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於中國記者高瑜遭判刑的聲明

中國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十七日依「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資深記者高瑜有期徒刑七年。對於這項判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達強烈抗議。同時提出如下聲明: 

一、高瑜女士是廣受關注及敬重的中國記者。自從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起她三度遭到當局逮捕判刑。即使如此,但她仍然堅持寫作,直言針砭時政,熱愛中國土地及人民。 

台灣記協呼籲中國政府應該體認,勇敢表達異議的新聞工作者乃是公民社會的珍貴資產,理應是政府禮遇而非整肅的對象。 

二、高瑜女士去年二月被警方逮捕,官方指控她向境外洩露了「國家秘密」。然而根據媒體報導,高瑜被控洩露的所謂「秘密」,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這份文件俗稱「七不講」,內容是共產黨要求所屬幹部和學校老師不要談論包括「普世價值」、「公民社會」、「公民權利」、「司法獨立」等議題,其中自然也包括「新聞自由」。 

台灣記協認為,中共政權對於人民下達思想控制的指令已經是荒謬絕倫。而極權政府的荒謬行徑,更不應該蓋在「國家秘密」的遮羞布下。高瑜揭露此事恰恰是「新聞自由」的實踐,萬萬沒有獲罪判刑的理由。 

三、記協一貫主張在兩岸交流中,台灣應該堅持向中國傳達文明和進步價值。而台灣馬英九政府及中國國民黨中央目前正在籌備「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及「兩岸經貿論壇」。 

記協因此要求馬英九政府及中國國民黨不該對高瑜案視而不見,應該向中國方面表達對本案及高瑜女士處境的關注。以此向外界展現兩岸政府或國共兩黨交流,不是以犧牲普世價值為代價。 

四、高瑜遭到判刑,只是中國政府近年來持續迫害獨立記者、干涉採訪自由的諸多案件之一。在這種情況沒有明顯改善前,台灣記協持續要求馬英九政府與對岸商簽「新聞自由協議」。記協並且對所有中國官方提出「兩岸媒體駐點常設化」等主張,維持保留立場。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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