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策顧問許文彬:捷運死者何必解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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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檢察官,現職為律師的國策顧問許文彬,今天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死者不必解剖,何必再讓受害者家屬二度傷害呢?
他說:
2014-05-23╱自由時報╱第A08版╱社會新聞╱孟慶慈、廖千瑩、林宜樟、李忠憲、吳仁捷、楊國文 另外,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會同法醫研究所解剖四名捷運血案死者,釐清死因。死者潘碧珠的丈夫對於檢警堅持解剖「否則無法定罪」的說法十分不滿,批評政府官僚。 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表示,不查明真正死因,令被告脫罪,才是天理難容。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博士均指出,解剖有必要,請家屬體諒。 |
曾任檢察官,現職為律師的國策顧問許文彬,今天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死者不必解剖,何必再讓受害者家屬二度傷害呢?
他說:
刑事訴訟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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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7 條 | 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 法條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依法行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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