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寫文章可能犯忌,當權者因而興起文字獄,早期台灣新聞界也最怕寫新聞犯了不該犯的錯,結果被警備牕部請進去吃牢飯。 但怕儘管怕,要犯錯還是會犯錯,所幸民國60年代初台海局勢已漸穩定,島內情勢也很安定,對一些無心之過也不太會被有關單位按照處理"匪諜"案那個方向去辦,往往是嚴厲告誡後,從輕發落;問題是別說一些黨營和公營媒體的高層負責人,即使是民營媒體的老闆也很在意那些嚴厲的告誡,擔心招來停刊等不測之禍。 所以各家媒體,特別是報紙,每逢蔣公華誕之前,就須開始"抓蝦"。因為那時還是鉛字印報的時期,每年蔣公華誕前幾日,各界就已發起"祝嘏"活動,相關新聞增多,有時幾乎整版都是那些"祝嘏"的新聞,這一來,"嘏"這個字就常被使用,但想都想不到報社撿字工人竟然會撿了一個"蝦"字,於是"祝嘏"就變成了"祝蝦",被一些情治人員與黨工認為是"大不敬",但把那些撿字工人當作"匪諜"辦也似乎有點小題大作。 在有些黨營報紙上,也曾把"中華民國"這四個字誤植為"中央民國"或"中華人民國"等字樣,那樣的情況更容易被聯想為"有人存心搗亂"、"存心要那家黨報的老闆好看",也有人藉題發揮,打擊異己,好在都沒有掀起什麼大風波。 出了那樣的錯,第二天報上照例有明顯的更正啟事,強調是"手民之誤",言下之意是沒有水準的撿字工人犯的錯,但問題是撿字工人完成撿字、拚版之後,各報都有校對負責核校,清樣上機之前,還得打出樣版請編輯部負責人看過,難道他們都沒有責任? 不過既出了錯,怪來怪去都沒有意義,必須想辦法不再出錯,於是有聰明人就想到在鑄鉛字時,乾脆把"祝嘏"、"中華民國"那些字鑄在一起,撿字工在撿字時就再也不會撿錯了。 中央社那時還是刻鋼版、發油印稿;有一次竟然也出了類似的錯誤,把"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的新聞稿,從標題就寫成了"北平攝影記者聯誼會"某月某日在台北市某處辦活動。社中追究責任,怎麼也不相信那年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