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喊人妻「寶貝」 教離婚扯服務鄉里




2016-08-13╱自由時報╱第B03D版╱社會新聞╱楊國文、郭逸

  〔記者楊國文、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現任里長陳文質,在通訊軟體LINE稱呼王姓男子的太太「寶貝」、「老婆」,並穿插「可以一起洗」等挑逗對話,陳文質還指導女方,如何才能辦好離婚,王男怒告並求償,高等法院認為兩人已超出正常男女關係,昨判陳文質賠償20萬元定讞。

  判賠人夫20萬定讞

  陳文質是中正區螢雪里長,昨對判決表示,所有控訴子虛烏有,他提出事實給法官也未獲採納,既然判決定讞只能尊重,「有些事情就不用多做回應了。」

  王男去年3月無意間發現太太手機的LINE中竟跳出愛心、親吻等曖味畫面,一探究竟驚訝發現,北市中正區螢雪里里長陳文質竟稱呼其妻為「寶貝」、「岑老婆」、「岑愛妻」,對話中還不時穿插「愛心」、「親吻」、「擁抱」等圖示,此外,兩人還有「可以照洗澡」、「可以一起洗」等挑逗對話,如同熱戀中的情侶,以及陳男和妻子頭部緊貼的多張親熱照。

  令王男火冒三丈的是,太太手機中還有陳文質傳送的離婚例稿等資料,陳男還詢問「寫好?」「到區公所給律師看」等對話,質疑陳男在指導太太和他離婚,怒告陳文質並求償。

  審理時陳文質表示,與服務志工相處融洽,稱呼擔任志工的王妻為「寶貝」、「老婆」、「愛妻」等都是玩笑話,至於和王妻以頭部貼近合照,是聚餐場合正常互動,並無曖昧行為。

  陳文質還反擊稱,王妻告訴他,王男每晚酗酒,常辱罵太太,兩人婚姻早有問題,「我只是基於服務里民的熱忱,給王妻婚姻問題的建議」,至於離婚例稿等資料,並非他傳給王妻。

  高等法院認為,陳文質有主動、積極提供離婚訊息給王妻,與她之間也有曖昧來往,最後導致王男和太太離婚,另依陳和王妻的對話和合照,均可證明兩人已超過正常男女社交關係,昨天判陳文質應賠20萬元給王男定讞。(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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