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策顧問許文彬:捷運死者何必解剖呢?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6003.html
2014-05-23╱自由時報╱第A08版╱社會新聞╱孟慶慈、廖千瑩、林宜樟、李忠憲、吳仁捷、楊國文

另外,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會同法醫研究所解剖四名捷運血案死者,釐清死因。死者潘碧珠的丈夫對於檢警堅持解剖「否則無法定罪」的說法十分不滿,批評政府官僚。

  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表示,不查明真正死因,令被告脫罪,才是天理難容。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博士均指出,解剖有必要,請家屬體諒。

曾任檢察官,現職為律師的國策顧問許文彬,今天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死者不必解剖,何必再讓受害者家屬二度傷害呢?
他說:
刑事訴訟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第 157 條
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

法條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依法行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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