------------------------------------------------------------------------------    〔記者吳榮偉高雄報導〕兩天前的一個晚上,高雄漢來大飯店,出現一群重量級的賓客,席開兩桌,與高雄市長陳菊一起聚餐。這群賓客中有多位卸任立委、新潮流大老、及地方政府的局處首長。 目擊者點名有洪奇昌、李文忠等人。 2010-04-23╱台灣時報╱第11版╱大高雄焦點╱李麗慎 洪奇昌未出席漢來新系夜宴 --------------------------------------------------------------------------------   (本報綜合報導)本報四月十八日刊載「新系與高市局處首長奢華夜宴」,文中指「目擊者點名有洪奇昌」參與聚餐,經當事人來函澄清並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