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代表王世榕洩密?高院改判無罪

(本報訊)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1940,11,11生)出版駐外實錄 ,  外交部認為涉嫌洩露機密函送法辦。一審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2年。王不服提出上訴,昨天上午高院認為書中內容早就見諸媒體,並無機密可言,改判無罪。

高院無罪判決指出,王世榕在2002年到2008年間擔任駐瑞士代表,被控在任內收集多份外交部、駐瑞士代表處發文的機密電報。王世榕卸職歸台後,2009年間引用電報內容,出版書籍「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內容提及瑞士的「一中政策」、拉法葉艦案等。外交部認為電報不符解密條件,王世榕涉及洩密,於是檢舉函送法辦。
高院審理時發現,王世榕書中引用電報,是為了將外交部顢頇無能的情形昭告天下,這部分無傷大雅,無涉機密。他的委任律師林永頌、魏千峰稱,電報內容無實質秘密性,或已遭洩漏、公開揭露。因此認為無涉機密判決無罪。(高本院101上訴字第3554號)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5/04/blog-post_457.html

王世榕小檔案:新北市鶯歌人,台大法律系1963年畢業,同班同學名人有台大教授、前大法官余雪明(已故監察院長余俊賢之子)、杜筑生(前駐教廷大使)、蔡明憲(曾任立委、國防部長)、高瑞錚(名律師)、汪瑩(女,名導演)、陶龍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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