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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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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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4月2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 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04年4月28日
二、受處分對象: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李○○ 。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 2項第3款、第3項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業務人員李○○ 任職於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經發現有受理客戶對買進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 價格之全權委託及代保管蓋有客戶印鑑之空白委託書暨未於營業櫃檯 從事受託買賣等情事,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 命令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前業務人員李○○6個月業 務之執行。
參、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部分條文、「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九條、第四十五條之一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二十一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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