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連署未竟,島國繼續前進」
【補正公投法連署截止聲明稿】 島國前進自去年5月18日成立後,即展開公投法補正之公投連署行動,訴求補正公民投票法,還予人民直接民權。今年3月10日,島國前進共完成了十三萬份之公民提案連署送交中選會,經聽證程序,與公投審議委員會之審查,我們於6月3日收到審查通過暨第二階段正式連署的領表通知,並於6月5日向中選會領表,展開法定期限六個月的第二階段連署。 依照現行公民投票法之規定,第二階段連署期程為六個月,需完成投票人數百份之五之連署,意即須在今年12月5日前,完成90萬4,322人(近百萬份)以上之連署,才得讓此公投修法案正式成案。 相當遺憾,六個月的連署期程,要完成近百萬份之公投連署,等於是每天要完成5,555份的連署,確實困難。過去台灣自2003年公投法立法以來,六次的全國性公民投票皆是由政黨(國民黨或民進黨)發動,這也印證,如此制度僅有利於有一定的組織規模的政黨提案,不利於人民提案,更限縮了直接民主的精髓。 然而這六個月以來,島國前進的志工夥伴依舊於每個週末,在最近三個月內更增加週間的連署擺攤場次,夥伴們不畏風吹日曬,完成了八萬份的連署書,若與第一階段連署進度相比(10個月內完成13萬份連署書),這樣的進度雖然不慢,但終究追不上法定六個月不成比例的高門檻障礙。 未能完成百萬份的連署,讓此修法公投案順利進入公投,我們有所檢討,亦有所體認。對此島國前進有幾點聲明: 一、致謝與致歉,將於後續提出完整的運動檢討報告 首先我們要感謝自去年5月18日開始,參與補正公投法連署行動法定第一階段提案連署以及今年6月5日後參與第二階段正式連署之所有朋友,兩階段合計超過22萬人的連署,每一份連署書,都是這項改革行動最重要的民意基礎與改革驅力。 我們也要感謝島國前進全體志工夥伴,從台北、桃園、竹苗、台中、嘉義、台南、高屏、宜蘭地區以及外島澎湖、金門,累計超過千名的志工夥伴,在這段時間不畏風雨的辛勞,才有島國前進補正公投法運動今日的成果。然而,未能完成目標,責任並不在於他們,而是島國前進的發起人們必須承擔,是我們的努力不夠,其中運動過程中的諸多缺失,我們也將於後續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供社會大眾檢驗、參考,也希望這樣的檢討,能夠提供後續其他公投相關的運動做參考。 我們很遺憾,未能達成法定門檻,所有的連署書也將依約銷毀,不做他用。對於運動至此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