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的悲哀-----胡宗駒
搬進新租的公寓住了兩個月之後,發現所繳電費似乎只有舊居的三分之一,如果照眼前的狀況,到了盛夏時,也許省下的電費還不只這些。
所以這樣推測是因為住在原來租的那個公寓裡,到了目前這種白晝氣溫高達30幾度的時候,早已被迫開冷氣了,而舊居的冷氣老舊到不知是那一年的機器,一打開,不但轟轟作響,吵得人神經緊張,而且非常耗電;現在租住的公寓在房仲業者口中所謂的「蛋白區」,又在13 樓,每次打開窗子,清風徐來,到了晚上,不蓋被睡覺還擔心受涼呢,開冷氣的機率當然很低了。
住在原來租的那個六層樓老建物的公寓,被迫要付較多電費的另一個原因是雖說所租金包含了一般家電設備,但那些電器用品都幾乎是快老掉了牙的「古董」;單說那台冰箱罷,也不知是民國那一年的產品了,體積很大,但大而不當,因為外殻很厚,內部空間不多,放不了多少需要冷藏或冷凍的食物。 那個冰箱尚且因為門已關不緊了,所以除了會滴水之外,也是整天轟轟地運轉,剛搬去時,被吵得睡不著覺,但既已簽了租約,只好自我調適,所幸過了一段日子,竟然覺得沒了那種聲音,還靜悄得可怕呢。
電視機是早年那種 19 吋的機型,相當大,相當重,可是畫面糢糊不清,起先以為是髒了,但擦了好一陣也沒見清晰一點,只好放棄了。聽朋友說,那種老電視也是很耗電的,難怪每月要那麼多電費。
由於房東在六樓頂上加蓋了一層,也出租給房客,但那是違章建築,沒有電錶、水錶, 得跟我們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每月由房東計算出六、七兩樓的電費、水費後,向房客收取,從來不清楚那是怎麼一個計算公式,反正房東講多少,就付多少。問題出在這個公寓也曾被房東的弟弟和以前的房客當作公司行號,據說,商業用電、瓦斯和水的計費方式跟住家不同,但到底我們因此多付了那些錢,也從來沒搞明白。
談到大廈管理費,那更有趣了;舊居的管理費按室內坪數計算,每坪 40元,較諸一般大樓的管理費,其實不能算貴,可是除了每月有人來收取管理費之外,幾乎沒有什麼人負責管理。
住了一陣子才知道,那幢大樓裡共 20多戶,多數是房客,有的人不住在那兒,租公寓是為了開公司,做生意。 那幢大樓根本沒有設管理委員會,只有三、五位屋主自行約好,每月輪流負責收管理費,累計收取的十多萬元管理費則由他們私下保管,此所以,公寓門廳或走廊的日光燈管壞了多日,也沒有人理會,逼得有些住戶忍不住,跳出來換燈管。
因為公寓老舊,欠缺有效管理,內部相當髒亂,別說鞋櫃了,有些擁有產權的住家根本不理會其他住戶的感受,把走廊當作了儲藏間,堆置了從家裡搬出來的一些破爛東西,包括舊報紙、櫃子、拖把等物,堆放得必須側著身子才能通行。摩托車、腳踏車橫七豎八地堆放在進大門的地方,有些腳踏車其實已爛得只剩一個架子,還捨不得扔掉,據那時的鄰居說,只為了等有好價錢時賣給收破爛的。
如此髒亂的結果就是到處都是蚊蠅、蟑螂、螞蟻和一些不知名的小蟲子,以致於被迫一天到晚都在跟那些害蟲作戰,若說連白天睡午覺都得掛蚊帳,也是一點也不誇張的說法。
房東說是因為附有家具,租金較高,可是說來真冤枉,那些破桌椅全是房東用過的舊家具,而且已用到實在無法再用下去的階段;拿床墊來說,那是一張布滿了污點,墊面已變成抹布的床墊,雖說用床單蓋上去就眼不見為淨了,但每次換床單時,還是差一點嘔了出來;桌子是搖幌的,坐椅子必須小心,否則很可能垮下來,讓人摔一跤。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一下雨,屋子裡就漏雨,我們賃居處的進門處漏了一大片,房東允諾找人來修,從那年11月修到次年 3月還沒修好,後來連陽台也漏雨了,房東竟然說,就是這樣了,房子太老了。
一般來說,租房子的幾乎都是弱勢的可憐人,為了過日子,不得不東省西省地租一個地方躲避風雨,誰曉得房東居然是這個樣子。老天爺啊! 您看到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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