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7-11(92)----媒體

◆民報股東會「沒消息」
民報昨天股東會,民報創刊一年虧了錢,股東會開了三個多小時,欲罷不能,竟然沒有一家媒體報導,連自家媒體也沒有消息,怪哉!董事長陳永興醫師、社長彭百顯,也一點消息都沒有。

◆文大「歷史上的今天」
1988/4/20國內第一份針對大眾媒體得失作評論的專業性刊物─「媒介論壇」,今日正式在本校新聞系創刊發行。

1946/4/20台灣省記者公會成立。


◆中央社記者談勞檢
工程師效率很高地在每人電腦裝上一個提醒訊號,即日起內勤人員依照每人班表,下班時間到時,電腦螢幕會跳出一個小視窗,提醒下班時間到了,請刷卡下班。7樓已有討論聲。
我這2個月來前去認識勞動檢查,主動在此提供想法。
勞動檢查違規項目,在工作時間超時的部分,從來都不是以8小時為標準。在中央社收到的勞檢結果通知書,我們可看到違規7個項目,有關超時的那一項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我反對辦公室有人鼓勵下班時間到、先刷卡的作法,鼓勵大家依據真正的下班時間刷下班卡。
目前的下班提醒,大家在初期實施階段可能感覺很受打擾,社方主管希望以此鼓勵大家先刷下班卡,再繼續完成手邊工作。請大家相互提醒,讓下班刷卡反應真正的下班時間。
3月勞檢結果十分駭人的是,本社有人連續工作29或32天(在工會翻拍張貼圖片下部,看不到),違反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事實上,目前勞檢主管機關已放寬解釋,以工作連續13天(併計二個7天休一天)才裁罰,而中央社出現的案例卻是不用考慮的必罰。
勞檢不是在找麻煩。然而勞檢只是手段,北市勞動局提出裁處後,只能提醒和督促資方改正,主管機關最終目的還是希望勞資雙方找出妥協點,沒有辦法為你我提供解決方案。
要提醒你的是勞資會議真的很重要,快提出你對工時的想法和意見。
◆經濟日報丟臉
社慶廣告是創刊時,請人幫忙的廣告,雖然有點打秋風性質,但是大家還是幫忙性質不計較,現在經濟日報已經不數十年,還在搞這種玩意,讓新聞界蒙羞!(請看今天經濟日報的社慶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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