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於中國記者高瑜遭判刑的聲明
中國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十七日依「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資深記者高瑜有期徒刑七年。 對於這項判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達強烈抗議。 同時提出如下聲明:
一、高瑜女士是廣受關注及敬重的中國記者。自從一九八九年「 六四事件」起她三度遭到當局逮捕判刑。即使如此, 但她仍然堅持寫作,直言針砭時政,熱愛中國土地及人民。
台灣記協呼籲中國政府應該體認, 勇敢表達異議的新聞工作者乃是公民社會的珍貴資產, 理應是政府禮遇而非整肅的對象。
二、高瑜女士去年二月被警方逮捕,官方指控她向境外洩露了「 國家秘密」。然而根據媒體報導,高瑜被控洩露的所謂「秘密」, 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 這份文件俗稱「七不講」, 內容是共產黨要求所屬幹部和學校老師不要談論包括「普世價值」、 「公民社會」、「公民權利」、「司法獨立」等議題, 其中自然也包括「新聞自由」。
台灣記協認為, 中共政權對於人民下達思想控制的指令已經是荒謬絕倫。 而極權政府的荒謬行徑,更不應該蓋在「國家秘密」的遮羞布下。 高瑜揭露此事恰恰是「新聞自由」的實踐, 萬萬沒有獲罪判刑的理由。
三、記協一貫主張在兩岸交流中, 台灣應該堅持向中國傳達文明和進步價值。 而台灣馬英九政府及中國國民黨中央目前正在籌備「 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及「兩岸經貿論壇」。
記協因此要求馬英九政府及中國國民黨不該對高瑜案視而不見, 應該向中國方面表達對本案及高瑜女士處境的關注。 以此向外界展現兩岸政府或國共兩黨交流, 不是以犧牲普世價值為代價。
四、高瑜遭到判刑,只是中國政府近年來持續迫害獨立記者、 干涉採訪自由的諸多案件之一。在這種情況沒有明顯改善前, 台灣記協持續要求馬英九政府與對岸商簽「新聞自由協議」。 記協並且對所有中國官方提出「兩岸媒體駐點常設化」等主張, 維持保留立場。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一、高瑜女士是廣受關注及敬重的中國記者。自從一九八九年「
台灣記協呼籲中國政府應該體認,
二、高瑜女士去年二月被警方逮捕,官方指控她向境外洩露了「
台灣記協認為,
三、記協一貫主張在兩岸交流中,
記協因此要求馬英九政府及中國國民黨不該對高瑜案視而不見,
四、高瑜遭到判刑,只是中國政府近年來持續迫害獨立記者、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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