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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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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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處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柯聰源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5月20日
二、受裁罰對象: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柯聰源。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 第36條之1、第 178條第1項第7
款、第 179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9條、 20條、21條及30
條第4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查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度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惟
未採行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將相關交易事項登載於備查簿及辦理資訊公告,且嗣後始提
報董事會追認, 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9條、20條、 21條及
第30條第4項規定; 次查該公司3月15日以視訊方式召開董事會, 惟未錄影存證,
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 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 對該公司為行
為之負責人就上開2項違規行為,分別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合計處罰鍰新臺幣48萬
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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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處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柯聰源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5月20日
二、受裁罰對象: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柯聰源。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
款、第 179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9條、
條第4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未採行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報董事會追認,
第30條第4項規定;
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
為之負責人就上開2項違規行為,分別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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