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工學院副院長謝宗雍兼董事遭彈劾
【 數位網路記者陳墀台北報導/2016,8,4】
交通大學教授謝宗雍於2011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7日兼任該 校工學院副院長期間,擔任亞克技術顧問公司(下稱亞克公 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監察院於今(4) 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陳小紅、方萬富所提彈劾案, 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依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 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 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謝宗雍教授兼任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副院長職務, 係該校組織規程明定之編制內行政職務,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而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依據相關函釋,公務員登記為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者以經營商業論。 謝宗雍教授自2007年3月22日起登記為亞克公司董事, 並多次親自出席董事會議,其於2011年3月1日兼任工學院副院長 前,未辭去董事職務並完成登記,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 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謝宗雍教授雖辯稱其未實際參與經營且未獲得報酬, 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多號議決書已指明,公務員掛名公司之董事, 雖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亦未支領報酬, 僅足供懲戒處分輕重之參考,尚難據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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