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黨司改政策-落實不適任法官淘汰制度、推動人民參審、廢除特偵組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繼上週舉行了改善治安政策記者會,民國黨12/7再度發表司法改革政策,提出落實不適任法官的淘汰制度、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廢除特偵組、偵查洩密採連坐問責,以及法律扶助為律師義務等五大政策。

民國黨主席、副總統候選人徐欣瑩委員表示,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賴是社會安定、國家能夠強盛的重要因素,所以特別召開記者會,表達民國黨對推動司法改革、創造公平正義社會的決心。

欣瑩主席表示,近年很多司法判決案,讓很多人深感錯愕。阿帕契案、日月光廢水案,乃至近期的頂新案,還有很多民眾的陳情,都讓大家很感慨,到底法律是保護人民,還是保護財團?是不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是不是財團無罪,百姓受罪?她透露,過去她在國民黨中常會曾表達司法改革對得民心的重要,但馬總統本雖是法律專業、也受到大家期望來做司法改革,惟到現在司法仍然不能讓人民信任;她承諾2016改選後,將在國會全力推動司法改革。

擔任過法官與20幾年律師、民國黨不分區排名第一的陳漢洲大本報律師表示,最近發生頂新案,凸顯司法改革到了不得不要去推動的時候。頂新案很多人都在罵恐龍法官,是否現行制度有什麼不足?所以民國黨提出,要建立不適任法官的淘汰制度,現在雖有《法官法》,但評鑑委員的外部委員太少,民國100年實施到現在,沒有淘汰過一個法官,顯然還不夠。所以過去很多學者討論過,是否要廢除憲法81條對法官終身職保障的制度,民國黨認為可以考慮廢除。

現行司法官(法官、檢察官)經考試及格,候補通過,即獲憲法終身職保障,另外,憲法也保障法官獨立審判,民事與刑事訴訟都有自由心證的空間,容易形成法官獨斷,不是憲法的本意。法官不應以審判獨立為藉口而全然無視民意,製造恐龍判決,傷害公平正義,憲法關於「法官終身職」之規定應予檢討。第一要落實《法官法》,第二要考慮廢除憲法對法官終身職的保障。

第二、民國黨主張推動人民參與審判。法官經由自由心證的審判,判決往往脫離人民對法律的情感跟一般人的經驗法則,像頂新案,明明是用飼料油來提煉,民眾是難以接受的,如果民眾知道這是飼料油提煉而來,不管提煉得再好,民眾都不可能去買。因此,對於特定重大之案件,例如隨機殺人、殺害幼童、重大貪瀆、食品安全等社會矚目案件,應立法規定強制採行參審制或陪審制,由人民專家參與決定案件之勝敗,而非任憑職業法官自由心證、單獨決斷。

第三、廢除特偵組。特偵組規定由檢察總長指揮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負責重大、經濟犯罪的偵辦。檢察總長由總統派任,檢查總長與總統都是任期四年,才會發生黃世銘夜訪馬總統之事,容易發生政治干預檢察辦案,應予廢除特偵組,所有案件回歸各地檢署、高檢署偵辦。

四、嚴守偵查秘密,杜絕媒體辦案。常有檢察官一邊辦案、一邊洩漏案情,好大喜功,草率起訴,舉證不力。就像頂新案,偵查21天就草草起訴,當時被視作司法英雄,最後卻判無罪。檢察官在偵查中沒有配合行政機關詳加調查,以致舉證不力,也是一個原因。基於保障人權,嚴守偵查秘密,對於個案偵查如有洩密,應採連坐問責制度,由負責偵辦之檢、警、調人員負擔國家賠償及行政懲戒責任。

第五、法律扶助為律師義務,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理想,強化法律扶助工作,使得不諳法律的平民百姓,同樣享有公平正義之給付。因此應要求所有現職律師有義務提供平民法律扶助,並做為定期審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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